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能量化”來證偽勞動價值論的觀點,肇始于所謂馬克思的“價值轉型”悖論。眾所周知,19世紀90年代,在《資本論》第三卷出版不久,奧地利著名的邊際主義經濟學家龐巴維克,于1896年發表了《卡爾·馬克思及其體系的終結》,提出了著名的“龐巴維克質疑”。他說:
——馬克思“在第一卷上,極端地強調地說,一切價值,置基礎于勞動上,又只有置基礎于勞動上; 商品底價值底比例,等于其生產上的必要的勞動時間底比例”,
——“但現在在第三卷,卻簡單明了地說,依據第一卷底理論,非如此不可的東西,卻并不如此,而且不能如此”。
——可見,“馬克思底第三卷否認了第一卷。平均利潤率及生產價格論,與價值論不調和”。
自以為是的龐巴維克還借用意大利庸俗經濟學家阿基爾·洛里亞的話,嘲笑馬克思: “洛里亞……在第三卷底公刊中,認識了馬克思學說底 ‘俄羅斯遠征’,‘完全的理論的破產’,‘科學的自殺’”。
龐巴維克撰寫的《馬克思主義體系之崩潰》,中文版本是上世紀30年代的譯文,語言很有“民國范兒”,讀者或許有理解上的困難。這里我不妨做一點解釋:一言以蔽之,龐巴維克指認《資本論》第一卷的勞動價值論與《資本論》第三卷的生產價格論,在定量上“不一致”。
這就是所謂的“價值轉形”悖論: 價值轉化為價格之后,生產價格何以體現價值?
“龐巴維克質疑”的基本邏輯是: 如果價值僅以勞動量為依據,那么就無法解釋現實世界的價格和利潤。
“龐巴維克質疑”的要害在于: 勞動價值論定義的價值,與現實經濟活動中的價格存在 “計量”上的不一致。
事實上,幾乎所有對勞動價值論的質疑,基本上都是圍繞這個要害做文章。比如,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薩繆爾森以及英國著名經濟學家斯蒂德曼,作為質疑勞動價值論的典型代表人物,也不過是重復“龐巴維克質疑”的陳詞濫調而已。
正是基于“龐巴維克質疑”的邏輯,西方經濟學欣喜若狂地宣布: 勞動價值論“是以精細的虛構哲學的外衣出現”,“我們將看到作為經濟分析工具它是沒有用處的”。
恩格斯在去世前幾個月,在《資本論》第三卷“增補”中,針對意大利庸俗經濟學家洛里亞譏諷馬克思的價值與價格的“不一致”,并由此斷言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荒謬的,是胡說”,“是形容語的矛盾”,做了相當深刻的批判。恩格斯的這個批判雖然并未直接針對龐巴維克 ( 龐巴維克的 《馬克思主義體系之崩潰》發表于恩格斯去世后) ,但基本觀點已經點到了“龐巴維克質疑”的要害。
然而,“龐巴維克質疑”卻并未從此銷聲匿跡。尤其是進入 21 世紀以來,這個曾經遭到恩格斯批判的觀點,在我國經濟學界重新引發了關注和討論,并對有關勞動價值論的爭論產生了深刻影響。比如,北京大學晏智杰教授否定勞動價值論的一個重要依據,就是價值與價格在數量上的不一致,他說:
——“勞動價值論的另一個缺陷在于: 未能為市場價格的決定提供堅實有力的論證”。
——所以“應當將價值和價格統一起來,市場價格就是市場經濟的普遍的本質的要素,企圖在價格之外還去尋求什么價值,不過是搞神秘主義。事實上,勞動價值論所說的價值不過就是市場價格的一種即長期的穩定的價格而已,因而我認為價格和價值這兩個概念在一定意義上是‘等價的’”。
——勞動價值論“與市場價格論的脫節,因為它不足以說明市場價格的各種決定要素及其變動的普遍規律”。
在“龐巴維克質疑”的影響下,連著名的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昂內斯·曼德爾,也主張用價格理論取代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他說:“馬克思的價值論引起很多混亂和爭論。當然,如果我們從《資本論》第一卷的簡單的教條主義到第三卷的錯綜的敘述,來探索馬克思內心的艱苦掙扎過程,看來是困難的。但是,倘若我們從第三卷的要害部分開始,那么一路上就會省力得多”。
