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網友寫信問房地產反腐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大可不問,屁股決定腦袋的問題,雖然筆者曾統計過很多數據,但是關于腐敗的問題說再多也也徒勞無益。房地產就是一截大腸,外表光滑,內里卻污穢不堪,調控政策像清水一樣不斷在外面沖刷,內里依然是腐敗的惡臭。
房地產是腐敗群體的集散地,房地產的腐敗程度也觸目驚心,在房地產的豐厚利潤驅動下,行賄受賄已經是開發商獲取暴利的至關重要途徑,小到科級干部大到部委官員,只要他的職權與房地產有關,就沒人敢保證他不腐敗,這就是當前現狀。
簡單舉一個例子:全國查處出來的腐敗案件中,8成以上官員直接染指房地產,其中大半被查處人員受賄金額超過千萬,假設以此數字算(實際數量一年就要超過這個數),全國900多個城市,每個城市平均有10名貪官,其中七人染指房地產,那么平均每個城市的貪官從房地產中獲得的腐敗收入就高達7000萬以上,全國900多個城市中,70個重點城市區域較大,腐敗人數也相對較多,總體按全國共有1萬個貪官算,就要有7000人染指房地產,按平均每個人貪污1000萬,那么貪官從房地產中拿走的就要超過7000億,這個數字只是假設,計算基數和系數都非常小,實際上傻子都清楚每個城市不會只有10個貪官,但是即使這樣算,7000億也等于三個三峽,接近于09年4萬億投資中的保障房投資比例,這些錢都是無聲無息的進入了貪官的腰包,如果按一般最高行賄比例占開發商利潤10%的比例計算,由此給國家造成的損失就要高達7萬億,相當于政府的一年財政收入,超過09年GDP的五分之一,超過累積到07年全國的賣地收入(截止07年全國賣地總收入大約5.2萬億),等于35-40年的教育財政投資,這么多錢就在腐敗環節流失了。
當然這只是筆者隨意估算一下,如果細算,加上開發商偷漏稅,官商一體,從政府征地到土地一級開發和二級開發拿地之間的所有環節,上述數字要被放大3倍以上,這就是房地產腐敗,一個開發商敢于呼喊出可以讓100個官員進大牢的根源,原因就在于房地產的確暴利。
房地產腐敗到這種程度,想像足球反黑和重慶打黑一樣輕而易舉的治理是絕無可能的,房地產市場化20年來,經歷了四屆官員任免,無數當年的科長都熬成了局長、廳長、市長、省長,房地產想反腐敗,可能嗎?去反誰?去查誰?一條繩上穿了無數的螞蚱,牽一發而動全身,誰敢說誰腐敗呢,最后追究到頂說不準就會接近中南海,甚至直至國務院,這樣的腐敗程度依靠現行法律的執行者根本無解。
房地產腐敗也是推高房價的直接原因,正是腐敗盛行,房地產問題的瘋狂才會有恃無恐,暴利征地、暴力拆遷、違規開發等等屢禁不絕,也正是房地產的腐敗讓調控政策空有虛名,房地產發展到今天,腐敗是關鍵,它牽扯的人太多,牽扯的群體太大,從房地產這個利益鏈條的腐敗深度看,對房地產反腐不亞于亡國,這就是政策不敢調控,也無力調控房價的真實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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