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校意識形態建設怎樣抓》的幾點意見思考
4月2日,讀到福建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侯西安同志在中國社會科學網發表的一篇文章,題目是《高校意識形態建設怎樣抓》(注:本文以下略稱為作者文章)。作者文章緊扣近年來高校意識形態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這一主線,探析當前高校意識形態建設環境面臨的嚴峻復雜形勢,鮮明對比前后三十年我國高校意識形態建設的整體狀況,總結分析出當前高校意識形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深層次原因以及解決路徑。筆者試圖按照作者文章的思路和寫作路徑,在作者文章的基礎上,談幾點不同意見,以資爭鳴之意。
作者文章第一部分對當前我國高校意識形態建設環境的深刻分析,筆者基本持贊同觀點,認為抓住了意識形態建設的要害。打蛇要打七寸。盡管當前意識形態建設,特別是文宣領域里面的意識形態斗爭十分嚴峻復雜,但是,如果真正切實扭住高校意識形態建設這一主線,也不失為是抓住了搞好意識形態斗爭的“命門”。理由很顯然,就是說當前存在于文宣領域,尤其是表現在高校意識形態建設領域的敵我斗爭、兩條道路的斗爭和爭奪意識形態領導權的斗爭都是愈演愈烈,甚至是你死我活的,如果在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抓好當前高校意識形態斗爭這一“新常態”,無疑對文宣其他領域,如中職教育、中等學校教育和幼兒初等教育等文宣各個領域內存在著的尖銳的意識形態建設問題均有著現實的指導意義和風向標作用,也就不會出現作者筆下“個別教師在課堂、網絡及其他時空的言行,疏離、偏斜甚至背離黨和國家的意識形態目標和價值觀體系”,更不會出現諸如軍校學生質疑“烈火中永存的邱少云事跡違背人的生理規律”之奇談怪論。作者文章一方面指出了“將原因僅僅歸結為中國社會轉型、西方敵對勢力處心積慮的滲透,還遠遠不夠”,并提出了希望“科學把脈、準確定性”這一首要問題,但似乎又“言猶未盡”。這里,筆者粗淺地分析一下,認為這是一場斗爭,一場表現在文宣領域的頗具宏大場面的斗爭,一場你死我活的事關民族存亡之爭,斗爭的一方自然是數千萬下崗工人階層、數以億計的一代和二代失地農民或農民工階層、數百萬以上的“蟻族”等知識階層;斗爭的另一方當然是看似更加“強大”,實則是腐朽透頂、頑固不化、狡詐殘酷的--國外的“西方敵對勢力”(包含了資本財閥集團和軍事政治強人集團),還有國內那些處于“中國社會轉型”時期的甘當境外資本集團之乏走狗、知識精英集團和混入人民國家上層建筑的第五縱隊分子,之所以說其強大,一是我們的敵人“現時”掌握了強大的國內外政治機器、軍事暴力機器和主導性地話語權;二是覺醒民眾的艱難程度,聯合民眾的艱難程度,這些都無不揭示了這場兩個階級、兩條道路的,事關民族生死存亡之爭的極端殘酷性和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筆者認為這的確是需要“科學把脈、準確定性”,特別是當下覺醒民眾乃是首要問題。
作者文章第二部分以建國前后三十年的鮮明對比,來強調“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前三十年,意識形態可謂整體劃一”。這一部分,筆者仍然是基本認同的,稍有不同見解的是對“整體劃一”的理解以及對于“潛在的與主流意識形態相沖突的性質認定”方面。筆者認為,前三十年也并不能用“整體劃一”來概括,前三十年的文宣領域,前三十年的意識形態建設領域,前三十年的高校意識形態建設環境,主要還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特別是對于“潛在的與主流意識形態相沖突的性質認定是對抗性的”,如果按照作者文章的這種邏輯觀點,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由后三十多年“主流話語權”掌控下的意識形態領域對前三十年,特別是“文化大革命”十年的評價問題,更極易被今日那些新老右派、“普世論”者或“形左而實右”的公知大V、精英們抓住“小辮子”,甚至動輒扣上“文革余孽”的“極左”帽子。