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識中國的農業和農民經濟,如何認識中國式的小農經濟,不僅具有重大的政策意義,而且具有重要理論價值。以下發表若干意見。
一、
到目前為止,中國農民家庭的基本特征是“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的勞動力再生產模式,當前大約有80%農民家庭都存在年輕子女外出務工以獲務工收入、年齡比較大父母留守在家務農以獲取務農收入的結構。一個農民家庭,因為同時有務工和務農兩筆收入,這個農民家庭的勞動力再生產就可以完成得比較順利,家庭生活質量比較高,生活得比較體面。這樣一種“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始自19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勞動力的全國流動。最早(1970年代)蘇南出現鄉鎮企業,農民開始農忙務農、農閑務工的分工,及之后農民洗腳上田,離土不離鄉,形成黃宗智所講“制度化的半工半耕”。因為部分農村勞動力轉移進入工商業,而使農業中過于密集的勞動力釋放出來,從而也提高了農業勞動生產率;到了1980年代,農村年輕人(尤其是青年男子)開始成規模地進城務工經商,農村中老年人和婦女留守務農;到1990年代,農村年輕人大規模進城務工經商;再到2000年前后,幾乎所有農村年輕人都進城務工經商,大量農村勞動力從農業中釋放出來,農業由留守在村老年人和婦女承擔。因為農業中勞動力過密,年輕人進城務工經商,就可以極大地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中國農業基本經營制度是家庭承包制,年輕子女進城務工,務農就由年老父母來承擔。若父母年齡太大,已不堪農業勞動,則會就近將承包地流轉給兄弟姐妹、鄰里朋友耕種,由此形成中國特殊的年輕子女外出務工、年老父母在家務農的勞動力再生產的結構。這是一種相當穩定且具有再生產能力的結構。
相當穩定是說,自1980年代在全國農村出現這種結構,到目前已占農民家庭勞動力再生產模式的大約80%,這個比例一直穩定上升。1980年代的比例大約在20%,且區域不平衡,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區;1990年代比例應在40%甚至更多,且區域上已遍布全國;2000年以后,比例上升至80%,已達到一個相對穩定的最高值。這樣一個高比例可能還要維持20年甚至更長時期。
具有再生產能力是說,最早外出務工經商的年輕人在外務工經商20年后,父母年齡已大,父母務農已力不從心,子女又已成長起來開始外出務工。這樣一批最早外出的年輕人不再年輕時,他們就回到家鄉,接替父母務農。這樣就實現了“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的再生產。
二、
“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是中國式小農經濟的核心結構,這一結構具有重要功能,是理解中國經濟奇跡和中國模式的一個關鍵。
在當前中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下面,中國農村基本上是“人均一畝三分、戶均不過十畝”的小農經營格局。相對于當前勞均30~50畝的農業生產力水平,對于一個農民家庭來講,“不過十畝”的耕地面積實在太小了,即使通過從事農村富業來消化部分勞動力,農業勞動力過密的問題仍然嚴重。因此,在農村年輕人大量外出務工經商背景下,由留守老年人務農,不僅大大提高了農業勞動生產率,而且幾乎對農業總產出沒有負面影響。換句話說,一個農民家庭中,年輕子女外出務工經商后,留守在家務農老年父母基本上可以保證務農收入不減少。
因為有務農收入,外出務工年輕人的務工收入多或少都不是大問題。收入多,就可以多積蓄,收入少,就可以少積蓄。年輕人進城務工經商,自己勞動得錢,當“月光族”也不錯。城市的燈紅酒綠是要體會一把的。生產線上勞動很累,雖然年輕吃得消,節假日老鄉聚會大吃大喝補償一下子也是可以的。年輕人談朋友也很花錢。總之,因為有務農收入,外出務工年輕人有沒有收入,至少在他們結婚之前,都不是大的問題。
