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以寧教授在2013就農村土地確權發表的觀點為媒體廣泛轉載,其中若干說法大有問題,特撰文與厲以寧教授商榷如下:
一、
據《小康》雜志的報道,厲以寧說:
去年(2012年)十八大以后的11月下旬,我帶著全國政協調查組在浙江杭州、嘉興、湖州三個市做調查,那里的土地確權工作幾年前就開始了,已告一段落了,因為產權已經落實到戶了。跟農民開座談會,農民說最大的好處是財產有保障了,土地確權了,有證了。誰再想圈占我的土地,不行,我可以告他。誰要想把我的房子拆了,沒跟我商量,可以告他,產權得到保障,土地流轉就加快了。我們問,為什么土地流轉加快了?他說,我到外地去打工了。我們土地入股了。還有的說土地出租了,也不用怕了,因為有證了。
還有另個一好處,就是城鄉收入差別明顯縮小了。在嘉興市做調查,嘉興市委調查報告說,在土地確權以前,城市人均收入和農村人均收入比是3.1:1,土地確權后,城市人均收入和農村人均收入之比已經變成1.9:1。
從3.1:1變成了1.9:1,為什么呢?我們開座談會時,農民說,首先,土地確權以后,農戶更放心了。擴大了養殖業,擴大了種植業,因為他有積極性了。
厲以寧還說:農民收入的增長是土地確權后最顯著的成果。在浙江杭州、嘉興、湖州三市都聽到農民的反映:現在收入比過去多得多了。
厲以寧還說,土地確權后,還有一個意想不到的結果,土地確權后要重新丈量土地,發現土地多出來了。假定全國都開展了土地確權,可能中國土地會多出20%左右,全國耕地將不止18億畝,而可能超過21億畝。
從以上報道來看,厲以寧教授通過調研發現了土地確權的四大好處:
1、土地確權使農民的財產有了保障,基本權利有了保障。不怕政府拆房子了,敢將土地出租了。
2、農民收入比過去多得多了。
3、城鄉差距縮小了。
4、全國耕地面積增加了。
厲以寧教授的愿望是好的,能深入到基層調研開座談會的精神也是好的,但厲以寧教授將土地確權說成幾乎是萬能的,這顯然不符合實際。厲以寧教授權高位重,對政策影響極大,若發言不符合實際,就可能造成嚴重的政策誤導,因此有必要討論商榷。
二、
按厲以寧教授的說法,土地確權以前,農民是不敢將承包土地出租出去外出打工的,因為擔心無證而失去土地了。同時,農民的土地是可以被任意圈占,房子可以被任意拆掉的,因為沒有確權,無證,農民的土地和住房權利不被法律保護。
有這樣的事情嗎?筆者在全國農村調研10多年時間,從未聽說有農民擔心承包土地無證而不敢將土地流轉出租,及因此不敢外出務工的情況。況且,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前,農民手上也都有第二輪延包所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而不是無證的。
任意圈占農民土地和拆農民房子的情況是否存在?能圈占農民土地和拆農民房子的只可能是公權力,是地方政府,私權力或企業是不可能拆房圈地的。公權力拆房圈地的依據是法律,不按法律辦事,土地被圈和房屋被拆,農民當然可以到法院告狀,且當然可以通過群體性事件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個別地方,地方政府違法圈占和拆遷是存在的,但在全國是不多見的,尤其是浙江杭嘉湖地區是中國最富庶的地區,也是執法比較文明規范的地區,地方政府在土地確權前,不與農民商量就隨便圈地拆房的情況,不說沒有,至少很少。反過來倒是,因為土地住房是不可移動的,地方政府按城市發展規劃進行城市建設,在平面推進的城市建設中,遇到不愿拆遷要高價的釘子戶,往往束手無策,這種僵持,媒體上到處都是。怎么只是土地確權以后,農民才可以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不被圈地拆房的基本權利呢?!退一萬步說,假設公權力現在可以任意圈占農民土地和拆農民房子,憑什么一確權公權力就成守法典范?
厲以寧教授說,土地確權后,農民收入即大幅度增長,甚至城鄉居民收入比由幾年前的3.1:1下降到1.9:1,這個簡直是奇跡。從厲以寧教授的描述中,之所以土地確權后,農民收入迅速增加,一是土地確權后,農民更有積極性擴大養殖業和種植業,二是土地流轉加快,農民獲得土地租金又外出務工賺錢,三是農民在宅基地上建更高大的房子出租獲益。現在的問題是,即使以上三項收入確有增加,也斷不可能在短期內創造農民收入倍增的奇跡,從而將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由3.1:1變成1.9:1,何況以上三項收入是否會因為土地確權而增加也大有疑問。土地確權前后,農民從事種植業和養殖業的積極性不可能有明顯變化,因為對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土地確權沒有意義,之前第二輪土地延包30年不變,早已讓農民吃下“定心丸”了。土地流轉加快與否,及農民是否既有租金又有外出收入,同樣與土地確權幾無關系,也必定不可能因此快速增加收入。關于在宅基地上建房出租,這更與土地確權沒有關系。在城市近郊尤其是城中村,土地確權前,農民利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出租做生意十分普遍,而在城市遠郊,農民建再高大的房子,他們可以將房子出租給誰呢?
嘉興市委向厲教授匯報土地確權前后城鄉居民差距由3.1:1變1.9:1,有兩種可能,一是說了假話,二是改變了統計口徑,無論哪種情況都可以斷定與土地確權無關,厲教授硬說是土地確權即產生如此驚人的城市差距的縮小,真可謂缺乏常識,是典型“人有多大膽地有多高產”啊。
關于土地確權可以將當前中國18億畝耕地確出21億畝,這個與確權就更沒有關系了。
第二次全國土地普查早就已經查清中國耕地面積超過為20億畝,厲以寧教授是全國政協常委,怎么可能不知道?土地確權,尤其是承包經營權登記所依據的耕地面積正是第二次全國土地普查數據。
何況,確權不確權,中國耕地都在哪里,無論是被統計為18億畝還是21億畝,這些耕地都被農民耕種著,難道確權就可以額外確出3億多畝耕地來?
三、
從以上引述和討論中可以看到,厲以寧教授對農村情況極不熟悉,調查也只是座談一下,走走過場,指望這樣的浮在面上的調查可以得出有用的政策結論,顯然是不靠譜的。而厲以寧教授卻只是通過非常有限的調查、依據更不靠譜的邏輯,得出了極為鮮明的土地確權萬能的政策結論,這樣的政策結論就真的會誤國害民。
當然,相對于說話更加不靠譜的老同志吳敬璉和茅于軾,厲教授不靠譜的發言還是要少得多了,且厲教授憂國憂民之心讓人敬佩。為了不致謬論廣傳,特撰文商榷,還請海涵。
2014年5月3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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