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6月7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轉貼自人民網-法治頻道2011年06月07日12:23
據央視報道,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藥家鑫今日(6月7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駕車撞人后又將傷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駕車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時再次撞傷行人,逃逸時被附近群眾抓獲。后被公安機關釋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藥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
2011年3月23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4月22日西安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藥家鑫不服,以其罪行并非極其嚴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節,應依法從輕處罰為由提出上訴。
5月20日上午,藥家鑫故意殺人案在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依法裁定駁回藥家鑫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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