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不對題的討論充斥媒體
國內關于轉基因主糧及食品的爭論愈演愈烈,也引起了公眾越來越多的關注。但非常奇怪的是,這方面的爭論從一開始就處在一種荒謬的邏輯中。
讓我們先打個比方:假定你原先一直使用A型手機,現在如果有人要向你推銷B型手機,合理的說服路徑應該是這樣:論證B型手機的優點(包括功能、外觀、性價比等),或論證A型手機的缺點。如果推銷B型手機的人既不能指出A型手機的缺點,也不認真說明B型手機的優點(至多只是偶爾一帶而過),卻反反復復向你論證“B型手機是安全的”,并蓄意將你的注意力引向“B型手機是否安全”的爭論中去,而且極力主張“B型手機是否安全是一個科學問題”——這意味著它到底安全與否,只能由研發該手機的專家說了算,你會有什么感覺呢?
這種文不對題的推銷論證,不是非常荒謬嗎?就算使用B型手機是安全的,可是我多年來使用A型手機好好的,我為什么要改用你的B型手機呢?
不幸的是,那些極力要在中國推廣轉基因主糧的宣傳,其論證恰恰就是這樣的荒謬。而且這種宣傳策略居然在很大程度上成功了——大部分公眾和媒體至今仍然在文不對題地爭論和思考著“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這個問題也應該考慮,但目前很難得出確切結論,而且首先應該考慮更重要的問題)。
為什么要將公眾和媒體誤導到文不對題的爭論上去呢?原因很明顯——那個正確的說服路徑對試圖在中國推廣轉基因主糧相當不利,而將公眾的注意力轉移到“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的爭論中去,就可以掩蓋這一點,更何況后面還有更需要掩蓋的事情。
如果不想在轉基因主糧爭議中被別人牽著鼻子走,正確的思考路徑,不妨參照上面那個關于手機的比方,先要求推廣轉基因主糧的人向我們確切地正面說明,轉基因主糧到底有哪些優越性,而不是拿“雜交水稻也是轉基因”、“轉基因主糧和傳統主糧一樣”之類的話來糊弄我們——如果轉基因主糧和傳統主糧一樣,那我們幾千年來食用傳統主糧都好好的,又有什么必要改吃轉基因主糧呢?
這里有必要提到媒體上常見的另一個混淆——將“推廣轉基因主糧”和“研究轉基因技術”混為一談。事實是,絕大部分反對推廣轉基因主糧的人士,都不反對科學家在實驗室里研究轉基因技術。值得警惕的是,在很多情況下,這種混淆是故意的,因為許多公眾對于“發展科學”有著不假思索的認同,而研究轉基因技術當然是發展科學的一部分,所以將“推廣轉基因主糧”和“研究轉基因技術” 混為一談之后,推廣轉基因主糧就變成“發展科學”,而反對推廣轉基因主糧就變成“阻礙科學發展”了!
轉基因主糧真的能增產和減少農藥使用嗎?
如上所述,在轉基因主糧爭議中,首先應該考察轉基因主糧到底有何優越之處。在極力推廣轉基因主糧的宣傳中,我們偶爾可以見到的轉基因作物的優越性——通常都是遮遮掩掩或輕描淡寫的——只有兩點:一、可以增產;二、可以抗蟲所以可以減少農藥的使用。如果這兩點是確切的,堂堂正正地向公眾說明不是更好嗎?
