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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注定是中國刑辯律師史上一個無法磨滅的日子,這一天,律壇怪俠楊金柱與龔剛模案辯護律師李莊割袍斷義,絕交的原因是李莊拒絕兌現捐款50萬創辦律師學院的承諾。50萬對二人來說根本不算什么,李莊代理龔剛模案的出場費達百萬,楊金柱更是豪言弄個千萬修棟大樓不成問題,兩人反目的根本原因究竟是為錢還是其他,筆者不才,喜歡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且聽一一道來。
從楊金柱的博文中可以看出,李莊拒絕兌現捐款的理由是“原來講好和湖南大學合作”變成楊金柱“一個人搞”。兩者的本質區別在于,一個是官辦、一個是民辦。文中還透露,李莊正在跟政法大學搞合作。合作的內容不得而知,可能是講學舉辦論壇之類,也可能是創辦律師學院。李莊的立場很明確,喜歡跟官方打交道,而不愿與民間為伍,尤其是楊金柱這種不入眼的律師。
李莊的“官方立場”不止在這里體現。李莊畢業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碩士班,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專職律師,據說跟司法高層關系密切。無論從學歷、履歷,以及從業資格、辯護案例,都是通程律師事務所的楊金柱所望塵莫及的。即使是后來身陷囹圄,李莊聘請的辯護律師也是楊學林、斯偉江(兩人無一例外的是北京律師),而不管陳有西、楊金柱之流搖旗吶喊,恨不能越俎代庖。
明眼人此時可能看出了一些門道。那就是以李莊為代表的北京律師,與以楊金柱為代表的南方律師,兩者“道不同、不相為謀”,甚或有隙。北京律師行事低調,但態度強硬,人家靠的是手眼通天,關系熟絡;南方律師背景不及北京律師深厚,則要通過博客、微博、論壇等輿論工具造勢,以期事半功倍,不戰而屈人之兵。當然,也有例外。在北海律師案中,“京城隱士”伍雷,朱明勇案發起者之一李金星等人先后深入廣西靠前指揮,結果當然不言而喻。出了京畿道,山高皇帝遠,鞭長亦莫及。
再來看李莊偽證案。龔剛模之所以花重金到北京請李莊,而不是楊金柱,不是因為李莊的名氣比楊金柱大(人家博客幾千萬的點擊量豈是浪得虛名),而是龔家覺得找北京律師更靠譜,更有把握。李莊一到重慶果然也身手不凡,教龔剛模使的都是刀刀見血的殺招,不期中途有變,不然此事真被李莊辦成鐵案。此案若是讓楊金柱來辯,他定然在博客上發布行程,揚言要把重慶妹兒“十八摸”,陳有西、陳光武等人更是趨之若鶩,但是勝算幾何,恐怕連楊金柱自己心里都搗鼓。用一個不恰當的比喻:“滿壺水不響、半壺響叮當”,“滿壺水”肚子有貨,信心滿滿,人家要的是實惠;“半壺水”肚子空空,追名逐利,想的是借機炒作。鄙人雖然不是律師,但可以大膽推測,北京律師的出場費肯定比南方律師高很多。
楊金柱律師群體中,也并不是眾志成城、無懈可擊。陳有西曾對楊金柱發起的簽名等激進言行表示過懷疑,在李莊案第二季中,又未能親赴山城代理,想來個中緣由必定很復雜。那些日子,楊金柱只差沒說出“你不去,我去”的話來。偏偏金柱性格偏執,喜鉆牛角尖,而陳有西等人又不能陪他死磕,導致他漸行漸遠,陷入絕境。這次辦學,先是湖南大學婉拒,后是李莊詐捐,而楊金柱要籌到千萬巨款,除了靠老婆養活外,只有變賣那輛“大難不死”的別克轎車了。
李莊這斯,二審突然認罪,早已讓業界“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這次又背信棄義,不顧楊金柱曾經為其爭取自由,而到重慶法院門前下棋、翻跟斗,加上那句臭名昭彰的“錢多、人傻、速來”,其為人可想而知。
關于楊金柱律師和前律師李莊絕交的申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2dve5.html
楊金柱律師莊嚴聲明:自本博發表之時起,楊金柱律師宣布和前律師李莊絕交!
絕交事實如下:
在今年的邯鄲會議上,楊金柱在電話里和李莊商討:楊金柱準備和湖南大學聯合舉辦律師學院,對中國年輕刑辯律師進行免費的專業技能教育,楊金柱準備捐款50萬元,你李莊捐不捐款?李莊當時回答:你捐我也捐。楊金柱又說:那你也捐50萬,律師學院成立后我當院長你就當執行院長,具體培訓工作就交給你去作。李莊當時馬上就答應了。
李莊答應之后,楊金柱立即告知民主與法制總編輯劉桂明先生,并且在我的講演中作為重大新聞告知全體律師。
民主與法制記者李蒙先生當時發了微博,可以作為證據!