殊不知,如果還不算健忘的話,時下的“極左”或“文革余孽”,在某種程度上,恰恰是那個時期被扣上“右派”或“右傾”帽子的一派而被關進“牛棚”或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時下的新老右派或公知大V之流,尤其是那些貌似“公允”的普世派或“形左而實右”分子,如同被魯迅先生形容為“哈巴兒”一樣的人,又恰恰是那個時期“滿口馬列、山呼萬歲、低頭檢討”的人,歷史就是這樣,用她自己特有的方式教育著人民,教訓著善良的人們,嘲弄著“嘲弄者”。作者文章中還談到了《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并重申了《決議》中一段關于“階級斗爭在一定范圍內還將長期存在”的論述,筆者以為《決議》站在系統總結建國前三十年的“高度”,特別是站在系統總結了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國內外、黨內外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和教訓的“高度”,是符合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對于避免“階級斗爭擴大化”,避免犯“共產主義左派幼稚病”,都是有著積極意義的,但是,《決議》絕不應成為建國后三十年以來正確認識新的“國情、世情、人情的變化和錯綜復雜性”的桎梏,更不應成為“正確開展意識形態建設”,探索高校意識形態建設“必然王國”的“絆腳石”,對于加強和改進新時期高校意識形態建設工作,樹立“三個自信”,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建設斗爭“主動權”和“話語權”,對現實中多元化的“價值觀”、沉渣泛起地各種標榜“自由主義”的歷史虛無主義、無政府主義、泛民主論思潮,就絕不能采取普世的、寬容的、放任的態度,任由西方“自由主義”各種思潮長驅直入。須謹記:“世界的就是民族的”和“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兩者都是需要用正確的階級立場和階級分析方法去對待的,否則,就會陷入“白馬非馬”的名實爭論之中,結果必然是模糊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界線,必然是丟掉馬克思主義關于“無產階級只有解放了全人類,才能最終解放自己”的“階級斗爭使命”之強大思想武器,必然是忘記了革命斗爭與反革命斗爭所具有的階級屬性--“正義性與非正義性”的階級評判準則。
作者文章第三部分是對“我國意識形態建設存在的一些問題”及其“深層原因”的簡要分析。筆者對此部分贊同。對于作者文章認為的深層原因是“對國情和世情的認識不夠清晰明了”,筆者是持贊同觀點的;對于當前高校意識形態建設問題的性質‘依然秉持對抗性認定’,筆者則不禁會發問,“自由主義”思潮泛濫的今天又是誰或代表誰在“依然秉持對抗性認定”呢?這“對抗”又表現在何處,是誰和誰的對抗?作者文章甚至認為如果出現這種認定導致的直接后果是“容易在思維方法上左右搖擺”,顯然作者文章是“意有所指”,那么,所指又為何?這些都是當前意識形態領域的斗爭所亟待需要判明的根本問題。
作者文章第四部分基本是承續前一部分,意在判明“當代中國高校意識形態建設問題的‘非對抗性’”。筆者卻覺得作者文章的觀點頗值得玩味與推敲。作者文章既指出“一些從業者價值觀與主流意識形態的偏差”是“主要由于政治思想認識的差別造成”,可惜的是,作者文章只是泛泛的一論,卻并沒有鮮明的“亮劍”,直接判明哪些“從業者的價值觀”存在了何樣的“偏差”,甚至連“點題”都沒有,更沒有鮮明的論述“主流意識形態”及其“政治思想認識”的正確性在哪里,因此,按照作者文章的觀點,也就不難理解或得出作者文章在本部分的結論,即“容易導致在應對措施探尋中出現方向性偏差”,只是不知當代高校意識形態建設出現什么樣的“方向性偏差”了呢,要讓作者文章如此的大費周章,乃至頗有點“杞人憂天”之嫌了。
