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臺灣財政的黃金時代(1)
號稱獨立后的臺灣財政,在1905年之后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如前所述,臺灣的財政獨立是由于日俄戰爭的影響而倉促達成的,失去日本國內財政直接支持的臺灣財政基礎尚未穩固。為此,1905年開始實施煙專賣,其收入超過了食鹽收入,占專賣收入的14%,1908年增為32%,逐漸成為1910年代下半期一大專賣收入來源。另又開征第一種所得稅、兌換券發行稅及酒稅,收入項目中還增加了阿里山森林、水租、電氣事業、度量衡等。
該時期最受矚目的是砂糖消費稅的大幅度增加,它表明臺灣總督府在本期開始從以官營事業為中心的收奪型財政向以殖產興業為中心的培育型財政轉化。隨著近代化制糖企業的開辦和改良糖廍的發展,糖產量得到了提高,對日出口大增,砂糖消費稅急劇攀升。1901年為37萬元,1904年為145萬元,1910年即達1212萬元。另據北山富久二郎的估計,1914年砂糖消費稅轉入日本政府收入以前,共計有5593萬元,占臺灣財政總收入的11%,比日本對臺灣的補助金額還多出了2600萬元。現將1901~1913年間砂糖消費稅歷年金額列舉如下(單位元)據北山富久二郎《日據時代臺灣之財政》,《臺灣經濟史》八集,第98~102頁數字計算。:
括號內的數字是砂糖消費稅占總督府歲入經常部的比例。1901年僅占3%,1908年增至13%,1910年更是高達29%,可見砂糖消費稅在這一階段內對臺灣財政的幫助是相當大的。1910年砂糖消費稅收入占總督府該年歲入總額的219%,比重奇高。無怪乎陳逢源說:“臺灣砂糖的消費稅,明治四十三年(1910)度止全部屬總督府特別會計收入,伴隨著臺灣產糖的增加,作為歲入的一大財源,被用以充實糖業、一般產業及其他各類設施,對臺灣的開發貢獻頗多。”陳逢源:《新臺灣經濟論》,臺灣新民報社,臺北,昭和12,第280頁。按1911年后,砂糖的內地(日本)消費稅在特別會計和一般會計中分配。東鄉實也說:由于砂糖消費稅的收入,“臺灣財政情形非常良好,出現收入泛濫而使總督府為之眩惑的黃金時代”。東鄉實、佐藤四郎:《臺灣殖民發達史》,晃文館,臺北,大正5,第361頁。從臺灣總督府的財政收支來看,1910~1913年各年度歲入表中,前年度剩余款轉入額均在1000萬元以上,如1912年為1422萬元,表明臺灣財政確實有了充分的好轉。北山富久二郎:《日據時代臺灣之財政》,《臺灣經濟史》八集,第101~103頁。
總督府特別會計歲入表(1905~1913年)單位:千元歲入年次經常部臨時部租稅官業及
官有財產收入海關稅地租砂糖
消費稅總計專賣總計合計其他公債
募集金合計臺灣總
督府歲
資料來源:據北山富久二郎《日據時代臺灣之財政》,《臺灣經濟史》八集,第98~103頁數字編制。
良好的財政狀況給日本殖民者提供了充分的發展資金,臺灣的各項規模龐大的建設項目就是在這一時期陸續著手進行的。臺灣縱貫鐵路原定由發行公債來籌款,現改由歲入經常部內支出,約為900萬元;基隆港二、三期工程也由普通歲入執行,約為1100萬元;高雄港自1913年起亦改由普通歲入支出;其余如電氣官營、高雄水道、嘉義水道、阿緱水道、阿里山森林收歸官營,林野調查、九曲堂至阿緱間縱貫鐵路延長線、臺北醫院及所謂“理蕃事業”等等,均靠總督府普通歲入支出,總計約為4000萬元以上,而其他對日本資本及民間產業的各類獎勵與補助尚未計算在內。矢內原忠雄:《日本帝國主義下的臺灣》,臺灣銀行,1964,第35頁。日本殖民者內部對此議論紛紛,有人認為是好大喜功,有人則指責“當局者不知前后輕重而著手各般事業”東鄉實、佐藤四郎:《臺灣殖民發達史》,晃文館,臺北,大正5,第361頁。,但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臺灣財政的寬裕。
綜合上表分析:①砂糖消費稅在本期臺灣財政收入中的地位逐年提高,1908年起成為經常部租稅收入中的最大宗。②專賣收入仍然占總督府財政收入的首位,官營事業收入依然是總督府財政的支柱,這表明日本殖民者朝殖產興業以增加財源的方向推進效果尚不明顯,轉型還未達成。③海關稅收入越來越無足輕重,乃至可以忽略不計,這是臺灣對外貿易地區結構變化的反映。1908年后,臺灣的對外貿易一面倒地轉向了日本,臺灣的殖民地貿易形態導致海關稅的銳減,這與初期海關稅地位之重要恰成鮮明對比。④由于財政的獨立和財政收入的增加,國庫補助金取消,公債募集也減少了,臺灣財政依賴日本中央財政補助和發債度日的情形成為過去。
