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辦的“不得擅自”和農業部的“堅決擅自”
國務院法制辦2月21日公布了《糧食法》征求意見稿,其中第12款條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糧食品種上應用轉基因技術”。初看,意見明確,仔細分析,問題嚴重。理由如下:
一、目前,第一代轉基因糧食的嚴重危害已經暴露,這種轉基因技術在歐美發達國家已經全面破產,但此時,中國政府堅定不移地從國外大量購買這種轉基因糧食,并任其在國內全面擴散、種植,這種行為,事實上是要把中華民族送上亡國滅種之路。面對來自全社會巨大的反對呼聲,政府為什么不禁止進口轉基因糧食?為什么不嚴厲打擊轉基因犯罪?顯然,面對轉基因糧食全面擴散的嚴重局面,如不嚴厲禁止,就是事實上的放縱,這個道理難道為官者不懂?
二、轉基因糧食直接威脅整個中華民族的生存,已經引起全社會的嚴重關注和同樣嚴重的反對呼聲。為什么不把這等天大的事放到“兩會”上討論?為什么不經過黨中央?不經過全國人大?不經過國家安全部門?卻由農業部個別人來決定?為什么在主要媒體上封殺反對呼聲?為什么不允許反對者公開參與電視辯論?為什么在這樣的大事上拒絕一絲一毫的民主?你們這個意見征求稿,如果是民主政治的體現,就應該將這個事情告訴全體國民,就應該讓全社會都能聽到反對者的呼聲,讓人民群眾充分了解轉基因的危害,而決不是敷衍了事,由少數幾個人說了算!
三、在這里,我再次強調,中華民族接受轉基因糧食,將毫無懸念地走上滅絕之道。因此,對轉基因犯罪必須嚴厲打擊,堅決杜絕,黨和政府必須采取比禁毒更嚴厲的措施。相反,任何形式上的漠視,推諉,或放縱,或有意推波助瀾,都是對中華民族極其嚴重的犯罪。而法制辦的意見征求稿,顯然采取了模棱兩可的態度,其表面上的征求,掩蓋不了實質上的放縱。這才是問題的要害所在。
四、轉基因糧食的危害及其種植后對生態環境的毀滅性破壞,決不是海洛因等毒品可比擬的。毒品,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轉基因恐怖讓國人避無可避,逃無可逃。因此,對待它的態度,決不是“不得擅自”,而是嚴厲打擊。你們什么時候說過“不得擅自吸毒”,“不得擅自搶劫”,“不得擅自強奸”,“不得擅自賣國”!——“不得擅自”的潛臺詞就是:“只要領導首肯,就可以了”。這才是問題的實質。
五、在農業部已經發放了安全證書,百般為轉基因糧食辯護,且在主要官員決心推廣轉基因糧食,不聽話就以政治生命為威脅的環境下,再作“不得擅自”之態,是多么的蒼白無力啊!在這種形勢下,實際上已經不存在“擅自”不“擅自”的問題了,倒是他們“擅自”了,政治上更緊跟,官運上更亨通,還有誰去追究他們的“擅自”之責呢?結合主要官員的一慣態度,我們完全可以預料“擅自”的后果。可見,“不得擅自”之中,隱匿著多么深奧的政治學問。
六、眾所周知,農業部官員在轉基因糧食上的支持態度是十分明確的。他們的一系列講話,文件,他們的所作所為,尤其是其獨一無二、世界聞名的“安全證書”,不僅清楚地表白了他們在轉基因糧食問題上的態度,同時還異常清楚地表明,正是他們“擅自”為黨中央作主,為全國人大作主,為中華各族人民作主。面對巨毒轉基因,面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不測未來,不知道他們的底氣從何而來?
今天,可以肯定地說:當前,轉基因糧食對生物和環境存在確定的滅絕性危害,對自然環境存在確定的毀滅性破壞,并且長時間不可逆轉;如果哪個民族長期食用轉基因糧食,哪個民族注定要走向滅亡,這就是全世界有識人士堅定地反對轉基因糧食的理由,也是發達國家和有良心的政治家拒絕轉基因糧食的主要理由。作為領導者,應該為人民的健康著想,為民族的前途操勞,怎么可以在這樣重大的問題上一意孤行呢?在轉基因糧食問題上的任何漠視、推諉、甚至慫恿的態度,都是對中華民族的極大犯罪,都將接受歷史的審判!請你們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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