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齡:必須將洪振快與張廣紅“一視同惡”給以懲罰
賀合林
2013年8月27日,廣東網民張廣紅在網上發布謠言稱:“老師袁騰飛拍‘狼牙山五壯士’電影,編劇邢野去當地了解實情,村民說:這5人只不過是幾個散兵游勇土八路,來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幾人手上有槍,村民們也不敢惹。后來有人想出了個辦法,偷偷地把他們的行蹤告訴日本人。日本人就來圍剿了。村民故意引5人絕路逃跑。”廣東警方經過偵查,將張廣紅緝拿歸案。以散布謠言的理由,行政拘留七天。
張廣紅不服,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越秀區法院一審駁回其訴求,廣州中院二審又維持了一審判決。廣東警方和人民法院依法行政、公正執法的行為對于保護國家英雄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非常值得稱道。
然而,幾乎是同時發生的、同樣是詆毀狼牙山五壯士且與張廣紅詆毀五壯士案遙相呼應的、如果發生在同一地方警方很可能會并案處理的洪振快詆毀狼牙山五壯士案,卻以寫在紙上的可以不強制執行的向原告賠禮道歉了結!依法應與張廣紅“一視同惡”的洪振快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罰,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卻在這兩個案子的處理上表現出了“人人不平等”!
分析案情,洪振快與張廣友詆毀五壯士的動機和目的完全一致,都是要抹黑英雄,否定英雄,毀掉英雄,所不同的僅僅是詆毀的手段而已。張廣友是赤裸的惡毒攻擊,洪振快則是所謂的學術研究;張廣友是鋼刀快斬,洪振快則是軟刀慢割。其實,無論是赤裸的攻擊還是所謂的“學術研究”,無論用的是鋼刀還是軟刀,都離不開傳謠造謠。
洪振快的“學術研究”就是在造謠傳謠。下面略舉三點:
一、造謠狼牙山五壯士外還有一個叛徒
洪振快說“狼牙山五壯士”不是5個,最初是6人,其中有一人叛變投降,以此貶損這個群體并不那么英雄。
真有此事?沒有!這種說法來源于一出叫做《五大勇士》的話劇。該劇借鑒蘇聯話劇用叛徒烘托英雄的表現手法,把“狼牙山五壯士”的故事搬上舞臺時,加工出一個叫吳希順的叛徒 。某報卻把經過文學加工的話劇當作真實的歷史,于1994年7月9日,在頭版顯眼位置打出特大標題——《五人重于泰山,一人輕于鴻毛——當年狼牙山有六人》刊出這篇文章,不料竟至謬誤流傳,河北、浙江、廣東、廣西、湖南等地媒體紛紛轉載。“五壯士”之一的葛振林和當年第一個采訪幸存壯士的晉察冀軍區第1軍分區政治部宣傳干事錢丹輝知道此事后,立即站出來,證明6班、2排和7連都沒有這個人。很快,有關報紙進行了自我批評(附)。
這些報紙的自我批評宣告,這個“六人說”是一個早已被真相擊得粉碎的謬傳!
可是,二十多年后,洪振快為攪糊狼牙山五壯士這個英雄集體,竟無視六斑沒有吳希順這個人的客觀事實,把這個已被證實不存在的“六人說”重新搬出并公開宣揚,毫無疑問,這就成了他制造的一個謠言了。因為,在他的前面找不到一個對“六人說”這個虛假信息(謠言)承擔責任的人,這個謠言在今天的傳出并擴散,必須由他洪振快承擔全部責任。
二、傳播、擴散“三跳兩溜”的誹謗五壯士謠言
此說緣于《羊城晚報》1995年8月11日刊登的《壯歌重唱狼牙山》。該文描述馬寶玉、胡福才、胡德林是跳的崖。而葛振林、宋學義是溜的崖。“因為馬寶玉、胡福才、胡德林是‘跳’,距崖壁比較遠,墜入了萬丈深淵;葛振林、宋學義是‘溜’,緊挨著崖壁,被崖壁半腰上長出的樹木掛住,受了重傷,昏死過去。”
當時,葛振林針對“三跳兩溜”的說法,發表了如下嚴正聲明:“這和去年‘狼牙山六人說’一樣純屬捏造,是對五壯士的攻擊誣蔑。”
而洪振快卻說:
這個說法為跳崖而未遇難提供了一個解釋。給《羊城晚報》提供材料的是當時一團政委陳海涵(后曾任廣州軍區副司令員)的夫人陳遜。1942年5月在易縣北婁山村一團駐地給五壯士慶功授獎后拍攝的合影中,陳海涵就站在葛振林(或宋學義)的旁邊。而陳遜當年則是第一軍分區戰線劇社的指導員(后曾任廣州市委黨校副校長)。《壯歌重唱狼牙山》一文中不少細節描述都被葛振林等駁斥,但“溜”的說法卻未見反駁。
實際上,從1957年刊出的葛振林自己的口述中,也是可以印證“溜”的說法:
等我抬起頭來,只看見班長的白襯衣在崖上一閃——他跳下去了。……我就近跑到崖邊,一縱身也跳下去。我是第二個跳的。……
我們不知洪振快的“學術研究”是怎樣研究出葛振林口述的“一縱身也跳了下去”印證了“溜的說法”,卻可以斷言,由于當時現場沒有安裝攝像頭也沒有戰地記者的文字見證,所以,不要說什么“是當時一團政委陳海涵(后曾任廣州軍區副司令員)的夫人陳遜”,即使是葛振林的夫人也不具有推翻親歷親為者葛振林“一縱身也跳下去”的資格,凡是企圖推翻“一縱身也跳下去”的說法統統都是謠言,包括“溜崖說”在內。
洪振快就是這個謠言的傳播者!