面對“龐巴維克質疑”,眾多馬克思主義學者提出了反批評,并試圖修補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這個所謂缺陷。然而遺憾的是,這些為勞動價值論辯護的學者,大多是在“價值可以量化”的假設前提下來進行自己的工作的。
比如,美國著名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斯威齊在其代表作《資本主義發展論》一書中,力圖證明勞動價值是“可以計量”的。他把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區分為“數量價值論”和“質量價值論”,認為馬克思在《資本論》第1卷所作的商品價值量的分析,只是進入數量價值論領域的第一步。斯威齊辯護的學術含義是: 市場需求對于勞動價值的量化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斯威齊的努力或許不無意義,但我不得不指出:一旦量化勞動價值論的任務要靠“市場需求”才能實現,那么,所謂的“價值量化”,也就不過是“價格量化”的另一個說法而已。
晚近以來,“數量化”的努力已經成了為勞動價值論辯護的主流。20世紀 80 年代初,美國經濟學家鄧肯·福利和法國經濟學家吉爾達·迪梅尼采用 MELT 方法 ( The Monetary Expression of Labor Time) ,各自分別提出,可以在強調貨幣和勞動時間關系的基礎上重建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他們聲稱,自己提出了一種可操作的和可以在任何實際經濟中進行測量的清晰的勞動時間貨幣表述方法。
無獨有偶,20 世紀 90 年代初期以來,數理研究逐漸成為我國經濟學界對勞動價值論研究的熱點,并形成了有關價值函數的四種代表性觀點。有學者甚至明確提出: “在一個部門中,單個商品生產者生產的商品的價值量可以用社會必要價值量進行折算,因此也是可以計算的。”
筆者無意否定這些努力的學術貢獻和意義。但是,用西方經濟學的話語來討論勞動價值“何以計量”,這是不是在分析一個真問題,其實很值得商榷。換言之,倘若以“不可計量”來證偽勞動價值論的做法并非一個真問題的話,那么,力圖證實勞動價值“可以計量”的做法就同樣會陷入偽問題的陷阱之中 ( 盡管在其證明過程中所取得的學術成果值得認真對待) 。
其實,這樣的“計量”不僅不會使勞動價值論更加具有說服力,反而會淡化甚至消解勞動價值論的科學性。比如,針對鄧肯·福利、吉爾達·迪梅尼采用MELT 方法來“量化勞動價值”所做的努力,何玉長等學者指出:
——“MELT 雖然有一定的積極創新意義,但 MELT 并不比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更透徹,從價值的本質來看,MELT 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讀者更為模糊了”。
——“按照 MELT 的表述,人們很容易陷入‘貨幣表現價值,價值由市場價格決定’的誤區中去”。
——“MELT 沒有將勞動與價格的本質與現象加以區分,沒有從本質上把握價值的決定來自一般人類勞動”。
——“MELT 強調勞動時間的貨幣表現,突出的是以貨幣表現的市場價格,實際上將勞動創造價值消融在價格決定價值體系之中”。
長期以來,學界在“價值轉形”的計量工作上投入了相當大的人力和智力,為什么收效甚微? 在我看來,倘若“價值量化”這一假設前提本身就不成立,那么,從錯誤的假設出發來證明這個假設的結論不成立,豈不荒謬?
