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李莊
蔡金安
2月9日上午10時,重慶市一中法院對李莊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因二審法院考慮到李莊二審期間一直表示認罪的態度,故比一審減少了一年的刑期。奇怪的事發生了,二審期間五次說“我再一次表示認罪”,聲明“保證將來絕不翻供”的李莊, 聽到宣判后竟然跳了起來,乘法警不備,沖向話筒并一把搶在手里開始高喊:“我在二審的認罪是假的……”
李莊這次在重慶可謂出盡了風頭,也出盡了洋相,這得益于他的精彩表演,筆者和廣大網友有幸免費觀看了一幕幕生動精彩的滑稽劇,小丑李莊的生動形象深深銘刻在我們心里,筆者不妨把部分觀感與大家分享。
去年12月12日,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重慶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巧合的是,36年前這個日子正好是西安事變蔣介石被擒的日子。
李莊素以張揚驕橫囂張著稱,凌厲、強悍是他的辯護風格。辯護時常炫耀自己的來頭大、背景深,經常教訓公檢法干警,竟然屢屢取勝,多次“撈人”獲成功。
李莊去年12月30日一審時,他不改以前的強硬風格,頻頻發難:第一次,他要求江北區法院和江北區檢察院整體回避,第二次,他要求合議庭成員、公訴人集體回避,第三次,提出逐一申請法官、檢察官回避。 他還指揮審判長:“你現在應該——敲槌、休庭!”法庭進程由此被打斷。
庭審重啟后,公訴人提醒李莊遵守法庭程序,李莊立即再次申請公訴人回避。未及法官開口,李莊就搶起話頭:“這個要檢察長才能答復,你審判長無權決定。”審判長不得不宣布第二次休庭。
李莊不時打斷審判長和公訴人的話,至少有20多次。
在舉證階段,李莊指責公訴人信口開河,是“在讀《大眾電影》”。他打開隨身攜帶的文件夾,拿出一份文件,用最快的語速假模假式地念道:“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李莊罪名不成立,建議立即釋放。”
見過瘋狂的,沒見過這么瘋狂的,他藐視法庭的言行舉止活像一個瘋子。法院仿佛是他開的,他一開庭就想把法官、檢察官、合議庭成員、公訴人全部趕走,還20多次打斷審判長和公訴人的話,不時指揮審判長,影響法庭進程。他還指責公訴人信口開河,還代最高人民法院出通知釋放自己,簡直集無知無賴無聊于一體。
一審陳述階段,李莊不忘標榜自己和威脅對手,情緒激動地說:“全國共有16萬律師,我是這16萬律師中正義、善良、高尚、優秀的代表……”,又說“你們居然敢審理這么一個善良、正義、高尚、優秀的中國的律師,你們這是職務犯罪,你們這樣做,那么離江北區公安分局抓你們就不遠了!”他的自我吹噓太肉麻,威脅打壓太不自量力。
當公訴人指出李莊有嫖宿行為,實乃律師行業中的害群之馬時,李莊方寸大亂,先是躲躲閃閃,然后轉移視線,最后矢口抵賴,還對公訴人倒打一耙。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銘,李莊嫖娼已經得到重慶高新區警方證實,李莊的撲騰只能更加作賤自己而已。
轉眼到了2010年1月8日,李莊案一審宣判,李莊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對此,李莊反應如何呢?
審判長宣讀完判決書后,李莊當庭大聲抗議,表示不服判決。
對一審結果大聲抗議的李莊,到二審時會是怎樣的態度?
看到李莊在二審的奇怪表現,不單是筆者,全國人民都驚詫了。
2月2日上午9:30,二審開庭。
開庭十分鐘后,李莊就向法庭稱:“一審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我撤回上訴理由,我先前的上訴理由作廢。”
陳有西希望其鄭重表態,李莊表示明白后果,并當庭承認了作偽證。
檢方問李莊,其為何放棄上訴理由,為什么作偽證。李莊回答說:“作偽證是為欺騙公安、檢察院和法院,也是為龔剛模開脫罪責。”
2月3日9:30分,二審繼續開庭審理。
李莊在控辯雙方陳述后舉手發言,語氣平穩和緩:“今天各媒體都已報道了李莊二審認罪,一些公眾期待我不認罪的希望已經破滅。我承認控方所指控我的罪名。” “我再一次承認我有罪,我承認是我編造了龔剛模被刑訊逼供。”
在10多分鐘的發言中,李莊前后重復說了五次:“我再一次表示認罪。”
在法庭辯論的上訴人發言環節,李莊只說了一句話:“我就兩個字:認罪。”
下午15時,李莊拿出了自己寫的一份“悔罪書”,做了最后陳述。
李莊說:“經過一審、二審,對我的思想觸動很大,認識到了所犯罪行的嚴重性,玷污了律師神圣的職業,缺失了一個職業律師基本的職業道德基礎,在大是大非上執迷不決。” “緩慢的思想轉變,雖然我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但為今后的人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從中吸取教訓,重歸社會,做一個對社會有益的人。”
對自己的悔罪行為,李莊解釋說:“有輿論認為我是因為今天證人出庭、證據確鑿才被迫悔罪的。我想解釋的是,我的悔罪書是1月24日就提交給法院的,是在今天開庭之前,我也保證將來絕不翻供。”
李莊在二審中的表現與他在一審中的表現形成很大反差,出人意料之外。出現在人們面前的李莊,不再張揚,不再驕橫,似乎在承認犯罪,想改過自新,將來重新做人。如果真是這樣,也是好事,浪子回頭金不換嘛!
