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解放初期兩條道路的斗爭和兩種農業生產組織方式的可比性評價
(一)解放初期兩條道路的斗爭
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后,中國共產黨領導農民實行了土地改革(老解放區在全國解放前就實行了土改),消滅了農村中舊的剝削制度,農業生產得到了迅速的恢復和發展。但是,土改后的農村經濟還是小農的個體經濟,無論在所有制形式上和生產能力上,它都是十分落后的。另外一個問題是,隨著生產的發展,不僅出現大量新中農,還出現了很多新富農。新的剝削出現了,一些黨員也成為剝削者。從那時起,黨內就產生了兩條道路的斗爭。
例如1949年5月出版的《農業建設問題》,選編了1948年下半年以來新華社有關社論、短評、答讀者問和老解放區中共中央東北局的有關文件,其中有一些右傾言論。
“在土地改革之后,農村中的經濟競爭,不可避免地會有新的發展,并使農民之間不可避免地會有新的階級分化,而絕不能永遠保持平均的小農經濟。”一部分農民會先富裕起來,“其中有小部分就有可能進行剝削,而成為新的富農。而另外有些農民,因為生產條件比較不利,或者不努力生產,或者不善于經營,或者遇到某些不可抗拒的打擊,他們的經濟就不能發展,而逐漸地窮困下來,其中有一部分就不能不受人剝削而變為新的貧農或雇農。這種競爭與新的階級分化,即在新民主主義的社會里,也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被允許的,不是可怕的。” “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之下,只有允許這種競爭,才能發動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把農業經濟廣大地發展起來;所以這種私有經濟基礎上的競爭,有其一定的進步性。抱有農業社會主義思想的人們,看不見土地改革后這種可能的社會變化,看不見這種商品經濟與資本主義發展的規律在新民主主義社會中仍將存在,而以為可以在反封建的土地改革中及土改革后,就能夠造成全體農民在經濟上與生活上的平等或劃一,否認或者反對這種競爭和分化,結果就是阻礙生產力的發展,而成為一種反動的空想”。
有的文章反復強調,只有在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基礎上,才可能建設社會主義,而農業社會主義最后的結果必然是“大家的一場貧窮”,阻礙社會生產力發展,而幻想不經過商品經濟與資本主義發展階段來實現社會主義,“這是違反社會歷史的發展,違反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使之后退的。所以這種想法和這種做法,乃是反動的、落后的、倒退的。”
“錯誤地認為不依靠高度發展的國有化的工業,不依靠大批農業機器,而僅僅依靠目前的變工互助,就可以避免農村中的階級分化,就可以很快地走到社會主義的農業生產集體化,這是一種十分有害的空想。”
有的文件甚至要求“取消某些農會或貧農團、換工隊等各種形式的財產公有制,恢復農民的財產私有權。”
東北局書記高崗屬于黨內左翼,他在1949年12月初的東北農村工作座談會上提出:“必須使絕大多數農民由個體逐步地向集體方面發展。”“組織起來發展生產,仍是我們農村生產領導的基本方向。”他批評了單干的思想,提出嚴格限制新富農存在和發展的主張,進而提出要在變工互助組獲得生產工具后提高為聯組。依此精神,東北局組織部做出的《農村支部工作指示》說:“應當教育黨員,積極參加變工組,大量在合作社入股,搞好變工組與合作社,是農村黨員的基本任務。批評某些黨員只想個人發財,不管多數群眾貧困,甚至想剝削別人的富農思想。” 1950年1月1日 ,高崗的發言作為東北局寫給中央的一份綜合報告上報中央,稍后又就有關黨員雇工問題寫報告向中央請示。
1950年1月23日 ,劉xx簽發了中組部給東北局的答復意見。中組部的意見是:“黨員雇工與否、參加變工與否,應有完全的自由,黨不得加以強制,其黨籍亦不得因此停止或開除。” “在今天農村的個體經濟基礎上,農村資本主義的一定限度的發展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黨員向富農發展,并不是可怕的事情,黨員變成富農怎么辦的提法,是過早的、因而也是錯誤的。”
當天晚上,劉xx同時任中組部副部長安子文等談話時說: “認為黨員便不能有剝削,是一種教條主義的思想。
關于山西省的互助合作問題也在黨內引起了爭論。從1950年夏起,山西省委明確提出要加強領導、把互助合作提高一步成立農業合作社,作為引導互助合作組織發展的方向,以克服自發的資本主義傾向。但中共中央華北局派人到山西農村調查后,提出了與省委不同的看法。但是山西省委堅持自己的意見,并于 1951年4月17日 ,向華北局提交了《把老區互助組織提高一步》的報告。
劉xx看到山西省委 4月17日 的報告后,表示:現在采取動搖私有制的步驟,條件不成熟,沒有拖拉機,沒有化肥,不要急于搞農業生產合作社。還批示:“在土地改革以后的農村中,在經濟發展中,農民的自發勢力和階級分化已開始表現出來了。黨內已經有一些同志對這種自發勢力和階級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圖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他們幻想用勞動互助組和供銷合作社的辦法去達到阻止或避免此種趨勢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這樣的意見:應該逐步地動搖、削弱直到否定私有基礎,把農業生產互助組織提高到農業生產合作社,以此作為新因素,去‘戰勝農民的自發因素’。這是一種錯誤的、危險的、空想的農業社會主義思想。”“這種思想要糾正。”
毛主席得知這場爭論的情況,隨即找劉xx和薄一波、劉瀾濤談話, 以資本主義發展初期的手工業工場為例,證明簡單的勞動合作本身也可以提高生產力,改變生產關系不必等待生產工具的全面變革。劉xx等人接受了毛主席的觀點。
后三十年改革家的理論與解放初期劉xx等人的的如出一轍。是“取消某些農會或貧農團、換工隊等各種形式的財產公有制,恢復農民的財產私有權” 倒退主張的翻版。隨著人民公社體制的逐漸成熟,人民公社這種生產和社會組織體制的優越性,無論是從耕地面積的擴大、水利建設、水土保持、土壤改良、農業機械化、農業科技和良種的推廣、農林牧副多種經營(甚至包括社辦工業),還是農村的合作醫療、養老、教育、文化、治安、農民的精神面貌等方面來看,在1965年至“農村改革”前的十幾年時間里已經凸顯。前30年的農業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發展實踐,已經宣告了建國初期農業發展上右傾理論的破產,而在建國初期兩種農業生產孰優孰劣卻是個很大的未知數。因此可以說,后三十年的“農村改革”的依據更加荒唐,其理論更加愚蠢和反動,實踐上更加有害。
現在流行的理論有歷史發展階段不能跨越論、效率與公平不可兼得論,農業合作社與人民公社“貧窮”、“落后”論等。
“不爭論”者之所以不爭論,難道是因為擔心自己的理論太有生命力、太嚴謹、太站得住腳么?
