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關系著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濟健康發展、國家安定和社會發展與穩定的重大問題。2008年“三鹿事件”發生后,整個社會對食品安全問題日趨關注,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央把食品安全問題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0年2月,成立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確保對食品安全的有效監管、責任分工和統一協調。2010年4月,“2010年國際食品安全論壇”在北京召開,衛生部部長陳竺在論壇上明確提出中國將把保證食品安全提高到國家戰略的高度。2010年8月,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建立了我國首家食品安全的全國性法治研究機構。這些都表明國家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目前我國食品安全面臨的挑戰和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食品制造過程中使用劣質原料,添加有毒物質的情況仍然難以杜絕;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濫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學添加劑,加工食品過程中使用劣質原料;農產品、禽類產品的安全狀況也不容樂觀;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質殘留于禽、畜、水產品體內;面臨轉基因食品的潛在威脅,盡管目前還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轉基因食品對人類有害,但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問題已引起人們的密切關注。
既然全社會和政府對食品安全問題如此重視,為什么食品安全問題還是層出不窮呢?主要原因在于對監管者的問責不到位。問責制是一種監督與責任追究相結合的制度,它包括了問責標準的確立、問責程序及問責方法的構建、問責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內容。食品安全監督領域的行政問責,不應該僅僅局限于對食品質量問題的一種責任追究機制或一種純粹的懲戒措施,而應該與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等有機銜接,成為一項互為補充的獨立制度。通過問責制度形成對各級監管者的問責壓力,防止尋租行為,激勵他們對所管轄的食品安全工作給予高度的重視,從而加強對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以實現政府的管治目標。如果相關的食品企業出現了食品安全問題,那么相應的監管部門的負責人,甚至企業所在地區的政府負責人就應該無條件地接受問責,問責應該得到嚴格的執行。
因此,有效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關鍵是強化對監管者的問責。在中國目前的治理結構中,行政權占據主導地位,這既是我們的優勢,也是一些問題的根源所在。要想最大限度地利用這一優勢,又盡可能地避免由此而引發的各種治理問題,就必須要嚴格執行對監管者的問責,這是整個食品監管體系的牛鼻子,只有抓住這個牛鼻子,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的監管問題。
強化對違法者的懲戒力度。法律制訂得再多再細,如果不嚴格執行也是不行的。要想從根本上遏制造假行為,就必須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和處罰力度,讓造假的成本遠大于造假的收益,進而使造假者望而卻步。
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要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就必須引入獨立的第三方監督,這個第三方從本質上說應該是廣大消費者,但由于消費者過于分散,所以獨立的媒體監督往往就成為消費者的最佳代理人。尤其是網絡媒體,具有成本低、傳播速度快、輿論壓力大等特點,實際上近年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的輿論監督主力都是網絡媒體。
(作者: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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