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重拳出擊治理高房價,實在是因為高房價已成中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不能承受之重。
一、房地產業“綁架”了誰?
中國的房價究竟怎么了?對此,有媒體提出房地產“綁架論”。
一曰“綁架了百姓”。房價高企要么使工薪階層“望房興嘆”;要么就貸款買房,然后用一生辛苦工作為銀行打工,成為“房奴”;要么則為一套住房耗盡三代人的積蓄。對于絕大多數普通城市居民來說,擁有一套自己的住房,幾乎成了工作、生活的“軸心”。
二曰“綁架了政府”。有學者指出,對于地方政府官員來說,有了GDP增長才有政績,而房地產業大發展對GDP貢獻最大;一些城市政府財政收入的1/3甚至更多都來自土地出讓,房地產業的興衰直接關系地方財政和城市發展,政府與房地產商是“利益共同體”。
三曰“綁架了銀行”。有媒體刊文分析,蓋房子的錢來自銀行,買房子的錢也來自銀行,中國金融機構投放在房地產里的貸款(包括開發商貸款、土地貸款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已經是數以十萬億計。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機構不敢輕易緊縮房貸政策。只有房價持續走高,房產作為抵押物才不會縮水,銀行的貸款才安全。
四曰“綁架了經濟”。有論者指出,在中國,房地產業與整個國民經濟的關聯度很高,與房地產直接相關的產業達到60多個,這決定了房地產業的起落對經濟的影響相當大。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過程中,房地產業對擴大內需貢獻很大,去年商品房銷售量增長超過40%。沒有房地產業的發展,內需對經濟的拉動就會大打折扣。
有論者指出,在保增長的大背景下,房地產業事實上已經“綁架”了整個中國社會。既要回應百姓對高房價的關切、改善民生,又要促進房地產業穩定發展、防止其崩盤,這成為擺在政府面前一個巨大的“兩難”問題。
二、高房價帶來了什么?
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已經不單單是經濟問題,帶來的是一系列突出和潛在的社會問題。
高房價加劇了社會分化趨勢,住房消費成為貧富分化最集中、最突出的領域。2009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上,一半左右上榜富豪的主業為房地產。2009年胡潤百富榜前10名中,從事房地產業的富豪占據了8席,其中有4位是首次躋身前10名;身價在290億以上的地產富豪有6人,最高的達到了320億。最近發布的《2010胡潤財富報告》顯示,去年內地千萬富翁增加了5萬人,急速上升的房價使大批“炒房者”成功晉級,是這個數字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胡潤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國外富豪很多集中在娛樂業,而中國最多的是建筑業、房地產業。據媒體報道,2009年10月14日,香港富豪聚集地一個復式樓盤創造“全球最貴”分層豪宅紀錄:一名中國內地富豪以4.39億港元買下一套公寓,成交價每平方英尺7.128萬港元,約合每平米70萬元人民幣。另據報道,2009年12月6日,位于上海市中心地段的54套高檔公寓,在上海國際商品拍賣有限公司被一位神秘買家以3.53億元的價位買下,其中最貴的一套豪宅配設有室內游泳池,可俯視外灘全景,市價估值上億。一邊是富豪們一擲千金購買豪宅,而另一邊卻是一些地方大片的棚戶區,貧富兩極分化的景象令人觸目驚心。有學者指出,隨著房價不斷漲升,居住地域和居住水平出現明顯分化,“富人區”和“窮人區”現象在我國一些大城市表現得越來越明顯,富人住市中心,窮人向郊區遷移,房產成為一個人身份、地位、財富的重要象征,畸高的房價正在使富人和窮人之間形成一道巨大的裂痕。
房價高企嚴重制約居民消費。有媒體指出,高房價和高按揭嚴重透支了購房者的未來收入,也惡化了現實和潛在購房人群的未來收支預期,不利于當前和今后消費的擴大。有學者說,高房價“擠占”了居民的即時和潛在消費能力,會導致幾代人的消費能力全面下降。有網民稱:“20年辛辛苦苦賺來的錢,以及20年后將要賺的錢,都變成這棟房子了,哪里還有錢消費?”中國人民銀行在50個城市進行的2009年第三季度城鎮儲戶問卷調查結果顯示,65.2%的居民認為當前房價“高,難以接受”,43.1%的城鎮居民在安排支出時選擇“更多地儲蓄”。中國銀聯的一項調查顯示,有相當部分持卡人對購房有較強的剛性需求,房價的快速回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持卡人在非生活必需品領域的消費支出。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0年經濟藍皮書》稱,目前房價收入比超出合理承受范圍,85%的家庭無力買房。“一套房消滅一戶中產”、“房貸使半數白領在通脹中破產”等等,成為網絡熱議的話題。
房地產業畸形發展蘊含著巨大風險。有學者分析指出,我國房地產業發展方式是不健康、不可持續的,正在積聚風險。一是居民住房消費觀念錯位。住房制度改革以后,我國居民的住房消費觀念發生了重大改變,逐步流行起追求大戶型,追求一步到位,追求高檔配套設施和豪華裝修,重購買、輕租賃,把買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惟一手段等超前消費觀念,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極不相稱。二是住房消費模式超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信貸政策的放開,的確讓許多居民圓了自己擁有住房的夢想,但圓夢方式基本上是靠銀行按揭貸款。許多城市居民手里有幾萬、十幾萬元錢就敢買房,許多年輕人剛參加工作就買房,而且是買大戶型房,買房的錢主要是從銀行貸款。住房自有率畸高,租賃率很低。事實上普通工薪階層面對的是完全市場化的住房租賃市場,既買不起商品房,又租不到公共廉租房。正是這種超前的住房消費模式,推動房地產業快速發展、房地產市場持續火爆、房價一路走高。但這種消費模式在根本上是靠銀行貸款支撐的,因而蘊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有人稱之為“中國式次貸”。三是房地產投資、投機過熱。隨著房價一路上漲,越來越多的人把住房作為投資品,大量以投資或投機獲利為目的的資金涌入樓市,炒高房價,堆積泡沫。據媒體報道,一些大城市的樓盤,自住性購房只占一半多,30—50%為投資或投機性購房;在北京、上海的一些小區,大量已售房屋實際上沒有人住,空置在那里待價而沽,正是這些炒房資金在不斷推高房價。房地產業的超高利潤率,導致許多資本偏離主業,紛紛投入這一領域試圖分一杯羹。銀行介入太深、貸款比例太重,導致流向其他產業的金融資源不足,對其他產業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擠出效應。
三、誰是高房價的最大受益者?