可是,筆者想錯了。不信請看下面,李莊在二審宣判后,又來了個大變臉,再一次讓國人驚詫不已。
2月9日上午10點,李莊案二審宣判。李莊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證據罪,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罪名成立,刑期由一審的兩年零六個月改判為一年零六個月。
聽到宣判后,李莊情緒激動并搶過麥克風抗議。
李莊高呼:這個我宣讀一下,上次我在開庭中認罪,是假的。希望法庭不要給我按認罪處理,認罪是在重慶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誘導之下進行的,給我承諾認罪就給緩刑,認罪就能讓二審開庭,結果今天依然給我這樣的判決。
公安局和檢察院對我完完全全都是一種欺騙,你們可以詳細看我的認罪書。……那些都是斗爭策略,希望法庭尊重我的意見。
而且公訴人當時還讓我撤銷上訴,這完全是一種欺騙,這種欺騙,早晚會暴露在陽光之下的,這些情況,我希望中國16萬律師,繼續為刑訴法中維護自己的權利做堅決的斗爭。
我會斗爭到底,我會上訴到底的,再見。
李莊前幾天還信誓旦旦五次重復“我再一次表示認罪”,聲明“保證將來絕不翻供”,可才過5天時間就自己打自己嘴巴,搶麥克風“翻供”了!他如此沒有堅定立場而朝令夕改反復無常之舉,又給他張揚驕橫囂張的作派添了一個敗筆,也讓那些拼死為他辯護的律師、專家、教授們大跌眼鏡。
李莊說,“認罪是在重慶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誘導之下進行的,給我承諾認罪就給緩刑,認罪就能讓二審開庭,結果今天依然給我這樣的判決。”
現在還無法判斷李莊此話的真偽,姑且把此話當真,又如何呢?也許重慶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考慮到李莊經驗老到,反偵察能力很強,所以選擇了智取。如果李莊確實有罪,急于逃脫制裁,難免上鉤;相反,如果李莊問心無愧,他完全可以義正詞嚴地怒斥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人,同他們抗爭到底,在法庭上一分高下,而絕不會灰溜溜地低頭認罪,發誓“保證將來絕不翻供”。可李莊偏偏選擇了認罪,這只能說明他罪孽深重而心虛。
而筆者看到華龍網2月9日的最新報道稱,二審結束后,華龍網記者采訪了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公訴二處副處長、出席二審法庭的檢察員張麗,她對李莊案的相關焦點問題進行了解讀。
張麗說:李莊認罪是基于什么動機,只有他自己清楚。檢察機關是嚴格依照法律、事實和證據指控李莊,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并未給李莊什么承諾,更不存在辯訴交易問題。
二審期間,李莊向司法機關寫下悔罪書。2010年1月25日,我們第一次提訊李莊,他表示對起訴書的指控和一審法院的判決都沒有異議,并表示認罪,這次他沒有供認犯罪細節。1月27日,我們第二次提訊李莊,李莊繼續表示了認罪,并詳細敘述了他如何教龔剛模翻供的情節。1月28日,我們第三次提訊李莊,他再次詳細供述其犯罪事實、犯罪細節、以及犯罪動機和目的。我們問他為何要教龔剛模被刑訊逼供的事,他說“就是為了欺騙公檢法,使龔剛模逃避打擊”。在訊問中,我們還依法制作了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以印證其有罪供述的真實性及檢察機關取得其罪供述的合法性。在制作錄像前,我們在征求李莊的意見時,李莊說:“沒有意見,我還非常贊成,今天我說所的都是我真實意思的反映”。
上述報道,說明重慶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并沒有與李莊達成什么辯訴交易,李莊只是認為自己輸了,輸得很窩囊,很不甘心,所以他又發瘋了,亂咬一氣,要孤注一擲,“斗爭到底”!至此,精英們力挺的李莊的形象是徹底毀了。他此次的失敗表演,使他進一步不得人心。
強悍——背景——威脅——撈人——偽證——藐視——嫖宿——認罪——翻供,這些涉及李莊的關鍵詞勾勒的軌跡,反應出李莊從業至今的基本風貌。
從李莊的種種不尋常表現看,他很像一名小丑,其自詡的“16萬律師中正義、善良、高尚、優秀的代表”再一次成為天下人的笑柄。圍繞在李莊身邊力挺李莊的精英們,支持力度不可謂不大,可惜對這個扶不起的小丑再怎么賣力拉抬也無濟于事,隨著時間的延續,李莊和挺李團隊只能愈加自取其辱,徒增笑料罷了。
20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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