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國家主要靠道德還是法律?
多次參與“治理國家主要靠道德還是法律”這樣的辯論會,結果往往是主張道德為主的一方敗下陣來。昨天晚上又被邀請參加這樣一個辯論賽,辯題是“建設清廉社會主要靠法律還是道德”,很遺憾,又是主張靠道德的一方被主張靠法律的一方咄咄逼人的氣勢所壓住。
看來,今天的國人似乎進入了一個嚴重的認識誤區:現代社會只有靠法治才能成為文明社會。甚至國家政治建設的目標也強調的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而對道德建設大為忽視,甚至不以為然。
如果說治理國家只靠道德而不要法律,這顯然是錯誤的;如果說治理國家只靠法律而不要道德,這顯然也是錯誤的。這樣,有人就說“道德”和“法律”一樣重要,我說,這也是錯誤的。因為我認為,治理國家主要依靠道德而不是法律。這樣的觀點對于當前反復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法律專家們來說,可能是不愿接受的,但我也有自己的幾個小小的理由支撐,同時我也愿意接受來自各方的批評,以幫助我對這個問題進一步思考。
1.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這是大家都接受的,但請注意,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線。這句話本身就說明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用來規范每個人的大部分行為的靠的是道德,而不是法律。可以這樣說,社會生活中的所有人的95%以上的行為都是在道德觀念約束下的自主決定,而不是靠滿腦子裝的法律條文,事實上,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絕大部分人是不熟悉具體法律條文的。人們是在社會道德體系中生活,只有超越道德底線時才要用到法律,所以,我說,道德是抓老鼠的實體的活貓,法律只是嚇唬老鼠的貓的畫像,而我們很多同學正好顛倒了這一關系。
2.法律需要道德來維持。對于這一點,我只想請大家看看近些年中國出現的一些法院高官犯法(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案件)和最近重慶打黑運動中全國著名辯護律師李莊等律師被逮捕等等現實的事件,你就會明白:法律不是萬能的。不要“唯法律至上”,不要崇拜法律(當然也不可不要法律),法律自己只不是一個被人制定、參照和執行的工具。任何工具都是一把“雙刃劍”,一旦和人發生關系,都存在一個道德倫理的問題,正如一把刀,作為工具,本身無所謂對人有利還是有害,但不同的人把他用在不同的場合,就會出現刀子切菜或者殺人的問題,有人因此而怪罪刀子是不道德的,是一個有害的東西,這是對刀子的冤枉。對待法律,我們不能貶低它的作用,也不可認為其是萬能的。當法官和律師喪失道德約束時,再多的法律對他們也沒有用,難道法官和律師還不懂法?也許有人會說,這些人最終還是靠法律來制裁的,是的,但前提是最終審判制裁這些人的另一些法官和律師必須是道德的,是有正義和良知的,否則徇私枉法還會無限循環。
3.法律永遠不可能是完善的。任何法律都是對社會生活的某些方面和某一方面的規定,但是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何其多也,法律能對所有方面作出規定嗎?法律需要對所有方面去作出規定嗎?你上車要給老人孩子孕婦讓座,法律要做出規定嗎?你該怎么讓座?你每天的一舉一動都需要法律來規定嗎?那法律專家非累死不可,而且即使累死他們也不可能讓法律完善起來,任何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線,法律只對人類生活中的極少一部分內容作出規定和約束,任何法律條文都存在司法解釋權和自由裁量空間。我們怎么能夠主要依靠法律來治理國家和社會呢?
4.道德是內因,法律是外因。這一點也是公認的,法律是一種外在的強制約束力,道德是內在的自律,是內因(實際上道德也是來自外界而非天生的規范,但是道德素質一旦在人身上具備,就與自身溶于一體)。任何外因只有通過內因才起作用,法律的公平正義必須通過道德才能真正得以維護,所謂用權力制約權力,用法律維護法律,都只能說是片面的正確。
5.歷史證明:完善的道德體系比完善的法律體系更重要。中國之所以能夠維持幾千年的封建秩序,漢唐宋元明清等等朝代一般都存在幾百年的政權,統治者的執政能力、執政水平和管理水平不見得有今天的現代化管理這么先進,但是在當時完善的道德體系下,政權和社會秩序能夠長期維持,不能不令我們深思。即便是朝代更替,后一朝代一般也會沿襲前朝的倫理道德體系,即我們所說的封建道德孔孟之道,哪怕是元代的蒙古人和清朝的滿族人也會學習漢人的道德倫理,至于今天的韓國、日本、新加坡,多少也是受中國傳統倫理道德影響的國家(當然這些國家也接受了大量西方道德倫理和價值觀)。
6.我們不可以只靠法制就能夠治理好國家。這是我們今天必須深刻認識并加以澄清的觀點。很多人已經被陷入“唯法律才能治國”的誤區。試想,如果我們只對每個孩子從小進行法制教育,放棄對他們的道德教育,舉全國之力去進行立法、執法和司法建設,我們的國家會治理好嗎?何況依靠法律來處理好一件事情,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其費用、成本和代價是很高的(既包括請律師的費用成本,也包括從立案、取證、審判和執行的時間成本等等);而如果依靠道德來治理國家,協調社會秩序,不需要老百姓訴諸法律,是最為直接、便捷和低成本的。
誠然,沒有法律或者法律制度不健全是不正常的,因為對倫理道德我們也必須有底線;但是只靠作為道德底線的法律來使一個國家正常運行,那只能是癡人說夢。
我的觀點是:法律必須要有,而且要不斷完善和健全法律體系,但是一個國家和社會的有秩序地運行,主要靠的是道德而不是法律。因此,我要大聲呼吁:今天的中國既要依法治國,更要以德治國!如果我們只有所謂完善的法律體系,而沒有適應當今時代的道德體系,不重視我們自己幾千年傳統文化中的道德精華的發掘,那是時代的悲哀,也是國家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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