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藥家鑫傳》 作者:真相1213
夫潘東曰:自上古以來,世風(fēng)敗落如今者,未嘗有也;肉食者鄙甚,未嘗有也;布衣之所困,未嘗有也。權(quán)財結(jié)黨,猛與虎患。二世橫行,強食弱肉。量大國之泱泱,度百姓之窮境。嗚呼,天理何存?與社稷者,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
藥家鑫者,乃長安人氏,誕于天朝四十年,其祖謀商利,殷實富足。鑫乃單傳,自幼嬌養(yǎng),性多變,行多暴,往來者懼之。
鑫之身側(cè),常有一刃伺之,其鋒如電,削鐵如泥,遇弗順,即出刃。見刃者,多有懼,旋走,免于血光。江湖年月,鑫出刃無數(shù),雖無亡,但取名聲,左右皆弗敢悖之。
鑫好音律,常年撫琴,其色平平,未有殊名。天朝五十八年,鑫入樂府,曰:西安音樂學(xué)院。樂府者,踞長安城內(nèi),久負盛名,樂中俊杰多聚于此。鑫之學(xué)問,當屬二流。然鑫自仗財廣,弗憂前程,游手市井,作樂如常。
其父憂鑫之腳力,遂購一車賜之,名雪佛蘭克魯茲。得車,鑫喜極而泣,呼曰:此乃誘婦之利器也。鑫駕車迅疾,如虎添翼,塵揚土飛。遠之百里,便聞其聲,響如轟雷,路人皆避讓,弗敢阻止,恐有傷。
一日,鑫聞城中有一女,年方豆蔻,貌如花月,百里不二。鑫頓喜,曰:如此貌美者,嘗未聞,憾也!今當往之以御,若非,寢無寐,食無味。是日,天幕大降,十指不見。鑫駕車城中,欲會之。
車近處,雞飛犬叫,人跡遂空,無阻者。
城中有一婦,名張萌,年二六,育一子,值乳期。張萌者,時工于食廝,月薪難厚,弗足千幣,助以持家。萌始出鄉(xiāng)間,于城中弗時,耳間多閉,未聞有一狂少為藥家鑫者,當無懼。
萌畢工,行于路間。鑫駕車,聲貫天地。萌聞之,以為常,未驚,行如故。鑫至,見道中有婦弗避,怒起,以為無敬之甚。未止,遂以車迎之,萌立仆。
萌臥于道中,血傾如注。鑫止駕,步出,觀之。萌未亡,氣尚存,能哀言,可辨人。鑫以為授人以柄,始懼,邪遂起,欲滅之。鑫返車,取刃,立于萌身。刃下,血出。一刃,未斃。又刃,方卒。萌死,鑫竊走,以為不知。
鑫復(fù)駕,如喪犬,速更甚,道中又出傷者。眾怒迸發(fā),合力擒之,告警。警至,拘鑫于衙內(nèi),報以拳足,始告弒萌,出八刃。
越明年,鑫予以法辦,受槍刑,年二十二。鑫亡,眾二世皆醒,以為民敵不可立。
讀后感
好。“越明年,鑫予以法辦,受槍刑,年二十二。鑫亡,眾二世皆醒,以為民敵不可立。”此言之太早。鑫之家族,財雖不顯耀于公眾,勢猶足以傾動朝野,今方蠢蠢焉。君不聞法界高人,學(xué)壇小子,嘯聚而呼曰,鑫雖暴虐,向為謙謙,事出有因,宜法外開恩矣。此等奇談怪論,鑫之家族與有力焉。靜波之下,暗潮洶涌。相關(guān)上峰亦幕后給力,欲以權(quán)干法。故是案懸于今,未能定奪,緣有自也。吾恐“鑫予以法辦,受槍刑”,乃善民一廂情愿耳。法界黑暗,恐出乎我等預(yù)料者也。
今天剛才將這篇讀后感發(fā)上我的新浪博克,不料不一會,我的新浪博克就被關(guān)閉。不知該怎么辦,向各位大俠求教了。“鑫之家族,財雖不顯耀于公眾,勢猶足以傾動朝野,今方蠢蠢焉。”本來只是推測,不幸言中,于此可見。
順便說一句,這篇《鑫傳》,原來發(fā)表于華商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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