3月18日,國務院國資委宣布78家中央企業將退出房地產市場。這條消息被國內外眾多媒體在顯要位置加以報道,并迅速引發輿論熱議。這進一步強化了一段時間以來“一邊倒”的輿論傾向:似乎高房價是國企進入房地產市場惹的禍,是房地產領域“國進民退”造成的。問題是,這符合事實嗎?
近些年來,針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中央政府出臺了一批又一批宏觀調控政策,意在穩定房價,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但卻很難發揮效用或效果很不理想。這是為什么?一些城市政府追求土地財政是一個原因,然而還有一個原因卻很少被人提及,那就是房地產領域是民營經濟唱“主角”。
中國房地產業的“造富效應”已經表明,房地產開發商才是高房價的最大受益者。早就有論者指出,與其他行業的民營企業不同,房地產開發商作為一股新興的經濟力量,從一開始就有很強的集團意識。他們自覺地達成價格同盟,采取集體行動,聯手抬高房價,獲取高額壟斷利潤,使房地產業成為一個暴利行業。有樓市評論家認為,2004年以來,樓市進入由開發商決定市場、自由定價狀態。伴隨著住房需求不斷釋放,樓市開始成長、繁榮,而各地的大房地產企業也開始在利益最大化的共同追求中默契配合,漸漸結成價格聯盟。價格同盟的“定價策略”是:幾乎所有新樓盤開盤,都會以周邊已售或待售房價作為定價參照,相互競價。房地產公司正是依靠這種價格同盟形成的壟斷地位,取得了大大高于生產成本的超額壟斷利潤。有學者說,在房地產博弈中,地產商無疑是一個發育程度最高的利益主體,也是較早以自覺的意識甚至集體的力量影響政府政策和社會風向的一個群體。事實上,一些實力雄厚的地產商通過廣告投放等經濟手段對各類媒體進行滲透和控制,有的地產商成為“媒體明星”、“意見領袖”,或親自登臺,或雇用一些學者專家,巧舌如簧,混淆視聽,甚至利用媒體公開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唱反調,竭力營造對自己有利的社會輿論。特別要看到的是,出于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本性,一些私營地產商是絕對不會像國有企業那樣執行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的,相反,他們為了暴利,必然會不擇手段地抵制政府穩定房價的努力。
住房是居民生活必需品,政府有責任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在這個意義上,住房有公共品性質;改善性住房又是居民的自主選擇行為,在這個意義上它又是消費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還是投資品,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功能。住房的這種多重屬性,決定了它不能完全市場化,政府在住房供應上不能缺位,國有房地產企業也應積極發揮平抑房價的作用。現在的房地產業,國有企業不是多了,而是太少、太弱了!
四、治理高房價,政府責無旁貸
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涉及千家萬戶,關系百姓切身利益,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之一。對許許多多普通百姓來說,購置一套像樣的住房,改善自己的居住條件,是他們辛苦勞作大半生的最大目標,是家庭的頭號大事。普通百姓的大事,理應成為人民政府的大事!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的住房需求是各級人民政府一項義不容辭的職責,群眾住房問題既是經濟問題,更是體現政府執政理念的重大政治問題。
必須看到,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于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發展下去會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各級政府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危害性,采取堅決有力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
治理高房價的關鍵,是大幅度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供應。必須明確,建設和供應經濟適用住房、公共廉租房及安居工程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城市土地出讓的收益,應主要用于建設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地段、周邊設施、建筑質量應優于商品房,至少不能差于商品房,但必須嚴格限制建筑面積。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要逐步達到住房供應總量的70%以上。只有這樣,政府才可能對房地產市場調控自如,才是應對房價畸高的治本之策,普通百姓才能看到逐步改善住房的希望。在這個過程中,國有房地產企業大有用武之地,理應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擔當主力,同時積極參與房地產市場競爭,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發揮平抑房價、抑制暴利的作用。
解決高房價這個事關國計民生、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的“兩難”問題,必須統一全黨思想,做到令行禁止。必須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發揮黨的政治優勢,動員和依靠全黨的統一意志、統一行動。國務院要求,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要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要建立考核問責制度,對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責任。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分工協作和指導督查,加快制定、調整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到位、見到實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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