務工收入多與少都不是大問題,反過來就是說,中國參與國際循環的制造業上的勞動力可以接受極低的勞動力價格,從而使中國制造具有無可匹敵的強大國際競爭力。中國奇跡首先是中國制造的奇跡,是中國制造占領全球市場,中國成為世界工廠的奇跡。中國奇跡離開了廉價勞動力就不可能了。廉價勞動力的核心就是“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的勞動力再生產模式。
中國制造的勞動力可以接受極低勞動力價格,并不是說一定要將中國制造的勞動力價格壓在低水平上,而是說,中國參與世界競爭的制造業的勞動力價值可以保持在相當有競爭力的位置。當中國制造缺少國際競爭力時,勞動力價格可以再低一點,當中國制造具有國際競爭力時,勞動力價格再高一點,這是由市場決定的,而非計劃或人為決定。
相對于全家進城的勞動力再生產模式,“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還具有消費低的優勢。一般來講,超過50歲的人在城市就業機會大為減少,從事農業則是正好。50~70歲都是從事農業生產的黃金年齡段。因此,全家進城后,農民家庭就會缺少來自農業的這筆收入。同時,城市生活相對農村生活要昂貴得多。老年父母在家務農,年幼孫子與爺爺奶奶在農村生活,開支極低,消費很少,可以與自然親密接觸。農村家中不僅有自家住房院落,可以自種瓜果蔬菜養雞養豬,而且是生活在熟人社會中,心理上有安全感,生活和生產中容易得到鄰里親友的互助,對收入比較少的老年人,這樣的生活顯然比城市貧民窟要好得多。也是這個意義上講,老年人在家務農是比較人性的生活。
三、
“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及其再生產性,對于理解中國社會結構的穩定性有重要意義。與西方預言中國崩潰相反,中國一直表現出極強的穩定性,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及其再生產性。
任何一個發展中國家在發展中都不可能不遇到經濟、金融、社會、政治等方面的危機,這種危機大多發生在高度發展的城市及其結構中。一旦城市結構發生危機,這個國家有無應對危機的能力,就成為這個國家現代化能否完成的關鍵。中國城市發生危機,如果農村這個重心仍然穩定,則中國式危機就表現為城市及其部門愰幾愰,然后在穩定重心的作用下,很快就穩定下來。中國農村相當穩定的且為城市農民工提供支持的規模巨大的小農經濟,是中國社會結構的穩定重心所在,是中國面對幾乎任何復雜情況都不崩潰的關鍵之一。
當前中國有大約7億仍在農村生活的人口,有大約2億進城務工經商人口,這些進城務工經商人口的絕大多數都沒有真正融入城市,且正是通過“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來完成勞動力再生產。也就是說,絕大多數進城農民工都沒有斷絕與農村聯系。與農村保持聯系的進城農民工,加上留守在村農民,共有大約9億人口,這樣一個人口基數占到14億中國人口的大多數。只要目前的農業基本經營制度穩定,留守在村的農民就具有極強的生存能力,且他們可以為進城失敗農民工提供返鄉的順利通道。
中國一旦面臨危機,比如2008年金融危機的沖擊,導致2100萬農民工失去在城市的就業,這部分農民工就可以返回家鄉。因為家鄉有務農收入,返鄉農民工正好借此失去城市就業機會在農村家鄉休養一段時間,幾個月?一年?抑或兩年?都沒有問題。所以,中國具有其他國家不可想象的強有力的應對失業危機的能力。不要說2100萬農民工失去城市就業,就是5000萬甚至更多,也不是太大問題。這個意義上,每次經濟下滑時,經濟學家都以就業來說事,認為中國經濟增長速度低于8%就不穩定,這實在是錯誤的判斷。
此外,或更重要的是,因為“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的再生產性,使進城失敗的農民工并不強留在城市,相對一般發展中國家的進城農民,中國農民要幸運得多,因為他們還可以返回家鄉從事農業。所謂權利,首先是選擇權,保留農民進城還是返鄉的選擇權利,是給農民最基本的人權。因為進城失敗的農民可以選擇返鄉,所以當進城農民無法在城市體面生存下來時,他們就會選擇返回家鄉。因此之故,中國成為世界上唯一沒有大規模貧民窟的發展中國家。