————————————
補遺:有人在拙文《“不能量化”證偽了勞動價值論嗎——導言:馬克思主義必須回答》(載《紅歌會網》)下面,跟帖教訓我:“對于普通人使用‘勞動價值(勞動的價值)’這樣的用語沒有什么?而趙磊先生你這樣的一個要為馬克思辯護教授居然使用‘勞動價值’這樣的用語這就讓人費解了”, “敢問趙磊先生,你真正閱讀過《資本論》么?你懂勞動價值論說的什么么?”“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說價值是某種人類勞動本身,而不是說勞動決定價值。”
謝謝這位網友賜教,我的回答如下:
(1)馬克思說“勞動本身沒有價值”——這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常識,或許也是“高中政治課教材”里面的常識(我沒看過現在的高中教材,無法確定)。但是請注意,學界使用的“勞動價值”這個術語,與馬克思批判的“勞動的價值”或“勞動所具有的價值”,并不是一回事。學界使用的“勞動價值論”這個術語,與馬克思批判的“勞動的價值”或“勞動所具有的價值”的理論,也不是一回事。其中的區別,除了這位跟帖教訓我的網友之外,但凡有政治經濟學“常識”的人,大概都不會產生歧義。
(2)經濟學界把馬克思定義的價值稱之為“勞動價值”,這個術語只不過是“一般人類勞動或抽象勞動創造的價值”的簡化用語而已。這種簡化,在目前有關“勞動是否創造價值”的學術討論和研究中,是極為通用的做法。
(3)為什么要對“馬克思定義的價值”進行術語簡化呢?理由很簡單:每當涉及到“馬克思定義的、人類無差別的、一般的、抽象勞動創造價值”的理論表述時,尤其是當這種表述需要反復進行時,如果用一個約定俗成的學術概念來簡化地加以表達,肯定比用很長的一段文字才能表達要“經濟”得多。這也是術語和概念的重要功能所在。
(4)用“勞動價值”來表達“馬克思定義的價值”,用“勞動價值論”來表達“馬克思定義的價值理論”,這會不會導致理解上的誤區呢?比如,會不會把前者當作“勞動的價值”來解讀?把后者當作“勞動的價值(論)”來解讀呢?在我看來,這種擔心實在是太低估大家的智商了。舉個例子,學界常用的“勞動創造價值”這個用語,也僅僅是一個簡化用語,是對“馬克思定義的、人類無差別的、一般的、抽象勞動創造價值”的簡化用語。注意:“勞動創造價值”中的勞動,指的是“抽象勞動”,而不是“具體勞動”。問題在于:雖然這個簡化用語并沒有明確指出這里的“勞動”是“抽象勞動”還是“具體勞動”,但是,人們并不會因此得出這個簡化術語有“具體勞動創造價值”的意思。請問這位網友:從“勞動創造價值”這個用語中,難道你必然會得出“具體勞動創造價值”的結論來嗎?
(5)如果“勞動價值”就是指“勞動的價值”或“勞動所具有的價值”,那么,按照這個“等價”邏輯,“勞動價值論”這個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基石,豈不成了“勞動的價值”的理論,或者成了“勞動所具有的價值”的理論了么?
(6)如果“勞動價值論”這個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術語,就是指“勞動的價值”的理論,或者就是指“勞動所具有的價值”的理論,那么,這是不是意味著馬克思也“居然使用‘勞動的價值’這個術語”了呢?如此一來,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豈不成了“讓人費解的”東東?
(7)該網友斷言:“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說價值是某種人類勞動本身,而不是說勞動決定價值。”我必須指出,這位網友如此歪曲馬克思,是很不嚴肅的。事實上,“決定”一詞不僅在馬克思的語境中是常用詞,而且在《資本論》中也并不少見,比如馬克思說:“既然商品的價值由生產商品所耗費的勞動量來決定”(《馬恩全集》23卷,第52頁)。借用一下該網友的質問:“敢問這位網友,你真正閱讀過《資本論》么? ”
(8)有一個問題值得追問:為什么“勞動本身沒有價值”?這恰恰是這位網友應當關注的問題。然而,從他特別強調“馬克思用了權力一詞來表達價值含義”的似是而非的說法來看,該網友并不清楚為什么“勞動本身沒有價值”。因此,我有必要提醒:澄清術語固然重要,但是,真正搞清楚勞動價值論的內在邏輯,尤其是真正搞清楚價值為什么必須由勞動、而不是由其他東東來“決定”,或許更為重要。
( 注:拙文《“不能量化”證偽了勞動價值論嗎?》,載《政治經濟學評論》2017年第4期。其電子版已經發布,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在《中國知網》下載全文)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