楊金柱事后去北京,在李莊家里多次談到律師學院的成立以及我和李莊捐款一事。李莊多次提到,他可以拿200萬元錢出來。楊金柱多次說:你李莊的錢可能比楊金柱的錢多一些,但你的錢絕對不會比楊金柱的錢大一些。因此,你捐的錢絕對不允許超過楊金柱,最多和楊金柱捐的錢一樣多。
由于湖南大學法學院已經和湖南省律師協會共同成立了一個律師學院,不可能再成立“刑辯律師公益培訓學院”,而只能成立“刑辯律師公益培訓中心”。中心和學院的差異誰都明白,故楊金柱告知李莊后終止了和湖南大學的協商。此后,楊金柱又去了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和幾位院長、副院長進行了商談,但最后沒有談成什么結果。此事暫時擱淺。
楊金柱是個湖南蠻子一根筋,決心要把這個“刑辯律師公益培訓學院”搞起來。于是,經過幾個月的策劃,11月25日在博客上發表了《楊金柱關于申請舉辦湖南公益律師學院的報告》,決心以一己之力把湖南公益律師學院辦成功。
楊金柱這兩天多次打了李莊電話,將我決心舉辦湖南公益律師學院的事情告知于他,務必請他認真看看我給省教育廳的申辦報告和幾個附件材料,多提意見。但我沒有提到過捐款的事情。李莊每次接到我的電話以后都表示一定去看我的報告。
今天晚上11時許,楊金柱打通了李莊的電話,問他是否已經看過我給省教育廳的申辦報告和幾個附件材料。李莊說他已經認真看過了。以下是楊金柱和李莊的幾句關鍵對話:
楊金柱:我搞這個湖南公益律師學院,贊成的人很多,你的觀點如何?
李 莊:是個好事。
楊金柱:我告訴你,湖南省教育廳的批準絕對沒有問題,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李 莊:那就好。
楊金柱:我這次要以一己之力完成律師學院綜合教學樓的建設,我去籌資幾千萬沒有問題。我這次不搞任何形式的捐款。但你原來承諾捐款的50萬元還捐不捐出來?
李 莊:情況發生了變化。原來是講和湖南大學合作----
楊金柱:我現在一個人搞比和湖南大學合作還要好啊!你那50萬元還捐不捐?
李 莊: 我正在和政法大學搞合作,還想把你吸收過來----
楊金柱:那絕對不可能!不要東扯西扯,你就直接回答你那50萬元還捐不捐?
李 莊:那50萬元不捐了。
楊金柱:李莊,你要想清楚,你那50萬元到底捐不捐?
李莊:那50萬元不捐了。
楊金柱: 李莊,楊金柱眼里容不得沙子,你這樣不講誠信,我們從現在起割袍斷義,永遠絕交!(楊金柱說完就關掉手機)。
絕交理由如下:
1、楊金柱現在以一己之力舉辦湖南公益律師學院,又直接告訴李莊“楊金柱此次不搞任何形式的捐款”,此話的分量李莊應該知曉。楊金柱這是破釜沉舟、自絕后路,不成功便成仁!因為楊金柱要以一個人的力量去籌措幾千萬的資金建設湖南公益律師學院的綜合教學大樓,這是何等的壓力?!李莊如果真的是楊金柱的知己,當理解這是楊金柱在以命相博湖南公益律師學院的成功。區區50萬元,原來是答應過的,又豈能因為條件變了(不和湖南大學合作)而撤回諾言?!區區50萬元竟然比誠信更為重要?!區區50萬元竟然比楊金柱的友誼更為重要?!
2、楊金柱將自己和李莊兌換了身份,得出結論:楊金柱處于李莊的地位時,絕對會將50萬元捐出的,一則兌現諾言、一則表示支持!
特別說明:
一:楊金柱當初為李莊案件吶喊是為國家法治吶喊,而非為李莊個人吶喊。故楊金柱與李莊絕交的是私誼而非公義!
楊金柱自今日起和李莊不談個人友誼,只交談國家法治公義。楊金柱將一如既往地為李莊案件吶喊,即為李莊案件第一季的申訴或者李莊起訴中青報案件搖旗吶喊。
楊金柱不會改變首屆公益性“律師刑事辯護實務高級研修班”安排李莊在2011年12月23日上午點評朱明勇和下午主講“刑辯律師的自我保護”的計劃,楊金柱將按照原計劃對李莊的講課進行點評。
二、楊金柱自2010年3月11日發表《薄書記,我還是有點大驚小怪》之日起,到2011年4月18日去重慶單刀赴會之日止,期間從未想到過李莊出來以后是否有回報的問題。李莊2011年6月12日走出重慶高墻之后,楊金柱從未像有些網友所說的那樣在李莊面前以“恩人自居”。楊金柱不是李莊個人的“恩人”,也從來沒有對李莊提出過任何要求。
三、楊金柱待人接物有自己的原則和底線,任何人無法改變楊金柱的思想和行動。自今日起,凡是勸楊金柱與李莊和解者,楊金柱一律對其以李莊視之,在博客上發文與其絕交!
四、君子絕交,不發惡聲。關于與李莊絕交一事,楊金柱將在以后的自傳中予以說明。自今日起,除了本文的文字以外,楊金柱將對此事不著一字、不發一聲。任何人不得向楊金柱對此事發問。
最后特別說明:
楊金柱決心與李莊絕交,非為50萬元的價值之故,而是李莊的行為突破了楊金柱的待人原則和心理底線。楊金柱決意獨自修建4000平方米的湖南公益律師學院綜合教學樓,區區50萬元只是杯水車薪。
楊金柱昨日下午在電話中告知溪正人和光武兄等人,我已經在長沙市區以外的地方選好了10畝土地。12月18日的首屆公益性“律師刑事辯護實務高級研修班”開幕式上,我將公開我和國土局簽訂的意向書以及國土局收到湖南岳林律師事務所支付的預付款收據。 楊金柱此舉意在向湖南省教育廳、司法廳以及周強書記表示我舉辦湖南公益律師學院的決心!
湖南岳林律師事務所購買10畝土地,第一期仍然計劃修建五層樓的綜合教學大樓,但占地面積為10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5000平方米,比原計劃多了1000平方米。第二期計劃通過商業運作,修建中國律師療養院和中國律師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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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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