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黃春秋》篡改史實惡意貶損人民領袖的鐵證
高戈里 2105年5月17日
《炎黃春秋》2009年第7期刊出署名莊重的文章《誰是<敦促杜聿明等投降書>的作者》并向文章大家毛澤東索要版權后,受到了廣泛置疑和批評,雙石曾撰文《既不易解,又很費解,“真實的歷史”何在?》《既非份,又非法!——〈炎黃春秋〉欲陷莊重老先生于何地?》《莊重老先生記憶力很令人懷疑》《葉永烈先生緣何前后不一?》等(見“雙石茶莊”系列博文)予以批駁。一年后,《炎黃春秋》2010年第7期又刊出了莊重的《淮海戰(zhàn)役日記摘抄》,重申其一年前的主張。
這一次,《炎黃春秋》的官方微博與雙石直接論戰(zhàn),但卻在最后一刻推卸責任落荒而逃。《炎黃春秋》在這次論戰(zhàn)中,違反史實、違反常理的問題太多太多了,筆者看來,最要害的有兩條:
第一,篡改日記——開始,《炎黃春秋》官方微博死咬其刊登出來的文章是依據(jù)莊重先生當年的日記,當雙石貼出莊重日記影印件并揭露其篡改行徑后,又改口向作者莊重推卸責任?!堆S春秋》刊登莊重的《淮海戰(zhàn)役日記摘抄》,其原件的影印件雙石都看到了,《炎黃春秋》編輯能看不到嗎?看見了,為什么要認可篡改?為什么要用篡改的史實去欺騙讀者?
第二,有惡意貶損人民領袖毛澤東的主觀故意。因為,這次論戰(zhàn)涉及到一個版權常識——退一萬步說,就算《敦促杜聿明等投降書》是莊重起草的,那也是一種職務創(chuàng)作,莊重無此“署名權”和“著作權”。《炎黃春秋》經(jīng)營多年,不可能不懂這個版權常識,其法律顧問也不可能是白吃干飯的。知其不可而為之,其意圖指向只能是——瞞天過海,借此一說來貶損人民領袖毛澤東。
這事后來不了了之,《炎黃春秋》既沒更正,也沒道歉。
五六年前,《炎黃春秋》以篡改史實方式,惡意貶損人民領袖毛澤東,法院不管,政府有關部門不管,主流媒體也不管,才有了如今《炎黃春秋》雜志前主編洪振快和黃鐘能以《“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jié)分歧》來貶損“狼牙山五壯士”的氣焰,才有了愛國學者郭松民、梅新育痛斥“反對歷史虛無主義,不動這幫狗娘養(yǎng)的就是笑話”后,卻要被“人民法院”傳喚去接受起訴的顛倒黑白的司法局面。
附:《雙石讓莊重與《炎黃春秋》相互打臉:子之矛,陷子之盾?》
http://oisum.com/Article/lishi/2011/12/272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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