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李莊事件,看律師是“弱勢群體”么?
2009年12月15日 華龍網
南方周末前不久發表了篇署名為郭光東的評論員文章《薄書記為何不為律師站臺撐腰》,文章呼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登高一呼,出來為律師站臺撐腰”,郭先生之所以有如此高論,是認為律師乃是弱勢群體,“因為實力薄弱,無法形成與檢方勢均力敵的對手”,而律師之所以是弱者,原因就在于,在重慶此次的打黑風暴中一些律師遭到了一些網民的“炮轟”甚至“謾罵”。
一提到弱者,人們總免不了會聯想起楊白勞、喜兒,想起討薪無門的農民工,想起被黑幫老大們凌辱欺負下的草民百姓,比如,前不久網絡報章所披露的被重慶肉霸王天倫之流打死打傷的生豬經營戶,以及不得不去買下、吃下由王天倫等輩所強行販賣的死豬病豬肉的蕓蕓眾生等,真沒想到律師們居然也會是“楊白勞”,也會是“喜兒”,也會跟含辛茹苦四處討薪無門的農民工類似,也會像黑幫老大們欺凌下的草民百姓一樣,同樣苦大仇深,也都是一些含冤的“竇娥”。
盡管按郭先生的高論,律師們都弱不禁風,經不起網民的質疑與炮轟,需要網民們對他們進行“吹捧”與“喝彩”,甚至還需要高級領導的“站臺撐腰”,如此,才能還原“正義的等邊三角形”,否則就是“教育的失敗、普法的失敗,昭示依法治國路途維艱。”然而,新近披露的一些不良律師之所為,卻好像正在證明著某些不良律師其實并不是什么“楊白勞”與“喜兒”那樣的逆來順受的“弱者”,相反,他們倒好像是窮兇極惡的,穆仁智那樣的黃世仁等黑惡勢力的幫兇。
最近,以北京律師李莊為代表“涉黑撈人團”就是其中的明證。據悉,自重慶審理涉黑分子以來,李莊其人便驚喜若狂,不遠萬里飛來重慶,先是大秀自己的能耐和背景,繼而得到了事主的信任,收取了高達二百多萬元的律師費,他還覺得這只不過是毛毛雨而已,又向事主提出了二三千萬的“撈人費”,而且還呼朋喚友的招來同類,公然對同伙叫囂:“夠黑,人傻,錢多,速來!”李莊之為涉黑分子龔剛模辯護,一是要求事主翻供,推翻其先前已經承認了的故意殺人,涉黑,販毒等重罪,二是幫助被告與他人相互串通,訂立攻守同盟;三是教唆被告謊稱被刑訊逼供了,編造了所謂的被告被公干機關“吊了八天八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等聳人聽聞的謊言。遺憾的是,諳習法律,號稱以維護法律為己任的李大律師,這次并沒有維護法律,卻偏偏玩起了藐視法律,踐踏法律,玩弄法律的勾當,在李莊等人的眼中只要能撈錢,法律又算得上個什么鳥?他們可以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以及“深廣”的“關系”和“背景”將法律玩弄于掌股之上,干起了強奸法律的勾當。故從李大律師等人的所為,我們絲毫看不出他們就是“楊白勞”,就是“喜兒”,就是值得人人同情的弱者,相反,我們卻看到了一個個拼命撈錢,巧言令色,弄虛作假的法律的蛀蟲,以及不惜為涉黑分子弄虛作假,貪贓枉法的黑惡勢力的幫兇。
事實上,網民們前段時間對某些個別律師的非議或“炮轟”正是針對這些個別律師的不當言行而提出的質疑,擔心他們會藐視法律,玩弄法律,雖然網言網語,難免也有過火的地方,但網民的初衷,乃是希望這些律師們站在維護正義和法律的角度,而不應該借法律為幌子,干出些貪贓枉法的事情來,恰如此次李莊等律師所干出的違法勾當一樣。
西諺道:“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網民們愿意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這是民主的進步,是網民們的自由,這原本是無可厚非的,更何況,網民們意見的表達,也不過是一家之言而已,并非權威定論,亦非法院的判決,怎能因個別律師受到網民的質疑與非議就得出整個律師都是弱勢群體,都成林妹妹了,都是值得人們大加同情和鼎力撐腰弱勢群體的結論呢?看李莊等人的違法“撈人”,大秀“背景”,大把搞錢,就知道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弱者?又豈能把他們與討薪無門的農民工等真正的弱勢群體相提并論?
律師深知法律,深懂法律,理論上是法律的詮釋者和維護者,他們更應該站在法律的角度維護社會的公平公正,而不能想當然的認為律師就等于法律,為律師站臺,就等于為法律站了臺,否則,就會讓諸如李莊似的不良律師鉆了法律的空子,而貪贓枉法,踐踏法律。事實上,需要為之站臺和撐腰的乃是法律的本身,而并非《南方周末》的郭光東先生所認為的是整個律師群體,因為律師并不能超越或凌駕于現行法律之上,成為法外人,特殊的人,律師貪贓枉法,不遵法律辦事,照樣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懲處,這才是法治社會的精髓,這才能真正體現社會的公平和公正!
郭光東主張在薄熙來先生所提出來的“宜居重慶”、“暢通重慶”、“森林重慶”、“平安重慶”和“健康重慶”這“五個重慶”之外,再添上一個“法治重慶”,這句話的本身或許并沒有錯,然則“法治重慶”的精髓,更應該體現的是為法律的撐腰和站臺,而不應該像郭先生所片面理解的那樣僅僅為律師這一群體撐腰和站臺!
文/小貓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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