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永亮:藥家鑫終于要死了!
(湖南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董永亮)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換言之,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天地萬物一切皆有規則。 自人類產生以來,這個地球一直遵循著“限制強者,保護弱者”的游戲規則。誰違背它,就會受到報應天譴。
藥家鑫者何許人也,據《共和國史·藥家鑫李一帆列傳》記載,一個當時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中國大學生,社會富二代人氏,看守所里唱《傳奇》者,因即興殺人,偶然殺人,激情殺人,殘忍地向被他撞倒在地的一個農村女子連刺八刀,直至被害人死亡。
2011年5月20日,藥家鑫故意殺人案二審在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認定藥家鑫故意殺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鑒于藥家鑫屬罪行極其嚴重,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不再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藥家鑫事件發生后,科大憤青董永亮曾經出離憤怒,現在卻想“沉默是金”。的確,中國的農民是最容易打發和滿足的。 欲知目下興衰兆,須問旁觀冷眼人。藥家鑫終于要死了,“大快人心”的消息一經傳出,惹得全國網民一片叫好,引得輿論嘩然一邊倒。得民心者得天下。其實早在判決消息公布前,無論是主審法官,媒體記者,抑或權威學者,甚至草根百姓,心里都有一桿秤:古之為政,民意為大。治國之道以順民心、解民意為要。所以,筆者早已斷定藥家鑫必死無疑。
歷史總可以在現實中找到過去的影子。“我爸是李剛,二代何猖狂”!官與民的尖銳沖突不斷升級更新;無獨有偶,“農村人難纏”,城里人對鄉下人的偏見歧視根深蒂固且與時俱進。兩大法治事件本身殊途同歸、異曲同工。
“前車之覆,后車之戒”。鑒于此前的李剛門拼爹事件,藥家鑫一方選擇了異曲同工的辦法,希望能夠獲得輿論的理解和支持。“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是由法官來執行的,在給罪犯定罪量刑的時候,法官是有決定權的。然而透過現象抓住本質。法官的背后卻始終上演著一場各方利益關系的角逐較量。沸沸揚揚的藥家鑫案,從一審前、審判過程以及一審宣判前來看,從公安大學的“磚家”“叫獸”、到西安音樂學院的“師長”和“師妹”,直至藥家鑫的同學和鄰居,扯不清的人際關系在背后瞎鼓搗施加影響,從而達到混淆法律概念、增大審判的可操作性、實現藥家鑫不死的終極目的。當然,“可憐天下父母心”。藥家鑫的父母肯定在此間最為活躍和賣力了。
“知善知惡即良知”。此時此刻,我和上世紀三十年代的魯迅先生共同“深味這非人間的濃黑的悲涼;以我的最大哀痛顯示于非人間,使它們快意于我的苦痛”!藥家鑫殺人事件的杯具正在于,主人公早已經將“羞愧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天地之間,莫貴于人”的圣賢教義匆匆拋擲“歷史垃圾桶”。
自古衙門向南開,就中無個不冤哉!葫蘆僧亂判葫蘆案,闡述詮釋了黎民眾生的幾多蒼涼和無奈。中國的法律,你有木有起碼的正義是非觀念!李剛門案子肇事者因“認罪態度”良好,而獲輕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依稀往夢似曾見。電視屏幕上公眾看到了藥家鑫悔罪的淚水,加之法庭上當庭的一跪,“男兒膝下有黃金”,加上辯護律師的如簧巧舌,可能會俘獲擺平一些國人。好個“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來個感動中國也未可知!
歷史是一面鏡子。烏有之鄉知名學者孔慶東先生說,“中國成了殺人國!”這絕不是危言聳聽矯揉造作的“無稽之談”,,而是振聾發聵醍醐灌頂的“警世通言”。近年來,李剛門、鳳凰女跳樓案、惡警殺人案、高鶯鶯死因不明案、躲貓貓事件等鬧劇前赴后繼、頻頻上演。多少次,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義憤填膺,,最終也變為無可奈何忍氣吞聲地委曲求全。君不見,法律一次又一次為權貴達人開綠燈,一次又一次的挑戰公眾的容忍底線。公平擴大內需,正義創造財富的烏有之夢竟是“千里東風一夢遙”。
“七尺之上有神明”。美國哲學家約翰·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指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如真理是思想體現的價值一樣”。希臘詩人荷馬說:“即使正義的到來是緩慢的,破除邪惡也是必然的。” 董永亮希望,發生在2011年中國法治史上的藥家鑫案成夠成為一個符號象征。藥家鑫終于要死了,正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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