因為沒有大規模貧民窟,且進城農民工可以在發生經濟金融危機時返回家鄉,經濟危機就不大可能轉化為社會失序和政治動蕩,中國就具有應對各種危機乃至重大決策失誤的條件。未來30年將是中國能否順利由一個發展中國家變成發達國家的關鍵30年,這30年,若中國式小農經濟制度仍能保持穩定,就為中國整個發展的穩定提供了最為可靠的基礎結構。這真是中國之大幸。
小結一下,中國之所以可以在發展中保持穩定,中國式小農經濟起到了三個方面的作用,一是農民家庭的農業收入為九億農民(包括進城農民工)提供的基本生存保障,這使得中國社會重心穩定。重心穩,所以中國穩;二是進城務工農民工在面臨失業時,可以選擇返回農村,從而為國家度過經濟危機提供緩沖;三是進城失敗的農民可以返鄉。農民可以返鄉是中國沒有其他發展中國家普遍都有大規模貧民窟的關鍵。沒有大規模貧民窟就極大地降低了由經濟金融危機向社會失序和政治動蕩轉化的可能。
四、
中國式小農經濟還有一種特殊的適應性結構,這就是由農民自發流轉土地所形成的“中農”。“中農”一詞也許可以稱為“中堅農民”。
具體來說,農民進城,很少有人是絕決式進城,因為對進城后能否安居心中無底。相對于當前中國經濟發展階段,進城農民不可能人人都可以在城市體面安居,而只有少數運氣特別好、又很勤勞的農民工可以在城市找到穩定的就業和有保障的高收入,這部分運氣好的農民工就在城市體面安居下來。對大部分進城農民來講,年輕時要養活自己不難,年齡大了再在城市呆下去就相當艱難。從可以預見的時期來看,中國的國家能力不可能為進城收入低的農民工提供在城市體面生活的高水平的保障(任何發展中國家都無力提供),因此,農民進城,即使不再種地,他們也仍然會保留在農村耕地的承包經營權,并可以隨時要回耕種,他們也會保留在農村的宅基地,以便進城失敗后仍然可以返鄉居住(這個意義上講,當前政策部門討論讓農民退出宅基地的問題是典型的假問題),進城農民對于承包耕地的態度是,并不指望將耕地租出去賺錢,而是要求隨時可以拿回自種。因此全家進城不再種地的進城農民一般傾向于將承包地流轉給兄弟姐妹、鄰里朋友,租金很低,流轉合約一般口頭約定,既無流轉時間期限,又無租金多少規定,因此是不規范的土地流轉協議。但這樣的土地流轉協議卻很少會起糾紛(倒是正規的契約常起糾紛),因為這種流轉是在熟人社會中進行的。
與有農民全家進城從而要將土地流轉出去相反,還有一些農戶因為父母年齡太大,子女年齡又太小,或其他種種原因(比如從事富業,當村組干部等),而全家在鄉務農,尤其是中青年夫妻在家務農。一對中青年夫妻在現有農業生產條件下可以很方便地耕種30~50畝土地,若外出務工農民愿意將土地流轉給這些留守在家務農的中青年夫妻,中青年夫妻可以耕種30~50畝土地,則這一對中青年夫妻從耕地上每年可以凈獲利3~5萬元,這樣一個收入水平不低于外出務工的收入水平,又可以保持家庭生活的完整性,這樣的耕作規模對中青年夫妻就具有相當吸引力。隨著越來越多農民進城務工,就有越來越多的耕地可以流轉出來,滋養形成耕作規模可以達到30~50畝的中農出來。這樣的中農,年收入不低,經濟收入在村莊,社會關系也在村莊,他們生產生活與村莊的高度重疊,使他們成為村莊真正的“中堅農民”。在當前中國普通農村,大部分小農是留守在家務農的老年人,但有一個已占相當比例(比如10%)的中堅農民正在出現,這個中堅農民最關心村莊事務,包括人情和村莊公共事務,生產和生活事務,他們年富力強,也有能力關心。他們因此往往同時又是村組干部、村民代表,這樣一個中堅農民+老人農業的結構,就形成了一個相當穩定的具有效率的結構,這也是為什么雖然農村人財物不斷外流,中國農村卻仍然保持穩定并具有秩序的關鍵。
中農結構是“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的補充,兩者共同構造了中國式小農經濟的模型。
五、
中國式小農經濟是獨特的,其原因與中國特色的兩個基本制度有關,一是體制性的城鄉二元結構,二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中國因為有這兩個獨特的基本制度,而使中國式小農經濟相當不同于其他國家。
