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房,竟成某些官員的“提款機”
王石川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0年04月21日10:25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限價房本來是政府為了抑制高房價,動用公共財政補貼中低收入人群,以解決他們住房困難的惠民工程。而在山西省忻州市,首例限價房項目不僅專供市直機關,而且被公務員大肆高價倒賣,從中牟利至少五千多萬元。市民說,多少家庭“望房興嘆”,限價房成了機關干部的“提款機”。(4月20日《經濟參考報》)
這是讓人感到蒼涼而悲憤的斷裂,最需要房子的人被最不需要房子的人“擊敗”,本來是他們的房子,卻被權力之手拿走,還被惡心了一把——因為該限價房當初被忻州市有關部門宣稱為“市委市政府辦實事、辦好事的民心工程”。
其實,保障房被權力侵吞的案例可謂不勝枚舉,當保障房屢屢異化為腐敗房時,不免使人發問,究竟是哪里出了問題?為什么限價房成了一些機關干部的“提款機”?
究其原因,不外乎兩點,一是,保障房建設由有關部門主導,在利益驅動下,一些權力必然有意圖染指的沖動,在制度設計時容易向自身傾斜。北京華遠集團總裁任志強透露,北京市2005年到2008年公開的土地供應量,70%以上的土地用于建經濟適用住房和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的住房。但是期間面向社會供應的經濟適用房的全部數量,加起來大概只有7%。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么冠以限價房的保障房,到最后往往被機關干部所侵占,原因很簡單,人家本來就是欺世盜名,就是以保障低收入人群之名而行公務員福利房之實。
可資佐證的是,忻州這起風波亦是如此,對于該限價房項目的性質,當地干部或稱“團購房”,或稱“福利房”,或稱“集資房”。而當地市民則稱,如果按規定辦,大批公務員肯定達不到限價房申購條件,但他們率先給自己切了一塊“大蛋糕”,“團購”只不過是權力福利的遮羞布。
除了主導之外,權力也介入了分配,甚至介入了“善后”。報道有一個細節令人感嘆,為了盡快倒賣掉限價房,忻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資產管理科一位姓 郭的 女士表示,“買那里的房子沒有風險”。
往往,保障房都是在木已成舟后才廣為人知,這是因為權力不是在公開透明的狀態下運行。權力一旦封閉運行,公眾自然就無法知曉,也就談不上監督。而外部監督空白的同時,是內部監督失靈。為何失靈?在利益均沾的語境中,當每個權力的擁有者都成了既得利益者,他們又怎能自我開刀、自我監督?
日前,國務院下發的《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明確要求,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并優先保證供應。這顯然是穩定房價、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有房可住的重要舉措,但如果執行不到位,包括分配不公、被權力侵占等腐敗,則會招致更多民怨,加大社會斷裂和對立。
(責任編輯:鄭光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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