第四部分臺灣財政的黃金時代(2)
這一時期的臺灣財政支出狀況呈現出自身的特點,即事業費占據了最大的比重,1897年事業費占財政支出的比例為5074%,但行政費則占了4696%,體現了殖民統治立足未穩的草創時期的特色。本期臺灣財政支出中事業費均在62%以上,最高達到了7366%,金額4156萬元,同年行政費僅占898%,金額509萬元。所謂事業費,包括事業費、勸業費、補助費、災害費、營林所費、電氣作業費、公債費及交通、專賣局的經費等。這表明,隨著日本在臺殖民統治的基本確立,各項開發事業逐漸興起,以米、糖為支柱的臺灣殖民地經濟開始步入發展的軌道。
資料來源:周憲文《臺灣經濟史》,開明書店,臺北,1980,第891頁。 三財政狀況的曲折與好轉(1914~1920年)
經歷了所謂的黃金時代之后,1911~1912年間,臺灣遭受自然災害的襲擊導致了米、糖的大幅度減產,1913年的對外貿易出現了高達747萬元的逆差。另一方面,日俄戰爭后日本中央財政出現了困難,為了應付支絀的財政,要求臺灣將砂糖消費稅移歸日本政府一般會計管轄。1914年度砂糖消費稅正式劃入一般會計。臺灣特別會計中的砂糖消費稅收入從1913年度的530萬元突減為1914年的90萬元,總督府手中失去了手中的一大財源。這樣,財政獨立以來一度停止的公債募集又重新開始,原由普通歲入支出的鐵路建設1917年后改由公債支出,1920年后的基隆、高雄兩港建設亦如此。
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卻給臺灣財政帶來了新的轉機。隨著西方列強將注意力轉移到歐洲,日本資本乘機向東南亞及中國大陸擴張,臺灣島內的日本資本及臺灣土著資本受到刺激而進入戰時繁榮期,1912~1929年臺灣的制造業年增長率即達到了1104%。何保山:《臺灣的經濟發展(1860~1970)》,上海譯文出版社,1981,第81頁。在財政上,1915年度起,又將土地稅的范圍擴至建筑用地基。上述兩項使得臺灣的財政收入沒有減少而是略有增加。
對于1914年砂糖消費稅移歸日本一般會計,論者均稱此為臺灣財政真正獨立的標志,這當然是有其道理的。然而,要確定臺灣財政是否真正獨立其實還是較有難度的。如1914年后,對于在臺灣消費的日本精制糖,其消費稅卻由日本國內獲得;另一方面,在日本已負擔關稅的外國商品再輸入臺灣,其消費稅又應如何處置,等等。并且,作為砂糖消費稅移交的交換條件,是外國商品直接輸入臺灣的關稅收入全部歸臺灣所有。因此,各種負擔關系的交錯叢生,使得確定臺灣“真正”財政獨立的年代發生一定的困難。不過,大體上說,臺灣財政于1904年基本獨立是可以確定的,1914年砂糖消費稅的劃轉只是臺灣財政獨立進一步全面實質達成的又一標志罷了。
以下再看表3-15所示1914~1920年間總督府特別會計歲出入狀況。
表3-15總督府特別會計歲入表(1914~1920年) 單位:千元歲入年次經常部臨時部租稅官業及
官有財產收入海關稅地租砂糖
消費稅總計專賣總計合計其他公債
募集金合計臺灣總
督府歲
資料來源:同表3-13,第102~105頁計算編制,本表采四舍五入,故細數與總數略有不符。
看來,1914年度砂糖消費稅轉歸日本一般會計后,臺灣租稅收入中的最大項頓形萎縮,從占租稅收入的近一半,降至1920年的49%,等于抽走了總督府手中的一張財政王牌。不過,與砂糖消費稅的下降相反,專賣收入卻呈直線上升的趨勢。1914年為1591萬元,1920年則達3214萬元,增長一倍以上,其中主要是樟腦和鴉片兩項收入的增多。官業及官有財產收入1914年為2506萬元,1920年增至5184萬元,其占總督府財政收入的比重在50%左右,是歲入經常部的64%。歲入臨時部在此一期間也有迅速的變化,收入額從1914年的1415萬元增至1920的3801萬元,其中主要有兩個變動因素:其一,官有物出賣收入的增加,1914年官有物出賣所獲收益為19萬元,1917年增到61萬元,1919年達102萬元;其二,公債發行量的增多,1914年在總督府特別會計表上出現了304萬元的公債金項,1920年公債金額為897萬元,總計1914~1920年間發行公債2420萬元。總之,這一階段臺灣總督府財政收入在砂糖消費稅轉走之后雖暫時有所困難,但很快又有新的財源補充,漸呈好轉的態勢。此期臺灣總督府財政已不如前一期,部分發展項目如鐵路、港口等也必須依賴公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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