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當局長 謹防腐敗公開化(原創)
忠言 /文
據中華網報道,今年2月初,山東省新泰市新提拔6名副局長,1名法院副院長,這7人中,有6名是上世紀80年代出生,最年輕的只有23歲,引起廣大網友熱議。近日,新泰市委組織部一位葛姓負責人回應網友質疑稱,“這次領導干部的提拔符合相關規定”。
在新泰政府網站公布的《新泰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擬任人選公示》一文中稱,在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統一考試、組織考察基礎上,經新泰市委研究,擬任用7名同志擔任副局級領導職務。
網友發現,最年輕的副局長王然2008年8月30日才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新泰市紀委工作,擔任案件審理室科員不足2年。王然參加此次考試的成績為筆試64.83分、面試86.00分、綜合75.41分,而2008年,她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成績為筆試52.8分、面試79.2分、綜合64.88分,兩次考試的面試成績都遠高于筆試成績。在任職公示中,還有原岱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助理審判員劉婷婷,25歲,擬任新泰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網友們的疑問很多,其中不少人要求新臺有關部門公開這些擬提拔干部的家庭背景等等。而新泰市組織部有關人員在回應這些青年人有何突出表現時,卻稱“不好說”。
首先,新泰市重視選拔年輕干部的做法本身應該肯定,但年輕不能沒有限度。一個剛剛參加工作一兩年的大學生,還是一般的辦事員,有的甚至還沒有獨立工作的經驗,就“連升三級”走上領導崗位,而且組織部門連他們作出了什么業績都“不好說”,這無論如何也不是對黨和人民負責的態度和做法。在革命戰爭年代,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中,有的十幾歲就成了我們黨和軍隊的領導骨干,這并不難理解。而和平建設時期,大大缺少了生死攸關的考驗機會,干部的選拔任用理應經過比較適當時間的培養和實際工作的鍛煉。因為沒有任何人天生就是做官的材料。
第二,新泰市的“相關規定”都是些什么規定?新泰市委組織部官員回應網友質疑時稱,“這次領導干部的提拔符合相關規定”。問題是,這些“相關規定”都是什么規定?是那里的規定?如果這些規定都是關起門來秘密制訂,抑或是根據特定人制訂的見不得人的違背黨紀法規的規定,那么這些規定本身就有問題。從新泰市情況看,擬提拔干部部門涉及法院、規劃局、審計局、司法局、國有資產管理局等多個政府部門,按照黨管干部原則,組織部門有對被提拔對象進行考核考察的職責,但絕不能一手包辦,須經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的程序產生。而如果以不透明的“相關規定”為由,甚至程序違規,拒絕公眾監督,豈不是在公開腐敗、公開示威?
第三,新泰市的做法突顯干部選拔任用制度上的弊端。作為一個中年人的經歷,加之在黨政機關工作,也了解一些干部選拔任用的內情。在我們各級黨政機關的干部和組織部門,選拔任用干部是有圈子的,也就是說想讓誰當干部都需要提前內定,你不是“培養對象”、“預提拔對象”,那你年齡再大,工作再出色也是白搭。而“培養對象”、“預提拔對象”,以及你在“第N梯隊”,都是少數權勢人物的決定。而一些所謂的公示,也不過是走走過場而已,與老百姓沒有多大關系。
第四,在當今“跑官要官”成風,各種腐敗現象花樣翻新的環境下,僅僅要求有關部門公布其擬提拔干部的政績和家庭背景,已經沒有什么實際意義。就事論事而言,即使沒有任何家庭背景,一個23歲的剛畢業僅一年的大學生就能走上副局長領導崗位,這正常了嗎?即便這個縣級市的一個副局長僅僅是個副科級,也不是什么大官,但在一個縣也算一方諸侯吧,他要服務的幾十萬人民同意了嗎?這種貌似“公正民主”、實則強奸民意的做法,不是公開腐敗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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