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央視稱萬科應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稅超過40億元人民幣。萬科方面回應稱,不存在應繳土地增值稅。萬科稱,近三年計繳納稅金約620億元,其中土地增值稅144億,而其2010-2012三年來凈利潤不過294.53億。
據新浪財經報道,12月31日,萬科今日回應央視指責欠繳土地增值稅,明確表示不存在應繳未土地增值稅。并披露,近三年萬科計繳納稅金約620億元,其中土地增值稅144億,而其2010-2012三年來凈利潤不過294.53億。
央視昨晚報道,萬科2012年年報中,計提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準備金人民幣44.34億元,為應付未付的土地增值稅,并稱公司下屬企業開發的吉林萬科城、廣州金域藍灣、廣州柏悅灣、廣州金域華庭等四個項目,存在未及時清算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報道稱:“從萬科2012年年報顯示的數據看,截止2012年12月31日,除了吉林萬科城、廣州萬科金域藍灣等項目外,萬科在全國各地另外有近30多個項目預售比例同樣超過了85%,而這是土地增值說清算的條件。
對此,萬科首次披露稅負情況,2010年-2012年,萬科三年凈利潤分別為72.83億、96.2億、125.5億,累計為294.53億,稱集團子公司及合營聯營公司近三年計繳納稅金約620億元,其中土地增值稅144億。
根據《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文)及《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國稅發[2009]91號文)的規定,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為以下三種情況:(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二)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三)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經核實,報道涉及的四個項目,均不滿足上述條件中任何一條,不屬于“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情況。
具體如下:
(一)廣州金域華庭項目,目前銷售比例僅為49%,遠未達到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
(二)吉林萬科城項目,根據經審計的實際成本及收入測算,目前項目毛利率僅為16%,預計清算后實際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少于預繳金額,屬于應退稅項目。
(三)廣州金域藍灣項目、柏悅灣項目,均未全部完成銷售,最近交付時間均為2013年12月。雖然均未達到應清算條件,但項目公司已經在整理相關材料,為清算工作做準備。
萬科解釋,根據會計準則的要求,在房地產項目產生確認收入時,應根據確認收入和配比的成本,基于謹慎性原則,對未來可能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進行合理估計,并預提準備金。此預提為企業會計處理程序,與企業現時納稅義務無關。預提金額僅為企業自身的估計,未來確定企業實際納稅義務時,稅務機關另有計算方法和程序,不會以企業自測數據作為依據。截至2012年12月31日,萬科計提土地增值稅清算準備金人民幣44.35億元,此為公司按照會計準則要求,對未來可能產生的土地增值稅進行的計提,公司不存在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
對此,著名財經評論員馬光遠表示,萬科的回應已經露出破綻:吉林萬科城,說毛利率僅為16%,屬于退稅項目。說明已經達到清算條件,無論補還是退,都應清算,但萬科沒有清算,這是事實。況且是退是補也不是萬科說了算。最笨的貓,只要較真,也能抓住最聰明的老鼠。歲末年終,土地增值稅這筆糊涂賬該搞清楚了。
此前,央視《東方時空》報道稱,吉林萬科城項目、廣州萬科金域藍灣等多個項目已經達到清繳土地增值稅的條件,但企業并未主動申報,而當地稅務主管部門并未要求企業清繳。央視稱,僅萬科一家企業,應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稅超過40億元人民幣。
上月,央視《每周質量調查報告》報道稱,多家知名房地產公司欠繳土地增值稅,且數目驚人。報道稱,2005年至2012年8年間,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稅總額超過3.8萬億元。
央視報道稱,44家上市房企存在巨額應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稅,SOHO中國、富力、萬科、招商地產、合生創展、金地集團等知名房企均榜上有名。
報道出來后遭遇房地產行業集體否認,地產大佬任志強更是狠批央視“愚蠢無知”,并組織行業協會聲討央視。
據網易財經報道,而今日,任志強再度在微博上發聲,力挺萬科,繼續抨擊央視。任志強表示,不知道萬科是否欠稅,但從央視的報道中看不出萬科欠稅。任志強稱央視沒證明已具備納稅條件的樓盤未結算增值稅,也未證明未交增值稅的余額與這些應結算項目的關系。而對于央視的采訪,任志強還質疑“為啥不采訪會計師?為啥不采訪證監會和交易所?為啥不把欠稅3.8萬億中的計算錯誤等造謠問題先向公眾檢討!”(編輯:禾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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