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黑格爾的邏輯高度:“專家”并不代表“理性”
藥家鑫案終于有了一審判決:藥家鑫這個成年男子、在讀的藝術院校高年級學生,駕車傷人交通肇事后又心懷惡意故意將被傷害的人八刀捅死,事后不報警,被問及案情時隱瞞傷人后又將人殺死,隨即回家。之后通過家長帶領才在另日投案(不過沒有被警方當局及時批擒)。審理案情時,藥犯本人直言不諱說殺人的動機,是怕被傷害者記下車牌號而帶來日后自己經濟利益上的麻煩。案情清楚簡單,性質極端惡劣,手段極其殘忍,事后又極其冷靜,沒有任何可以質疑的是故意殺人致死罪。所以被西安中級法院一審判死刑和相應的經濟罰款。這是實至名歸的公正判決,我們海內外華人都給予支持擁護!
然而,就在藥案塵埃即將落定的時刻,騰訊評論的編輯大筆一揮給我們的民族提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民族智慧和正義認知水平的哲學問題。
在騰訊評論編輯那里,“李玫瑾是用專業知識做分析,是專家”,孔慶東是泄憤,是"磚家"。編輯然后就“為何磚家受捧,專家反挨罵”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說是大家捧孔慶東不是因為孔說的在理,而是因為大眾都很愚昧,而孔的評講符合了大家的出惡氣的心理預期,所以騰訊評論網編給公眾輿論了一個大帽子叫做“反理性的偽正義”。
我剛好和李玫瑾“專家”有過一個共同的學術愛好,那就是研究哲學,尤其是對黑格爾的《小邏輯》有過專門的北京大學導師指導下的研究活動和論述。本人的師哥還是把黑格爾《小邏輯》第一個翻譯成中文的哲學大師賀麟先生的博士生。
針對李玫瑾不斷翻弄“專家”和"學術"的牌子來壓制公眾輿論在藥家鑫案子上的正義性要求,而媒體界也一再陷入,“專家分析”="理性分析"的哲學上的認識論誤區,我作為被祖國哺育長大的赤子,不得不借用這個機會,向大家---包括不從事腦力勞動的普通公眾--分享一下黑格爾《小邏輯》中告訴大家的一個基本的哲學認識論的常識:
那就是,實踐活動是呈“否定之否定”的那種“正反合”方式螺旋式上升發展的,它在低級階段和在高階段是具有不同認識意義的“雙重性”的。低級階段的實踐是和動態的盲目的“感性”結伴的,而認識要往前發展,就要通過抽象的靜態分析來了解事物的內在邏輯構成要素,這個靜態的分析過程是脫離的活生生的實踐過程的,因而相對于實踐活動本身來說,它是抽象的,不是具體的,是特定角度或特定片段的,不是全貌的,也不是立體的。這個過程,就是主體的“知性”活動。認識的主體,通過“知性”階段,才能上升到更高的、回到動態的、但又能對客觀事物進行透徹的、全貌的、立體的把握的“理性”階段。,簡單地說,就是,實踐由低級和高級之分,而認識有“感性”、“知性”、“理性”之分。在低級的實踐階段的,主體往往伴隨著產生出“生動具體的感性”認識活動;在高級的實踐階段,主體則應產生出"動態而透明的、全面而立體的"“理性”判決活動。 而在抽象做學問,分析事物之所以成為其事物的某方面的某個角度的,某個構造的探究,這認識過程,則屬于是“知性”活動,而不是需要進一步在動態實踐中綜合各要素個角度各方面構造,來適時定奪的那種“理性”活動。
具體到藥家鑫案的“專家”與“磚家”的是以非來看,李玫瑾是“專家”而不能就說她代表“理性”。為了壓制輿論李玫瑾教授,拿出她讀過黑格爾《小邏輯》這一招牌,嚇蒙了一大片媒體記者,也想借此來堵住公眾對她蹩腳的“知性”賣弄的憤怒。藥家鑫案的動態社會秩序范圍內的“理性”的選擇不是靜態的、脫離事實本身的“知性”評論所能承擔的任務,所以,以李的專業視野所限制,是不宜于做藥本人該判什么罪的定性的結論的,從社會實踐的分工角度,李也不應該承擔這個任務。她的“犯罪心理學”專業,只能做案件了結之后的“解剖”意義上的示后功能,央視在案件還沒有定性和判決時,讓李玫瑾在非學術的大眾傳媒中心“分析”案情,是不合適的。而李在這里邊以學術的片面影響大眾對案情的性質的討論和輿論的導向,是很不“專業”的做法,這在西方專家身上是不會發生的。
藥家鑫案的認知“理性”,不屬于眼下我們某些“專家”們專業范圍的認識,而是更高意義上的,超出這些個別專家們的學術認識水平的,它事實上是一種社會實踐動態流中,國家法制秩序維護的“統治意志”定奪。判藥死不死,涉及到國家有無法要尊,國家要制定什么樣的新法規來解決惡意殺人案件對社會秩序的危害。絕大多數公眾的輿論強烈要求搞清楚這一點,這是十分正當合理的,也是無可辯駁的正義的要求。李玫瑾把藥家鑫案從動態的社會秩序環境中抽象出來,靜態地分析,這在學術上是有認識的價值意義的。但在面對藥家鑫案的社會實踐意義講解中,李用學術靜態中的某個片段的延伸發揮和渲染,來代替社會實踐意義的動態秩序的認識本身,就是非“專業”的,已偏蓋全,以偏亂全的歪曲事實了,所以李玫瑾即使是以”專家“身份說話,拿著”專家“的姿態訓人,但她仍不代表"理性"。相反,孔慶東作為文學家,他嬉笑怒罵李玫瑾的歪曲視頻,從社會動態秩序的“理性”認識水平上,沒有問題的,盡管在他語言的“知性”環節的使用上中有些地方過激和不在邏輯。
總之,藥家鑫案社會秩序動態實踐上的大眾“理性”水平,不僅不是騰訊編輯所說的那樣是在“無知的”低下水平上,而是在很高的水平上。孔慶生以公眾的立場和文學家的語言與激情,去抨擊李玫瑾等“知性”水平上的“專門家”們在實踐意義上的荒唐可笑和極端危害,此舉根本就是代表的正義,而不是相反。洽洽搞笑的是騰訊編輯維護的那些“知性”階段上的抽象假設,才是確確實實的“偽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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