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藥家鑫案件的關注,始于CCTV的一期節目,就是鋼琴殺人說。我看了那一期節目,對鋼琴殺人的解釋也沒覺得有什么不妥。我只知道一點,這個家伙,由撞人到殺人,涉嫌故意殺人,很可能被判死刑。
對于這個事件,我只想說一點,而且是不吐不快。
這個事件最大的特點是,“對中國司法的極度不信任,對司法獨立性的干擾”。藥家鑫一方,想通過媒體、教授、專家、學生對司法施加壓力,逃脫制裁;張妙一方,包括很多網友,也想對司法進行影響,甚至說出“藥家鑫不死,司法就死”的言論,期望嚴懲兇手。尤其是二審時,張顯發的文章,我是極其厭惡,你干脆說司法黑暗就行了。還有為什么要放棄賠償?經濟賠償和嚴懲兇矛盾嗎?
雙方為了各自的目的,簡直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我都表示鄙視。我對法院的判決表示支持,法官們頂住了各方壓力。司法的獨立性不容侵犯,不論是出于什么目的。
西安五名教授聯名呼吁免藥家鑫死刑
以下為五位教授的《聯名呼吁書》全文:
刀下留人
——不僅為了救贖一個罪惡的生命
過去十年,中國超過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實體,未來十年,中國可能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實體。中華民族復興指日可待。
但是民族復興不僅是經濟飛躍,同時也需要人文復興。人文復興需要我們擁有廣闊的胸懷。今天我們為救贖一個罪惡的生命奔走呼吁,其價值也許十年之后才能夠顯現。
(幾百、幾千年前的罪人,逃脫了應該承受的懲罰,現在的人依然認為他應該死,而不是被救贖。)
文明是什么?文明不僅是公共場所禁煙,不僅是不許虐待動物,不僅是對酒后駕車的嚴懲,文明更是一種對生命本身的尊重、一種對那些傷害過我們的人的懷有仁慈之心的寬恕。
(“文明更是一種對生命本身的尊重、一種對那些傷害過我們的人的懷有仁慈之心的寬恕。”,這一句話本身我是贊同的,但五JS所說的傷害和我所理解的傷害有很大的不同,我能承受的傷害至少不包括剝奪我的生命,JS用傷害替換弄死,顯然是偷換概念。)
藥家鑫犯下不可饒恕的罪惡,但是我們一定要他一命償一命嗎?因為他弄死人我們就一定要弄死他嗎?這種以血還血以牙還牙的方式是否是最文明的方式?
(請JS一定要搞清楚:不是我們要他死,而是他所犯的罪要他死。西安市中級法院以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請JS記住,文明社會的最重要標志之一是尊重法律!誰說“以血還血以牙還牙”不是文明的方式?請教授讀一下博弈論,法律對罪大惡極之人除以極刑,一是懲戒他所犯的最,二是讓其他人不敢犯同樣的罪。)
藥家鑫不尊重生命,我們是否也要跟他一樣冷酷?
(JS最擅長的是偷歡概念,什么“我們”?他受到法律的懲罰,是他罪有應得,與我有什么關系?)
毫無疑問,藥家鑫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法院畢竟認定了他的自首情節,他父母也愿意對受害人家屬進行賠償,最重要的,藥家鑫并不是平時作惡多端的惡人,他具有被改造好的可能。
(JS最擅長的一是偷歡概念,二是以偏概全。法院判決書是如此說的:被告人藥家鑫作案后雖有自首情節并當庭認罪,但縱觀本案,藥家鑫在開車將被害人張妙撞傷后,不但不施救,反而因怕被害人看見其車牌號而殺人滅口,犯罪動機極其卑劣,主觀惡性極深;被告人藥家鑫持尖刀在被害人前胸、后背等部位連捅數刀,致被害人當場死亡,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被告人藥家鑫僅因一般交通事故就殺人滅口,喪失人性,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仍應嚴懲)
都是老百姓,錢來得都不容易,所以賠償不僅是錢的事情,而且是一種對罪行的救贖愿望的表達。
(本應該賠償!但賠償金額為什么那么少?撞死人還賠償幾十萬呢?JS所說的“對罪行的救贖”,我可不可以理解為“用錢買命”,不僅是給了他用錢殺人的權利,同時給了他用錢買自己命的權利?他是誰?憑什么?法律是用來干什么的?)
殺一個人容易,挽救一個人難。以暴易暴容易,寬恕一個人難。[1]
殺了藥家鑫,孩子心中的仇恨不會消失,我們的社會會多一份戾氣。[2]
不殺藥家鑫,我們的仁慈之心彰顯,我們的社會會多一份平和和寬厚。[3]
(邏輯混亂到如此地步,也被稱為JS,中國的教育制度真的該改革了。請注意[1]:同一句話中的“一個人”,不是“一個人”,殺死“張妙”很容易,挽救“藥家鑫”很難。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JS寫此文的用意了吧。[2、3]好像藥家鑫該不該死,由我們說了算,法律尊嚴何在,法律的獨立性何在?
不殺藥家鑫,孩子心中的仇恨我想有可能更大,也許他體會不到JS的仁慈之心,因為他沒有JS那么寬容。殺了藥家鑫,我反倒認為少了一份戾氣,多了一份平和,因為制造戾氣的一個分子被消滅了,戾氣自然就少一分。還有JS所說的“我們”,我實在搞不清楚他的內涵與外延,我真是愚蠢呀。)
在全民一片喊殺聲中,藥家鑫案已經不再是一個單獨的個案,而成為一個社會事件。因此從更高意義上來說,我們想挽救的,不僅是藥家鑫年輕的生命,更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平和和寬厚之心,我們這個民族的仁慈和寬恕之道。
(JS,我有罪,我承認,行了吧!JS,你想用道德的帽子來壓正義的呼聲,我想你來的立意就不夠道德。一個小小的藥家鑫,還不至于上升到社會、民族的高度吧?)
放下我們心中的那把刀吧。
尊重生命,即便這條生命是罪惡的。尊重人,即便這個人是罪人。
(這句話我同意!但尊重并不等于放縱!并不等于他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正義的審判。)
放下我們心中的那把刀吧。
一個孩子已經失去母親了,就不要讓另一個母親失去孩子了。
(有的孩子,死了更省心。不要打悲情牌,藥家鑫死不死,和他媽沒有關系,和我們也沒有關系,他的死是他自己造成的,當然有可能是他媽教育不善間接造成的。)
這是我們最樸素的愿望。
(我們心中沒有刀,只有正義。JS,請不要在突破我們的道德底線了,這個社會的道德底線已經很低了;JS,你們是否真的知道作為學者的良知,而不僅僅是停留在對罪大惡極之人的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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