根據歷史發展階段不能跨越論,中國每個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規定,公民在學習駕駛機動車之前,應當先學會騎驢、自行車和摩托車。學會了這些還需要作不定期的等待,因為飛車和木牛流馬的生產——因而駕駛技術,已經失傳了,能否真正挖掘出來還是個疑問。解放初期,處于原始社會階段的赫哲人,不僅不能直接進入社會主義,也不能進入資本主義或封建主義社會,而應先進入奴隸社會,“讓一部分人先貴起來”——成為奴隸主,再讓這些人帶領大家“共同高貴”。經過幾百年的快速發展——已經比夏商周的歷史短多了,才能考慮應否進入封建社會。余者以此類推。
農業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歷史已經證明,效率與公平可以兼得。沒有那種“競爭與新的階級分化”,中國的農業可以發展得更好;不經過“商品經濟與資本主義發展階段”,生產力不僅 沒有后退,還得到了更快的發展了; “不依靠高度發展的國有化的工業,不依靠大批農業機器,而僅僅依靠目前的變工互助”,確實避免了“農村中的階級分化”,確實“很快地走到社會主義的農業生產集體化”,還促進了國有化工業和農業機器工業的發展。
難道在“聯產承包責任制”下,發生過可與“窮棒子社”和昔陽縣1967—1969年相比的躍進式發展么?鳳陽縣和小崗村看起來是有“躍進”,但基數太低了,而前者是百尺竿頭,更進一步。難道從大寨、五洞閘、塘南鄉、龍海縣、昔陽縣和林縣昔日農業的發展,還不足以看到,這些地方所取得的生產和建設成就是小農經濟難以企及的么?難道在在小農經濟體制下,能修出紅旗渠,能在20多年內修出86000座水庫來么?如果這些還不足以證明農業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優越性,那么還是讓全國糧食總產量來說話吧。
1949年(互助組大多始于土改后)到1982年,中國大陸的糧食產量從14369萬噸增長到35450萬噸,年均增長3.52%,而從1982年到2008年(52850萬噸),糧食產量的年均增長率只是1.79%。不少人說糧食產量的增長速度只能是越來越慢。那么下面提供一個具有可比性的對照。
從另一個角度來分析,解放以來,如果沒有農業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發展,中國的農業會是什么樣子呢?
建國初期我國的耕地灌溉面積比例大約是13%,小農經濟體制下耕地灌溉面積增長比例是極小的,后三十年只增長了不到2%。
退一步講,即便在小農經濟下,能像農業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時期那樣擴大了那么多的耕種面積,改良了那么多的土地,也不可能使耕地的可灌溉面積有那么多的增加。再算一筆賬,如果建國后在農業上“不折騰”——不搞農業合作化,不搞人民公社,耕地的灌溉面積能從13%提高到20%都是很難的——這個數字已經大大超過了美國。如果耕地的灌溉面積只提高到20%,1982年的糧食產量就不會是35450萬噸,而是25259萬噸,比當年實際產量降低大約28.75%,計算過程如下:
現在可灌溉耕地與旱地每畝糧食產量的比=(75%÷48%)÷(25%÷52%)=3.25
按照這個比值,1982年全部可灌溉耕地(按1979年的比例46%計算)的糧食產量與全部旱地糧食產量的比為2.77(3.25×46%÷54%=2.77)。
1982年46%的可灌溉耕地可生產73.46%的糧食(2.77÷(1+2.77)=73.46%),而旱地可生產26.54%的糧食。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如果1982年耕地的灌溉面積只有20%,這一年糧食產量就將只有25259萬噸(35450×73.46%÷46%×20%+35450×26.54%÷54%×80%=25259),比這一年實際產量低28.75%。這樣,從1949年到1982年糧食產量遞增率就要從3.52%下降到2.46%。
類似地,在小農經濟下,如果在33年的時間里,小農經濟能把中國耕地的灌溉面積提高到30%,1982年的糧食產量就將比這一年實際產量低17.69%,從1949年到1982年糧食產量遞增率就要降到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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