而事實上,轉基因作物可以增產、可以減少農藥使用的說法,已經遭到多種來源的否定。這里只提供一個較新的例證:
新西蘭坎特伯雷大學的Jack Heinemann教授等五人,2013年在《農業可持續性國際期刊》上發表了一篇廣受關注的論文,比較了北美(美國、加拿大)和西歐(法國、德國、荷蘭、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瑞士)過去50年間的大豆、玉米和油菜籽種植,提供了詳細的數據,這些數據表明:
北美從1996年起大規模種植上述三種作物的轉基因品種,而上述西歐各國則依賴常規育種和加強農田管理等綜合性措施,結果是非常耐人尋味的:北美和西歐的產量總體都在逐漸上升,但西歐的升幅更大;北美和西歐的農藥使用都在逐漸下降,但西歐的下降幅度明顯大于北美。
與此相關的另一個值得重視的現象是:以北美和西歐允許種植轉基因作物的西班牙為例,種植了轉基因玉米之后,農民可供種植的玉米品種就急劇下降。這種對多樣性的破壞也有很大的潛在危害性。
所以在上述案例中,轉基因作物“可以增產”、“可以減少農藥使用”這兩個神話,都徹底破產。轉基因作物非但無益,而且有害。看來這就是那些極力要推廣轉基因主糧的人為什么不愿意堂堂正正地說明轉基因主糧的優越性(如果真有的話),而是熱衷于將公眾的注意力轉移到“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的爭論中去的原因了——畢竟,公然對公眾和媒體說謊的風險,比轉移公眾注意力的風險要大得多。崔永元如果更重視這一點,他對對手的駁斥將更為有力。
為何要回避轉基因主糧的專利問題?
美國前副總統戈爾在近作《未來》一書中揭示,極力在世界上推廣轉基因作物的美國孟山都公司“如今控制著世界上絕大多數種子的專利”,他引用美國種子專家尼爾·哈爾的估計,孟山都公司“已經控制了90%的種子基因”。對于這種高度壟斷的狀況,戈爾明確表達了批判的態度。
據有關學者最近的調查,目前孟山都公司僅在美國專利局,就擁有與Bt 基因有關的有效專利87項,而孟山都公司的主要市場對手杜邦公司,也在美國專利局獲得74項有效Bt 基因專利保護。在其他國家專利局中,跨國公司也早將專利登記在冊,隨時可以啟動司法訴求。與此相應,綠色和平組織2013提交的報告《雙重風險下的轉基因水稻研究》中,主要結論認為:目前中國國內的三種轉基因稻種,不僅涉及孟山都公司的專利,而且還涉及先鋒公司和拜耳公司的專利。這些專利可能會對中國的糧食自主權、中國農民的生計、中國的糧食價格等方面產生負面影響。
耐人尋味的是,2014年第1期《三聯生活周刊》上,當記者采訪一位力主在中國推廣轉基因主糧的人士,請他就上述報告的結論發表意見時,這位人士的回答是:“孟山都等公司確實有占領市場的商業目的,這點無可厚非。抗蟲棉我們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種植規模擴大后,從來沒有發生國際糾紛。”——記者明明問的是轉基因稻種的知識產權,根本沒有問他抗蟲棉啊!
這位人士的奇妙回答,值得稍稍解讀一番。如果中國的上述三種轉基因稻種中確實有孟山都等公司的專利,顯然這位人士不愿意否認,因為這會變成公然對媒體說謊;但是他也不愿意承認,因為承認之后又如何說服中國公眾接受這些轉基因主糧呢?所以只能再次采用轉移注意力的策略,顧左右而言棉花。另外,連戈爾都對孟山都公司的壟斷持批判態度,這位人士卻說“這點無可厚非”?
最近農業部下發《2014年農業科技教育與環保能源工作要點》,其中要求“嚴格進行轉基因安全執法監管”、“加強轉基因安全評價信息公開、科普宣傳”,這無疑是正確的。就“信息公開”和“科普宣傳”而言,如果試圖在中國推廣轉基因主糧的人,真的將愛祖國愛人民放到愛金錢前面了,如果轉基因主糧對我們國家、我國農民和公眾真的有利,就應該堂堂正正地向公眾說明一切有關情況,而不是將公眾和媒體的注意力誤導到文不對題的、目前難以獲得確切結論的爭論中去。
說到底,在中國推廣轉基因主糧的真正動機到底是什么呢?
載《新發現》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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