體制性的城鄉二元結構與中國現代化過程中的內向積累模式有關。正是借城鄉二元結構,國家從農業中提取大量用于工業化的原始積累,并因此在1970年代建立了規模龐大體系完整的國民經濟體系,初步實現了工業化。但城鄉二元結構又是一種壓制性的結構,這一結構對農民有明顯的歧視性,在這一結構背后的福利的不平等性,使得至今學界和政策部門都視此一結構為貶義。
但實際上,改革開放以后,隨著在城鄉二元結構背后的福利性保障越來越少,之前對農民的歧視性政策比如不允許進城務工等等,均已取消。反過來倒是,城鄉二元結構限制城市資本和城市人口遷入農村,從而變成了對農民的一種保護性結構。相對城市資本和城市人口來講,農民無疑是沒有資源、能力較差、保障較少、數量卻極其龐大的一個群體,清除體制性城鄉二元結構對農民歧視的制度,又充分發揮其對農民保護的制度,則城鄉二元結構就可能變成一個保護農民的制度,城鄉二元結構就可以繼續成為中國式小農經濟存在下去的制度基礎,從而為中國順利度過現代化的艱難時期提供農村的穩定器和蓄水池。
尤其要注意的是,中國體制性的城鄉二元結構與一般發展中國家自然而然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是完全不同的,自然而然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是市場經濟自然配置資源的結果,完全不具備保護農民利益的功能。在資本主義充分發育的情況下,缺少了體制性結構的保護,任由資本來配置資源,其結果一定是將農民配置到城市貧民窟中去。這樣的結果就糟糕了。
中國式小農經濟的另外一個基本制度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這一制度的憲法表述是“以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為基礎的農村家庭承包責任制”,在當前的農村政策實踐中,“統分結合、雙層經營”基本上已經不再存在,而只留下承包制的內容,這一內容被十七屆三中全會表述為“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
從最低限度來看,目前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以土地集體所有、農民分戶承包為基礎的,這樣一個基本經營制度,使所有村莊集體成員都占有一定數量的集體土地,并具有長期的承包經營權。
與此基本制度相關的是農民具有按戶“無償占用、免費使用”宅基地的權利。
中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證了所有村社成員都穩定占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且如陳錫文所講,這是一種不允許農民失去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制度安排。這樣一種制度安排是對農民利益的保護,同時也銜生出中國式小農經濟一系列特點,前述“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和中國式“中農”,都與此緊密相關。
六、
中國農村地域龐大,不同地區情況復雜,所以,對中國式小農經濟的理解不能一概而論。僅從人地關系來講,中國不同地區人地關系也有很大差別,有些地區農民人均承包地不足一畝,還有地區農民人均承包地超過2畝甚至5畝,黑龍江人均承包地可能有幾十上百畝。因為人均占有土地的不同,不同地區表現出來的小農經濟形態略有差異。
人均耕地低于一畝的農村地區,人地關系高度緊張,農業勞動力過密化十分嚴重,僅靠農業,農村必高度貧困。若有非農就業機會,這些人地關系緊張地區必率先響應,這就是為什么人地關系高度緊張的溫州、蘇南地區等率先工業化的原因之一。人均關系高度緊張當地工業卻未發展起來的四川省則率先成為全國外出打工大省。
