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仰:一個律師的江湖傳說
劉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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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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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
本文為小說提綱,請勿對號入座。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宮老板沒讀過多少書。沒有高學歷并不見得笨。宮老板挺聰明,尤其在賺錢方面,腦子很好使。宮老板原先就是個普通人,但不怕吃苦,有雄心、有手段。幾十年下來,發了大財,身價上百億。但是,宮老板出事了,他因涉嫌雇兇殺人,被警方逮捕,等待受審。
律師黎叔得到這個消息,頓時看到了賺錢的機會。黎叔大老遠地跑去,主動要求做宮老板的辯護律師。黎叔先是羅列了自己“撈人”的記錄,讓宮老板相信,我黎叔是神通廣大的人,沒有撈不出的人。當然,前提是被撈的人有錢,而且很有錢。為了讓宮老板心甘情愿地大出血,黎叔將宮老板可能受到的法律懲罰說得很嚴重,讓宮老板相信:如果沒有黎叔,宮老板必死;只有通天的黎叔才能救他。黎叔與宮老板都很清楚,這里沒有什么正義,只有金錢交易。
在黎叔布下的恐怖陷阱中,宮老板答應向黎叔支付1000萬元律師費,先預支200萬元,其余部分根據官司的進展程度,在不同階段支付,如果宮老板最終未判死刑,1000萬元將支付完畢。為了撈人成功,黎叔需要宮老板的配合,便教了黎叔一些技巧,例如推翻過去的口供,就說過去的口供是在警方逼供訊下說出的違心話。同時,為了里應外合,黎叔要求身在看守所里的宮老板配合,給予黎叔在外行動的更大授權。因為,要讓口供一致,光是宮老板一個人說,難以讓人相信。如果宮老板的口供與監外的其他人口供天衣無縫地接上,宮老板涉嫌雇兇殺人,就可以擺脫干系。而且,宮老板的老婆沒有被抓,黎叔的律師費也由宮老板的老婆支付。但是,宮老板的老婆憑什么相信黎叔呢?于是,黎叔要求宮老板寫下親筆信,同時還要求宮老板在10張空白的便條上簽好了名。說起來,這10張有宮老板簽名的空白便條,是方便黎叔在外調動宮老板的社會關系。
宮老板在與律師黎叔談話的時候,被黎叔營造的恐懼嚇住了,畢竟,宮老板在法律專業上不如黎叔精通,宮老板急于讓神通廣大的黎叔救命。黎叔的開價,宮老板接受了;黎叔要求的授予權限的附加條件,宮老板也接受了;黎叔指點的翻供、串供,宮老板也決定遵照執行。然而,律師黎叔走了之后,宮老板突然有了新的恐懼——如果黎叔不救自己,怎么辦?如果黎叔說的是真的,自己必死,黎叔說起來為了1000萬會救他,但是,萬一黎叔不救他呢?
宮老板的這種恐懼是有道理的。因為,宮老板有100億的資產,雖然有些已經被凍結,但還有一部分,暫時未被發現。而且,宮老板的老婆等家人并沒有犯罪,即使宮老板的財產最后被沒收,按照婚姻法,宮老板的財產至少有一半也屬于他的老婆,可以不屬于罰沒對象。因此,從利益的角度,宮老板突然意識到:拿了他10張簽了名的空白便條的黎叔,很可能會“假傳圣旨”,將他的財產轉到其他地方,那可是100億啊!如果宮老板最后被判處死刑,這筆錢就等于歸了黎叔了。即使宮老板最終沒有被判處死刑,這筆巨大的財富如果被黎叔轉移走,宮老板今后就算出了獄,也無可奈何。那是宮老板一輩子的心血。愛財如命的宮老板左思右想都覺得不對勁,他發現黎叔比他更貪財。那10張簽了名的空白便條,使得宮老板極為被動、如坐針氈,不管法律最終如何裁決,宮老板的財產都有可能全部或部分落入黎叔的口袋,那比1000萬律師費要多得多!
生意場上摸爬滾打了大半輩子的宮老板,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是,懂得識人是他最大的長處。在與黎叔的接觸中,宮老板很明確地感知了黎叔發出的信號:沒有什么正義,只有金錢交易。那么,當更大的金錢擺在黎叔面前的時候,他還會有誠信嗎?思來想去,宮老板認為,貪財的律師黎叔不會給他帶來正義,律師黎叔能夠給他帶來的一切,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他都要付出巨大的、額外的代價。于是,宮老板決定不再相信黎叔,而是相信政府的法律,相信政府的法律能夠公平公正,宮老板認為,政府的法律一定比黎叔玩弄的法律更公正。宮老板決定檢舉黎叔授意他的翻供、串供行為,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黎叔手里的那10張簽了名的空白便條作廢。
當黎叔從警方那里得知宮老板檢舉他的時候,黎叔說,那一定是警方威逼、刑求宮老板。但是,宮老板很清晰地告訴所有人,沒有任何人威逼他、強迫他,黎叔教唆他翻供、串供是事實,宮老板認為,這是違法的行為。他不相信一個違法的律師能夠帶來正義,他只相信政府。面對宮老板斬釘截鐵的態度,面對宮老板和盤托出黎叔教唆他翻供、串供的事實,黎叔終于明白:自己的貪婪害了自己!如果他沒有索要10張簽了名的空白便條,結果可能不會這樣。黎叔很后悔,如果自己不那么貪婪,1000萬律師費早晚踏踏實實進了自己的口袋,因為貪得無厭,黎叔害了自己。
更要命的是,黎叔已經在一張宮老板簽了名的空白便條上填寫了內容。如果這張黎叔擅自填寫內容的便條拿來作為法庭證據,黎叔面對的后果將更為嚴重。因此,當黎叔的同行自告奮勇地為黎叔辯護時,黎叔拒絕了。當辯護律師問黎叔:你知道自己拒絕律師辯護的后果嗎?黎叔清晰而準確地說:我知道,我認罪。因為,黎叔不想牽出新的罪名,只想短暫地服刑,早點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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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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