如果洪振快真的是在搞學術研究,他首先思考的應該是:這個“溜崖說”,陳遜夫人為何1942年不說而到1995年才說?
如果洪振快真的是在搞學術研究,他就必須思考這第二個問題:前面是懸崖,后面是強敵,處于絕境而不愿當俘虜的葛振林還有沒有選擇可以“溜”的地形的余地?可以告訴你,絕對沒有!所以他必須“就近跑到崖邊”,哪怕下面是萬丈深淵,哪怕這懸崖是壁立!因為,稍微遲疑,勢必被敵人抓活的。還有,日本鬼子會不會給他慢慢“溜”的時間呢?不可能的!慢慢“溜”的結果無外乎兩種:一是被日本人的槍彈打死,二是讓日本人抓活的!為了防止第二種結果,所以,他必須“一縱身也跳下去”!也正是這“一縱身跳下去”,使他眨眼間消失在日本鬼子的視線中,僥幸得到了一線生機!否則,處于敵人視線中慢慢“溜”的葛振林,不要說只有一個,即使有一百個,也別想有一個活著生還的!
再說,如果時間上來得及,允許他選擇一個可以溜下懸崖的地形而溜崖避開敵人的追擊,為什么就不可以用這樣的方法保存自己!只要他沒有向日寇投降屈膝,冒險溜崖一樣是英雄壯舉,一樣的可歌可泣!你洪振快憑什么搖唇嚼舌呢!
說句偏激的話:如果這回我是主審法官,非要判你到狼牙山去“溜”一次崖不可,不要你賠什么禮道什么歉!
三、造謠“也有民眾幫助日軍”
“也有民眾幫助日軍”,是洪振快發現在9月25日包圍狼牙山的行動的檔案材料中有一句日軍“攜民夫牲口千余”的話后,“研究”得出的結論。并且由這個結論發出了對這部份民眾輕篾鄙視的感嘆:“看到這一點,不免讓人悲哀,但歷史事實明確記錄在案,也是無可奈何。”
這個“民眾幫助日軍”就是洪振快制造的一個謠言。因為日軍“攜民夫牲口千余”不等于民眾千人幫助日軍!因為客觀上不存在民眾千余幫助日軍這件事!因為客觀上只有民眾千余被逼迫替日本人出力的事!你洪振快把本來“沒有的事”虛構出一件“實有的事”,不是造謠又是什么?
如果這也算是“幫助日軍”,那么,慰安婦甚至在日本731部隊充當試驗品的人,豈不都可以算是“幫助日軍”了!你洪振快豈不是都可以用“但歷史事實明確記錄在案”而發出“不免讓人悲哀”的感嘆了!
洪振快之所以“研究”出這樣一個謠言結果,目的非常明顯:完全是為了聲援張廣紅那個“村民把五人引向絕來,請來日本人圍剿”的謠言!以謠言聲援謠言!
四、結語
洪振快與張廣紅采用不同手段以達到共同的詆毀、否定英雄的目的,哪個對英雄的損害更大呢?這個問題大家心里都有數,洪振快的遠勝張廣紅的。而且,洪振快所謂的學術研究愈是“高明”,對英雄的損害就愈大, “高明”程度與損害程度成正比。
因此,國家有關部門不能再熟視無睹了,有必要將洪振快及洪振快們與張廣紅“一視同惡”予以懲處,像廣東警方一樣主動出擊!
附:軍報鐵證駁斥炎黃春秋抹黑狼牙山五壯士:細節無可置疑
http://oisum.com/Article/shidai/2016/03/361079.html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