人均耕地高于三畝的地區,人地關系不緊張,每戶承包有耕地在20畝左右,這樣一個耕種規模,可以通過農業+加富業來獲得不錯的收入,若能通過兄弟姐妹、鄰里朋友流轉進來部分耕地,農業收入就會相當可觀。在這樣的地區至今仍然有占比很高的完整農戶家庭,甚至年輕人也不愿外出務工,或外出務工稍感艱苦即返鄉務農。
人均耕地在1~3畝之間的農村地區最容易產生自發土地流轉所形成的中農,這個地區的農民有很強的在城鄉之間往返的彈性,是特別值得認真研究的地區。
七、
當前中國式小農經濟并非就一點問題都沒有。大體來講,中國式小農經濟至少有兩個嚴重的弊病,一是“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所造成的年輕人進城而老年人留村的家庭分離和留守問題。二是當前農民經營土地零碎分散,耕種土地無法經營連片的問題。分述如下:
“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當外出務工年輕子女未婚或雖已婚但沒有生育子女時,雖然一個農民家庭中,年輕子女在外務工,年老父母在家務農,家庭成員分離,相對來講,父母年齡不大,子女年輕本來就想擺脫父母管教,只身到城市務工,失去的只有束縛而得到的卻是自由,這樣的家庭分離不是大問題。比較大的問題是子女結婚生育后,一般無力帶小孩打工,因此一般是先由女方回父母老家生育,待孩子一歲斷奶后,女方再外出務工,由老年父母照看年幼孫子。這樣出現留守兒童。當老年父母缺少文化,代際之間缺乏溝通尤其是爺爺奶奶溺愛孫子,而年輕的父母又長期在外務工不回時,會出現嚴重的留守兒童問題。
再一個不可忍受的家庭分離是子女仍然要在外務工,父母卻已經年老,身體健康狀況也不夠好時,就會出現農村留守老年人的問題。一個家庭,幾代人僅僅在春節期間聚上十天半個月,而無法進行日常的生活互動與照料,這對傳統中國農民家庭來講,是不人道的。
怎么解決這一問題?隨著外出務工收入的提高,及交通通訊的便捷,因為外出務工所導致的家庭分離問題已大有緩解。更令人高興的信息是,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外,沿海制造業大規模向中西部地區轉移,由此在中西部省區普遍出現了不出省甚至不出市縣務工的情況。只要不出省市,即使家庭代際分離,也可以在有事時即方便地溝通和相聚,在省內務工的年輕人每個月甚至每周都可以回家看望父母與子女,這樣就可以極大地緩解因為家庭分離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也是因此,在全國相對均衡地發展經濟,實現制造業由沿海向中西區地區的梯度轉移,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中國式小農經營者所面對的最大生產難題是土地細碎分散,從而導致過多無效勞動投入。這個問題的核心在于當前政策部門過于強調個體農民的土地權利,忽視了中國農民經營耕地面積狹小且分散的現實,這個意義上,可以通過重新強調中國農業基本經營制度中“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條款,通過強化村社集體一定的調整土地的權力,來推動農戶耕作土地的連片。這方面有很多好的經驗,做起來也不難,唯一是要真正認識問題,下定決心。
此外還有一個弊病就是中國式小農經濟總體上因為規模太少,缺乏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能力。這個方面,因為總體上農業的弱勢,加之中國式小農經濟還承擔有為農民提供就業增加收入和保持社會穩定的多重任務,小農科技創新能力不足及使用科技的動力不足的問題,應通過加強國家農業科技創新和加強新中國頗具特點的以服務小農為主要目標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來解決之。
八、
當前政策部門和學術界均對中國式小農經濟不甚了了,而可能在政策上出錯。
具體地,當前學界及政策部門在對中國農業經營制度實踐缺乏深入理解的情況下,片面強調農戶個體的土地權利,并以所謂“還權賦能”的這樣似是而非的話語,將西方經濟學教條包裝成農民的需求,并開始進入到中央政策話語中,這樣一種政策話語若在實踐中得到落實,將是極大的災難。這個意義上講,對周其仁式的學霸,一定要認真地揭露:其實他根本就不懂中國三農問題,更不懂得中國式小農經濟的秘密所在。
