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忠言 |
最近,“援交”、“援交女”之類的詞匯成了輿論高頻詞,它不僅存在于網路媒體,而且大量出現在主流媒體上。“援交”到底是個什么東西?這種不準確的定性和媒體盲目的跟風,只會進一步惡化我們的社會風氣,敗壞道德人倫。
據報道,11月5日,上海閘北檢察院公開的一份信息披露,上海20多名稚氣未脫的女中學生,因為零花錢不夠,又不愿意通過工作賺錢,走進連鎖酒店成為賣淫女,其中2人未滿十四歲。檢察院的信息還稱:這些女生“介紹賣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形似日本社會的所謂‘援助交際,”。此后,新聞媒體就鋪天蓋地地出現了“援交”和“援交女”的說法。
“援交”是個什么東西?我國的字典、辭海里均找不到依據,我們各種法律條文中也沒有這樣的表述。原來“援交”是援助交際的簡稱,是一個源自日本的名詞,最初指少女為獲得金錢而與男士約會。后來專指一些中年男性付錢給女中學生,換得她們陪伴聊天、逛街、K歌、看電影、吃飯以及暫時性或經常性的性服務行為,主要溝通途徑為網絡、電話等。在日本,援助交際又稱“收費拍拖”或“女友租賃”。
援交在日本、臺灣等地十分流行,這與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有關。在日本等地,賣淫嫖娼是合法行為,援交實際上也是賣淫嫖娼的代名詞。日本的國情和法律決定了所謂“援助交際”的流行,從字面上也可以看出“援助交際”的說法實際上在美化賣淫嫖娼行為,將其稱為一種“援助”。而在我國,賣淫嫖娼是法律明確禁止的違法犯罪行為,不管這種行為披上什么樣的美麗外衣,其性質都是違法的。“援交”一詞與日本的接軌,既不符合中國國情,也嚴重違背我國法律對賣淫嫖娼的表述。很明顯,將賣淫嫖娼稱為援交是一種法律和社會道德的墮落。而“援交”最早出自司法機關的檢察院之口,更讓人匪夷所思。
就將賣淫嫖娼稱為“援交”一說,上海市司法系統有官員提出異議:“什么叫援交,分明就是未成年少女賣淫。并且在我國的各項法律中,均沒有“援交”一詞。公安部門一位官員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這一案件的披露過程有悖常理。“公安進行刑偵的過程中,曾想向社會公布進展,但覺得這件事并不復雜,而且又涉及到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所以結案以后移交了檢察院。沒想到檢察院把此事公開了,還稱其為‘援交’,引起廣泛關注以后,我們沒法解釋,檢察院也失聲了。”
“援交”一詞的泛濫與一些主流媒體的炒作脫不開關系,最早報道上海中學生賣淫嫖娼事件的《新民晚報》、《新快報》、《中國新聞周刊》以及各大網站的報道均使用了“援交”的表述。這令善良的人們不無擔憂,用“援交”代替賣淫嫖娼,不僅導致法律認定上的混亂,而且有袒護和美化嫖客之嫌。尚若“援交”被法律認可,必將導致社會風氣的進一步沉淪,毀滅社會主義文明道德體系。毫無疑問,也將會為“先富者”、“貪官們”提供買處、買春、嫖幼提供合理合法的借口,甚至有可能因為“援助交際”少女多而成為新時代的英雄模范,這絕非杞人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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