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藥家鑫在陜西西安被執行死刑。12點24分,CCTV13-新聞臺主持人讀出這段新聞時,我想,大多數有著樸素情感、有著是非感的善良人們都會為此感受鼓舞,當然,也不能排除卻藥家親人之外,還有人為此沮喪。
藥的死刑執行既在常理之內,但復核、執行速度之快又在意料之外。藥案之性質惡劣、影響之壞,如不執行最嚴厲的刑罰-死刑,在法理,最高法院必須進行司法解釋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必須為此修改現行法律;在民憤,不殺不足以平息民憤;凡此種種,都是社會不可承受之重。
藥家鑫今日已執行死刑,與藥家鑫性質向背、后果類是,沈陽小販夏俊峰的命運再度引人擔憂,為其命運堪憂。如果說藥必須用死來為社會民怨背書的話,那夏也極有可能必須用死來為“權威”背書。城管制度的法律依據爭論也好,弊端連連曝光亦好,都不足改變“城管”事實存在,體現權力意志的現實,不殺夏,就不足體現權威。由此看來,維護“城管”權力意志之力量之大,則是勢不可擋的,民間輿論力量撬動不了“城管”固有權力思維。
當然,夏案究竟事實何如,隨著政府對信息的逐步披露,或許會明朗,但目前為止,我們還不能看到這種努力,于是,現時現刻,只能姑且相信民間輿論(網絡披露),究竟結局也只能拭目以待。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