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本輪調控是在擰斷開發商的資金鏈
從潘石屹說“這一輪調控注定失敗,因為開發商不差錢”開始,中央政府對開發商的資金鏈進行了猛烈的攻擊,出手一次比一次重,每一次都砸在開發商的軟肋上?,F在看來,開發商的資金鏈也不是那么牢不可破,盡管中央政府還有許多手段沒有用出來,但是開發商已經快招架不住了。
其實,誰都知道,開發商沒到資金鏈出問題的時候是輕易不會降價的,這是常識。但是,中央政府絕對不會說,開發商啊,求求你啦,把房價降下來吧,你的房價這么高,壓抑了消費,擠出了其他產業,你還不降價會把宏觀經濟搞垮的。如果開發商聽見這樣的話,會降價嗎?顯然不會,不僅不會,反而會變本加厲,囤積居奇炒買炒賣。
這樣,逼得中央政府出手。先是一紙電文,查處地王,凡未按時交納地價款一律收回。于是,大龍地產折戟沉沙,2009年11月20日巨資拍得的“地王”于2010年2月1日被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收回,大龍地產更是因此付出了2億元的代價。隨后,大龍地產股價從22元直落到9.9元,股民損失巨大。隨后,廣州又刮起了一陣房地產調控“旋風”。由于開發商未按時交納土地出讓金,撤銷三幅地塊的土地出讓合同,并對開發商處以相應的罰款,其中深圳鴻榮源集團被罰款數額最高,達4億元,恒大地產也被罰款。
但是,查歸查,罰歸罰,開發商并不在乎,原因是開發商不差錢。為什么不差錢呢?一個原因是2009年房價暴漲,開發商賺足了錢;二個原因是低利率和寬松的信貸政策,讓開發商很容易取得銀行貸款;三個原因是開發商自有資金比例只有20%,在銀行有4倍的杠桿效應,這是其他產業沒有的;四個原因是借殼、IPO、香港IPO和海外發債,融資渠道非常廣闊。
但是,開發商沒有想到的是,國11條頒布后,各地方政府在出臺細則時,數易其稿,不斷被中央政府退回重寫,嚴厲呵斥。何故?概因太過溫和,不足以起到降低房價的作用。媒體報道說,地方政府是想讓國11條軟著陸。這些地方昏官根本就不知道中國經濟增長到現在,為什么必須調房價,而且只能成功不能失敗。地方政府的拖延,給了開發商以喘息之機,卻并沒有讓開發商找到充足的資金。為什么?因為成交量已經大幅下滑,而且,銀行也接到通知,從5月1日起,對開發商貸款要嚴格審查,其實就是不要給開發商貸款。
由此可以看見,盡管中央政府沒有明說,但是降房價的決心是顯而易見的。自4月16日房產新政以來的50日里,證監會對地產公司的融資政策也在日益收緊。不要說IPO和再融資,連并不涉及現金的借殼上市,也實質上被叫停。4月16日房產新政出來后,各家銀行迅速制定細則,予以嚴格實施。隨后,各家銀行紛紛進行房價下跌的壓力測試,實際上是告訴開發商,房價最少要下降30%至50%。
但是,開發商還在撐,只有深圳開始出現房價松動。開發商不明白,4月16日出臺的新政,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開發商們甚至認為,新政又是走過場,因為有很多辦法可以變通,有的甚至用假離婚增多來威脅中央政府。
在這種博弈中,中央政府不動聲色,但意志堅定。6月4日,三部委發布《關于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指出,申請貸款居民家庭的住房套數,應依據其家庭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此一來,二套房的認定標準不僅以是否曾經貸款為依據,也要以是否有房為依據。也就是說,關于二套房的政策不僅要看貸也要看房。這一棍把開發商徹底打蒙了。
現在開發商還剩下華山一條路,那就是自有資金比例仍然20%,普通住宅為15%,在銀行的杠桿效應為4倍至5.5倍。也就是說,只有開發新項目,開發商才能在銀行取得貸款,為了維持現金流,這將促使一部分中小型開發商盡快開發新項目,而且,這些中小型開發商大多集中在三四線城市,有助于平衡城市之間住宅供應的不平衡。這種謀略藝術,是非常高超的。
現在地方政府也明白中央政府真正的意圖,紛紛開始出臺真正的細則,并將房產稅納入細則之中,向社會傳達一個明確的信號,開發商要想資金鏈不斷裂,只有降價賣房。而且,那些樓市炒家也只有將囤積的住宅全部拋出,才有可能降低持有成本,否則,如果3套以上住宅征稅6%的話,15年后,那些房產基本上就等于被政府收回了。
本輪宏觀調控的目的,是調結構擴內需。而不降房價的調控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開發商如果繼續與中央政府博弈,后面還有更加嚴厲的措施出臺,那就是直接切斷開發商的資金鏈,毫不客氣。這是這一輪調控所必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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