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府掌控財源的角度出發,政府直接掌控部分盈利性強的行業和企業,可以增強政府的財政能力,減輕全體人民尤其是最普通人群的稅費負擔。
政府雖然擁有行政權,但是也不能為所欲為。很多事情,不能簡單的依靠自己的行政權力強行推動,而必須依靠經濟的手段。發展軍事力量、建立強大的國防需要大量的資金。鞏固國內秩序,維護國內穩定需要資金。發展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更是需要大量的資金。如果是一個政府不掌握足夠的資金,那么這個政府長期來看將難以為繼,最后只有走向垮臺一途。
政府的財源從哪里來?無非是這么幾種途徑,一是印發鈔票。這個看起來簡單易行,也往往為很多短視的政府作為應急的手段。但是凡是濫發鈔票的,無一例外都會印發通貨膨脹,國內物價飛漲,民生困苦、民怨沸騰,甚至導致國內政局不穩、引發社會動蕩乃至革命,玩大一點會丟掉政權。所以濫發鈔票這條路是死路。二是到國外去搶。這條路在世界歷史上也有有先例的,西班牙、英國,先前都干過這個事情。西班牙殖民者發現美洲之后,獲得了大量的黃金和白銀,過了一段時間的好日子。當代的美國可以憑借其超強的實力,大發國債,將危機轉嫁給世界其他國家。但是中國不行,實力不濟,能搶的都被搶得差不多了,再說中國這么大,搶一點也起不來什么作用。所以這條路也是行不通。
三是政府發國債。這個看向誰借。如果向中央銀行借錢,那等同于發鈔票。借的越多,整個社會流通的貨幣越多,那么通貨膨脹越厲害。如果發私人借,那就很有意思了。一般來說,如果政府長期借債不還,長期依賴某個債主或者某幾個債主的話,那么政府的施政方針將受到債權人的制約。很簡單,有錢的是大爺,借錢的是孫子。你政府牛么,沒錢,還是得當孫子。
四是向企業、國民征稅。這個大家都經歷過,都曾經被征稅,并將一直被征稅。看來這是政府財源的主要渠道。其他的都是旁門左道。道理很簡單,政府只有掌握了穩定的、長期的、足夠的稅源,才能取得足夠的財政收入,并以此維護國家的安全、穩定、和諧、發展。否則,政府就將運轉不下去,直到垮臺為止。
現在問題出來了。向誰征稅?怎么征稅?即稅制的設定非常關鍵,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這樣才能夠大家心服口服,至少是可以接受。如果稅制設置不合理,稅收不上來,很多有錢的人承擔很低的稅收,沒錢的承擔了超過他們可以承受的稅收,那將引發不滿和社會動蕩。比如,漢初長期實施的“十一五稅一”,普通老百姓稅負較低,負擔比較均衡,促進了漢帝國經濟的快速平穩持續發展。而明朝后期,實現的稅制看起來也是公平合理的,比如人均承擔同樣的稅收,但是實際效果卻極為糟糕。比如,陜西一帶的貧苦農民,本來地里沒有什么收成,卻要和江南富裕地區的人承擔同樣的稅收,甚至連災害歉收也要征收,最終陜西等地的農民終于忍受不住,揭竿而起,最終推翻了大明王朝。
正確的做法是富裕的、掙錢多的人承擔更多的稅收。貧窮的、掙錢少的人承擔較低的稅收甚至不承擔稅收。家庭收入有幾億、幾十億的人,征收百分之十的稅收,或者征收企業年收入的20、30%的稅收,都不影響他們過著富裕的生活,也不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轉。對于守著一畝三分地的農民,則可以不征稅,甚至還可以給他適當的補助,讓他感受到社會的溫暖。當然這是理想的狀態,實施過程中會遇到一些麻煩,以為那些富裕的,掙錢多的人,往往更懂得法律、經濟、稅收知識,懂得如果逃避稅收。所以政府還得和他們斗智斗勇,沒有一點手腕那是不行的。
稅收作為政府財源的主要來源,這是毫無疑問的。那么除此以外,政府就不能有別的資金來源嗎?這個屬于思路決定出路。有了思路,出路也就豁然開朗。答案是:政府當然可以有別的資金來源,那就是直接舉辦盈利前景穩定、大量、長期的企業或者行業。這個漢武帝就干過這個事情。漢武帝打匈奴的時候,那是花錢如流水,國庫日益空虛。看著那些巨富商賈們個個富得流油,想讓他們捐點錢貢獻給國家,誰知道商人們個個喊窮,誰都不肯出力。漢武帝于是斷然決定,干脆我政府直接出面,壟斷食鹽、鐵的經營,可以獲得大量的資金。與此解決了漢帝國打擊匈奴的巨額資金來源,為徹底打敗匈奴奠定了扎實的財政基礎。
當代中國政府也是一樣,也可以直接壟斷某些行業如煙草,雖然不關乎國計民生,但是可以直接為政府提供大量、穩定、長期的資金來源,而不必受制約于巨富商賈,也不必提高稅收稅率,引發社會動蕩。在財政總盤子不變的情況下,政府直接控制的財源越多,則社會負擔的稅收越低。因此,從政府財源穩定性的角度來看,政府直接經營企業,增加政府財力,可以降低社會負擔成本,是一個一舉兩得的大好事。
這么在我這個普通人看起來很淺顯易懂的道理,在專家那里一看完全不是這么回事,專家的腦袋就是長得不一樣。專家們說了,政府就是守夜人,市場的事情歸市場,政府的事情歸政府。你政府就只能通過稅收獲取收入,不能自己辦企業,不能與民爭利,應該還權于民還利于民,應該相信民間的力量,聽起來很是振振有詞。關于政府的職能定位問題,不管外國怎樣,中國可一直是中央集權的統治模式。誰說了政府只能是守夜人?誰規定政府不能直接經辦企業?這些都是用西方的模式作為標準,來否定中國的現狀。但事實上,我們應該牢固的立足于中國的國情,根據中國的國情來判斷是非曲直。至于說到與民爭利的問題,請問政府經辦企業損害了誰的利益?回答是肯定的,損害的極少數寡頭的利益,因為這些企業如果政府不去舉辦的話,必然落入極少數寡頭的手中,而不可能落入到大多數老百姓的手中。某些專家和媒體此種言論純屬表面上打著“民”的旗號,謀的卻是極少數“寡頭”的利益,用心是極為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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