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看茅于軾“一仆二主”的“精彩表演”
云門禪人
在“廣州日報與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聯合主辦的“嶺南論壇”上,茅大精英又在“替富人說話,為窮人辦事”,又在表演著一出“一仆二主”的戲碼。當被問道,“《勞動合同法》是否真正干涉了勞資雙方的市場?”時,茅大精英大義凜然的說:“平等自愿的交換一定創造財富,我們沒有理由干涉平等自愿的交換。這雙方談得挺好,都覺得對自己有好處,法律跑出來說不行,這個合同無效,我覺這個是違背經濟學最基本的道理。只有什么時候政府才可以出來說無效呢?那就是這兩個人不是平等自由的人。確實,勞動合同中間有很多不平等的情況,例如我們單個的勞動者跟強大的企業談判時會吃虧,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就是組織工會,當然這個辦法不見得永遠好。在美國,本來勞資雙方斗得非常厲害,后來出現了大變化,勞聯、產聯兩大工會不再要求漲工資了,甚至要求降工資,他們懂得這樣斗只能兩敗俱傷,所以要更理性地解決問題。”
看來茅大精英是頗為鄙視“法律”的,“這雙方談得挺好,都覺得對自己有好處,法律跑出來說不行,這個合同無效,我覺這個是違背經濟學最基本的道理。”好像嫖客來到妓院尋歡,嫖客和妓女“雙方談得挺好,都覺得對自己有好處”是周瑜打黃蓋——— 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干卿底事呀?你來橫插一杠,搞一個狗屁“法律”說:“不能嫖娼賣淫”搞得我茅大精英非常不爽。我茅大精英可是仗義執言啊!我是在“替富人說話,為窮人辦事”啊!試想一下,沒有吾等“富人”脹鼓鼓的錢袋,你們這些窮鬼,可能連“賣身”的機會都沒有。爾等時不時還敢拿一塊“法律”的破布來“討個說法”,爾等正是“違背經濟學最基本的道理”。
好在茅大精英有“經濟學最基本的道理”,不然,茅大精英也不可能扯起一個“天則經濟研究所”的大旗。茅大精英也不能“忽悠”來“xx基金”這個大大的“富人”。正是有了“xx基金”這個“富人”的錢袋子,茅大精英才能“指點江山”,抨擊法律。茅大精英正是嘗到“替富人說話”的大好處,有一天,茅大精英一定會重新制定一部富人的“法律”,到時茅大精英就會搖身一變而為“捍衛法律的勇士”。當一切妥當之后,茅大精英就會“替窮人說話,為富人辦事”了。
所以,茅大精英在他混亂的邏輯里,也透露一點“玄機”,“ 確實,勞動合同中間有很多不平等的情況”,既然,“有很多不平等的情況”,卻又大罵“《勞動合同法》干涉了勞資雙方的市場”,這豈不是自打耳光嗎?非也!非也!這正是茅精英們的“偉大”之處。當“富人”需要他們為其狂吠時,精英們就會虛張聲勢的狂吠;當“富人”需要他們為其“辦事”時,他們就會一聲不響的張開血盆大口,向“窮人”撕咬。這不正是一副“資本家的乏走狗”的嘴臉嗎?
在茅大精英的演講中,他明明承認“市場經濟有一萬個好處,有一個最大的壞處,就是對窮人不利。”但是,茅大精英仍然費盡心血的大肆鼓吹“市場經濟”,這難道不讓稍有邏輯常識和良知的人生出一絲疑慮嗎?好在同屬“天則”的樊綱“大精英”講了一句“實話”:“ 經濟學家就是為利益集團服務的。”哈哈!至此茅大精英“一仆二主”的“精彩表演”難道還要繼續下去嗎?當今到底是誰擁有利益和誰是利益集團,難道我們還不清楚嗎?所以,茅大精英們的經濟學無外乎是官僚買辦資本的“走狗學”,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貞潔牌坊”的“偽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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