“沉重感悟中國的法治之路”也需要資格
二月的最后一天,財新網旗下的《新世紀》周刊刊發了一篇對中國律師界鼎鼎大名的付洋先生之專訪。原文鏈接見http://magazine.caing.com/2011-02-25/100229160.html,一些占有較大市場份額的商業化媒體亦紛紛轉載。而充斥著從右翼或曰普世角度反對現體制的如凱迪、中國選舉與治理網更是大肆熱捧。
此專訪開篇即以付洋先生之言“最大的腐敗是公權力的濫用”,對此言,我甚是贊同。當然還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可是付洋先生又沒有明示,使得我很是疑惑,“公權力的濫用”所指為何?濫用公權力這個詞兒很是耳熟,李莊案發后,一些媒體尤其是南方系媒體,以及所謂律師界的名角紛紛指責重慶的司法機關,其最厲害的詞兒就是“濫用公權力”!
當然,由于付洋先生并未明示或者是其明示并未為媒體傳達給我等屁民,我當然不能妄測為付洋先生所指是薄熙來領導下的重慶當局。不過,如果大家有興趣搜索一下李莊、康達律師事務所,恐怕會很容易理解,畢竟李莊先生曾是康達律師事務所的干將之一,該所每年5個億的純收入也有李莊先生的巨大貢獻,作為領導,不為李莊的入獄感到可惜那是很沒有人情味的!
*特別說明,年純收入5個億是網絡上的一種說法。另有一說,即“2009年12月22日下午14時,李勁松律師通過特快專郵向重慶市人民檢察院余敏檢察長、重慶市公安局王立軍局長、北京市公安局馬振川局長分別致送《公民報案檢舉控告舉報專函》,報案檢舉控告舉報康達所李莊律師等:4、涉嫌五年累計逃避繳納稅款總額高達11億元”,如據此計算,年純收入當在50億左右。現姑且按照最小之說。
不過,就多數老百姓看來,李莊之罪證確鑿,薄熙來也并無濫用公權之嫌,倒是如果李莊掙脫法網,重慶當局就真的是違法了,用術語稱為不作為,而放棄職責沒有依法正確行使公權力,這也是一種濫用公權力的表現。所以,重慶如果真的按照南方系的鼓噪以及京城那20個“法律專家、知名大律師”等聯署意見書的意見放了李莊,那才是真的是濫用公權力。
相比之下,我等百姓對什么特批之類的行為是深惡痛疾的,我等如今也學會了磚家們的文字游戲,稱為濫用公權力,而且我認為,特批是最為肆無忌憚的濫用公權力,這種肆無忌憚比那種遮遮掩掩的濫用公權力危害更甚。比如,當年最為老百姓詬病的官倒就是大量借助特批牟利,在趙紫陽倒臺后,國務院撤銷了以康華為首的五大公司就是因為這五大公司擁有了太多的特批,在老百姓心目中臭名昭著,對黨和政府的聲譽敗壞極其巨大。對此,想必曾經的康華公司法律部老總、今日的康達律師事務所的大老板付洋先生一定非常清楚,特批是很嚴重的濫用公權力,也就是他所說的“最大的腐敗”。
而且,我們老百姓對人事方面的特批也是深惡痛疾的,尤其是一些腐敗官員違反組織紀律特批提拔、錄用公職人員的案例一經披露,便引來罵聲一片。不過,據我所知,國家在對律師資格方面還是比較嚴格的,也沒有聽說哪個腐敗官員特批律師資格之類的事情被披露。因此我相信,如果誰誰誰特批一個律師資格,那必將是群情激奮,視為極其嚴重的濫用公權力,是“最大的腐敗”!
有一點意思的是,付洋先生回憶說:“獲得大專文憑要考12門,我考過了11門。1988年,司法部特批了我的律師資格,就沒有再考。” 不知付洋先生是否意識到這個特批會讓老百姓怎么想!據付洋先生自己回憶說,他的父親很重視調查研究,不知付洋先生為何不學習他父親的優良作風,到老百姓里面調查研究一下,老百姓對這個特批是什么看法?
“中國的法治之路,'非走不可',這是他幾十年職業生涯的沉重感悟。”對這一點,我也是甚為贊同,確實,社會主義要有自己的法治體系,要充分利用法治來鞏固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強化人民民主專政。但是,付洋先生又沒有明示一下,他所說的法治之路是什么性質?當然,我本著良好愿望相信付洋先生的法治之路是社會主義法治之路,因為付洋先生狠狠地強調了一下憲法和黨章,而我們的憲法是規定了我們國家是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黨章也明確說明了我們黨是要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的。
中共黨章中說“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可見,中國的法治之路必須是社會主義法治的路,是要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的,而人民民主專政是決不容許有錢人擁有治外法權!當然不能容許那種可以出得起大價錢的老板去找“特別能撈人”的律師事務所去撈人,更不能容許那些為了牟利而撈人的律師事務所存在。我想,如此崇尚黨章和憲法的付洋先生一定也是非常反感撈人的。不過,我也很奇怪,坊間傳言“康達特別能撈人”難道是空穴來風?如果不實的話,身為資深律師并擁有強大法律專家、大律師隊伍的康達律師事務所大老板如果連自身名譽權都維護不了,何能獲得眾多資產大佬的青睞?(大家可以隨意搜索一下有多少上市公司和康達有關聯)看來法治對悠悠眾口也是無能為力,還是要放在德治之后!
付洋先生在談及和他一樣家庭出身但是從政的人時候,他是什么態度我倒是不很清楚,在這方面,習近平和薄熙來二同志顯然是符合文中所指的條件,我只是真心的希望他不會因為李莊事件而對薄熙來以及充分肯定重慶打黑的習近平有什么芥蒂。當然,他所言的“不后悔”、“痛并快樂著”,我還是有一點似懂非懂。比如不后悔、快樂著我是似乎懂,以我等追求衣食飽暖俗人來看,僅僅只要掌管著年收入5個億的事務所,快樂是肯定的,何來后悔呢?何況仍然可以在政商學三界呼風喚雨,權力也未必遜色于人,更妙的是此權力在表面上絕對不是什么“公權力”,人家還管不著呢!而“痛”之感我就非懂了,對一個追求法治的理想主義者來說,中國法治之路不是他的法治之路,很痛,比如賀衛方就是如此;而對于現實主義者而言,經濟損失、面子損傷,也很痛,比如得力干將被抓、民意討伐等等。
在今日,即使是地方法院的一個法官的親友從事律師行業,都會引發人們對其職業操守的質疑,而級別特別特別高的領導人的子女從事此行業,并且取得了非凡的“成功”,無疑是會引發人們的質疑,自然也就會質疑他以及他的伙伴評論中國法治之路的資格了。
對我等百姓來說,如果一個沒有特殊背景,沒有享受特批等“濫用公權力”好處的人來一個“沉重感悟”,尚可接受,就算長期鼓吹西式法治的人,起碼能夠蒙蔽一些尚未深刻認識到西式法治是為資產階級服務之本質的人;而本身就享受著“濫用公權力”好處,兼而又長期鼓吹西式法治的人,我們不得不弱弱的問問,你有“沉重感悟”的資格嗎?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