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三十多年來,中國農村社會的大轉型、大變革所帶來的結構性緊張令農村中婆媳矛盾、夫妻矛盾、鄰里矛盾以及村莊中各種糾紛不斷凸顯。恰在此時,農村基層組織逐漸退出農村社會管理領域,難以回應農民個體和社會的需求。非法宗教趁機傳入農村,利用這些需求為其“傳道”服務。
非法宗教在傳播過程中,將《圣經》中的教義與社會生活中出現的緊張關系結合起來。譬如,20世紀80年代的婆媳矛盾中,婆婆占上風,媳婦總是在反抗中落 敗。非法宗教傳播的策略和教義契合了此時媳婦的心理和精神需求。它向信徒宣揚忍讓、謙卑、悔改、認罪等精神,要求信徒首先從自己身上找事情的原因,而不是 一味地歸咎于他人。結果媳婦放棄了對婆婆的反抗。而到了2000年后,婆婆在婆媳矛盾中落了下風,非法宗教反過來規勸婆婆,讓婆婆放棄以前的“臭架子”。
非法宗教利用農民的社會和心理需求,解決了他們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問題,令一些農民對它們死心塌地。非法宗教中的邪教組織,通過極端的方式回應農村需求,并對農民承諾更多的回報,在某種程度上更能吸引農民加入。
由此可見,我們黨不去占領農村,非法宗教就會去占領。黨和政府要穩固在農村的基礎,清除非法宗教對農村的滲透,就得進一步、深層次地回應農村的社會和精神需求,乃至關注和關心農民的私人領域。
在農村的諸多崗位設置中,婦女主任最適合回應農民社會和心理需要,也最容易進入農民私人生活領域。在貫徹群眾路線中,可以將婦女主任職務實體化,提高崗位報酬,對婦女主任進行社會工作和心理輔導等方面的培訓,使其能夠更好地介入農民家庭和私人問題,隨時掌握農村情況,直接回應農村轉型期出現的社會緊張和心理焦慮等問題。
婦女主任不做其他任何事情,只走村串戶進家門。這樣做,既能活躍農村社會關系網絡,搭建村莊公共生活的平臺,回應農民在村莊“空心化”后對社會交往的需 求;又能了解農民家庭矛盾和心理需求,給予及時疏導、調解和反應,消除農民在矛盾糾紛、社會競爭和生活壓力中的心理焦慮和精神問題;還能組織農村老年人、 婦女開展文化娛樂活動,提高農民的精神文化素養,滿足農民對文化娛樂的需求。農民社會和精神需求滿足了,心理疏導了,心情開朗了,閑暇時間被合理利用起來 了,自然就不會被非法宗教所吸引。農村也就沒有了非法宗教傳播的土壤。▲(作者是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附:楊華:直面邪教與黨爭奪基層領導權的問題
我國農村存在的非法宗教,是指沒有在政府登記注冊或不承認政府領導的西方宗教,主要包括基督教家庭教會、地下基督教等。近年來,非法宗教在農村迅猛發展,造成了惡劣的政治社會后果。
筆者在全國多地農村調查發現,非法宗教以家庭為載體進行傳播,要求其信徒退出原來的人際關系網絡,摒棄村莊的道德、價值評判,導致家庭成員間的矛盾、糾紛乃至分裂。隨著非法宗教在農村的蔓延和壯大,其內部開始以基督教的歷史觀來解讀中國近現代史,將中國近現代史歪曲為基督教反抗異教和政權壓迫,逐步獲得自由發展的歷史。同時,農村非法宗教否認中華文明、排斥農村傳統信仰,肢解了農村傳統文化和價值的主體性,并在許多地區介入村莊政治社會事務,參與村民委員會和人大代表選舉,挑動村莊派系斗爭,與黨和政府爭奪在農村的領導權。
農村非法宗教問題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與三十多年來農村出現包括治理困境、倫理危機、價值失落、精神空虛等一系列問題一脈相連。重要根源之一是,黨和國家的基層組織在農村社會巨大變革和轉型的過程中,逐漸從農村的社會管理和私人領域退出,變革與轉型所帶來的成本和陣痛皆由農民自己去承擔。
因此,治理農村非法宗教,首先應加強黨在農村的組織建設,增強黨領導農村的能力。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公益事業的建設和投入,為農民提供一個便捷舒適、能夠安居樂業的社會和自然環境。
將農村的社會建設戰略落到實處是必要之舉。黨和國家應關注農村社會轉型和變革給農民帶來的陣痛及其他負面效應,回應他們這一時期心理、精神和社會需求。為農村老年人和婦女提供活動、娛樂、交流、打發時間的場所;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為底層和貧困農民提供更多更切實際的支持;基層黨委政府要切實貫徹群眾路線,真正地進村子、進農家、與農民談心,解決他們的社會和精神需求,調解家庭和村莊矛盾,消除農民因落后和競爭失敗所帶來的心理焦慮。
上述前提是抵御非法宗教在農村滲透和傳播的“抗體”。有了“抗體”,針對非法宗教的具體措施才能真正起到效果。就目前形勢來看,應該盡快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加強對家庭教會的監管,乃至取締。當前諸多邪教組織,都是由家庭教會發展起來的。目前很多地方的干部和群眾根本不知道家庭教會、邪教與“三自”教會的區別,對此政府部門應該對家庭教會進行拉網式排查、甄別;對于缺乏宗教政策常識的廣大農民,政府部門應明確宣布家庭教會為“非法”。這樣,農民懵懵懂懂之間加入家庭教會的數量就會大大減少。
其次,在全國各地“大張旗鼓”地打擊從家庭教會中分化出來的邪教組織。邪教組織對基督教教義的理解、組織形式和傳教方式都很極端,具有極大的破壞性和危害性,應依法取締和打擊。在這個問題上,不要含糊,不要瞻前顧后,不要害怕西方嚼舌頭,要理直氣壯,要聲勢浩大,只有這樣既能威懾潛在的邪教犯罪分子,又能教育大多數普通農民。▲(作者是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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