另外一個政策問題是自上而下鼓勵土地流轉、規模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的思路,經過地方政府的放大,而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當前全國各地都普遍在推動土地正規化流轉,甚至以發展現代農業為名,推動資本進入到農業生產領域,由此導致中農消失和老年人農業的消失。其后果就是中國式小農經濟的消失。其惡果不言而喻。
與推動土地大規模流轉稍緩和但后果一樣嚴重的是當前中央提供的所謂適度規模經營。按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今后中央新增農業資金將主要用于支持“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就是說,中央要通過扶持“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來打垮當前構成中國式小農經濟主體的老人農業和中農。有這么必要嗎?這樣做明智嗎?真是糊涂啊。
最后一個問題是對城鄉二元結構的理解。中國制度化的城鄉二元結構不同于自發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某種意義上講,正是體制性的城鄉二元結構,才使中國沒有形成其他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城市內大規模貧民窟。在當前階段,城鄉二元結構對農民具有一定保護作用,完全可以進一步改造為保護農民的制度性結構,這樣一種結構也是中國式小農經濟得以存續的重要基礎。抽象地主張消除城鄉二元結構,推動城鄉一體化,其結果就是城市資本對農民權利的迅速侵蝕。舉一個例子,在不允許資本進入情況下,外出務工農民的耕地大都是低價流轉給仍然在村種田的村民(兄弟姐妹、鄰里朋友),若資本下鄉,則這些耕地就會流入到資本手中。資本下鄉是要賺錢的,資本與仍然在農業領域獲取農業GDP份額的中國式小農之間存在顯然的競爭性關系。通過現存在的體制化的城鄉二元結構保護農民利益,真是一個制度創造性轉化的典范啊。
九、
中國傳統宗教大多是比較具體的信仰,缺少抽象的超越時空的信仰。西方基督教文明,因為上帝無所不在,家鄉就顯得并不重要。而對中國人來講,離開家鄉,個人就成為游子,靈魂就無歸處。
這個意義上講,讓農村家鄉成為每個人的靈魂歸處,將來中國已經高度現代化了,農村家鄉仍然存在。春節或節慶時,可以回到祖籍和祖居所在的農村家鄉。年輕時在城市工作生活,年老時回到家鄉休養。這樣,就有可能以農村和家鄉作為所有中國人的宗教,中國因此可以緩解在快速變動的現代時期價值上的迷茫無力。
十、
中國式小農經濟是一個重要的學術概念且有重要的政策含義,對理解中國農業、農村,對理解中國城鎮化,對理解中國式現代化,對制定國家三農政策、城鎮化政策、現代化政策,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中國式小農經濟是由中國獨特國情(人地關系、發展階段、社會制度)所決定,又反過來極大地影響到了中國現代化本身,成為中國國情的重要方面。對中國式小農經濟的認識,是認識中國國情的重要方面。
因為中國式小農經濟是由中國獨特國情決定的,所以,在對中國小農經濟的研究中,切切不可先入為主地套用西方概念,不可過早定量化和技術化地進行研究,也不可簡單套用西方的農業政策。當前中國農業經濟學領域存在的一個重要弊病是過早定量化和技術化,喪失了對豐富中國經驗的概括與提煉能力。深化對中國式小農經濟的理解,應是中國農業經濟學煥發學術生命力和政策生命力的重要切口。
2013年8月17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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