作者文章第五部分是總述對“高校意識形態建設”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全局中所“具有戰略制高點地位”及其所探尋的“問題解決的切實可行之策”。本部分更具有宏觀性和建設性,特別是關于對“高校意識形態建設”地位的分析與定位,筆者是深表贊同的,而要完成作者文章所論述“這一重大建設工程”,又的確何其難矣哉!只是如果真正是從馬克思主義階級分析觀點這一“問題”根本解決之方法論出發,又何以強調性地再次得出“非對抗性認定”的性質及其結論呢?這一性質定性的“質偽”,筆者不再贅言,只是尚有一問:如“堅持”這一定性,讓筆者再次陷入沉思:一個世紀前那場關于“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之爭,只是如不解決“主義”之大問題,又以何解決一個一個之小“問題”呢?豈不再次陷入“繁瑣哲學”之怪圈而不能自拔?豈不再次淪為一個世紀前各種維新派、改良派、機會主義派那場“誰是革命階級代表”的無休止爭論之中,而陷國于衰亡之際、人民于水火之中而不顧嗎?豈不再次顛覆了馬克思主義一個最根本地革命性原理—“全世界無產階級聯合起來”--由“自在階級”到“自覺階級”,才能去反抗(國內外)資本家階級及其集團斗爭的革命性與正義性了嗎?
作者文章第六至第九部分是承接文章第五部分而來,是對“探尋問題解決的切實可行之策”的一個個具體的回應。筆者通讀下來,又反復細讀文章中的主要觀點,深覺作者文章見識之獨到,思想之深遽,策論之高遠,筆者是基本認同的。按照作者文章中的架構層次,筆者逐一談談個人對此的幾點意見。
首先,關于“從制度上保證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和意識形態宣教的從業者,有足夠時間和精力去深入了解中國國情”的意見,筆者認為單單是強調“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意識形態宣教從業者”還是不夠的,是略顯單薄的,似更應該加上“全部的高校教職員工、教育工作者、高校學生”等為更佳,而無論是高校教育,還是基礎教育各領域,推行教育教學改革的革命化和勞動化,走與生產勞動實踐相結合的道路,走與生產實踐相結合的道路,走與科學實驗斗爭相結合的道路,都無疑是根本之策,而“現實的斗爭需要”--縮短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學制、延長義務教育的時限與提高義務教育的普及率三者是相輔相成的,唯要如此,就必須要在社會主義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領域首先全面破除資產階級法權,培養一代又一代的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比如理工科生要走出實驗室和教學區,走進田間地頭和工廠車間;文史哲生也要走出經院哲學的老套路,更多地應加強社會實踐的教學,更多地研究中國的現實社會問題,更多地關注教材大綱以外的“社會政治經濟學實踐問題”,這才是檢驗馬克思主義哲學、社會學、政治經濟學作為顛撲不破真理的必由之路,這才是解決當代中國很多政治問題、經濟問題、思想問題、社會問題等“一攬子”問題的根本解決之道,這才是解決馬克思主義所論述之何謂“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辯證關系的根本之策。至于作者文章中提出“大學教師入職以后,首先應該帶薪到基層農村和老少邊窮地區實際工作兩年”的具體建議,筆者也認為是切實可行和很有必要的,只是似應加入一個“三年為期、分期分批、輪換深入、長期堅持”的定語為佳,因為如一次社會實踐不超過2年,極有可能流于表面化,如一次社會實踐過于拖沓,又有陷入事務主義之嫌,似也難以發揮制度設計的良好初衷,是故,筆者建議加入此16個字的定語,以作強調之意。
其次,關于“要在高校廣大師生中持之以恒地進行憲法以及相關知識的宣傳與教育”的意見,筆者同樣甚是贊同。特別是作者文章所提出的“高校意識形態建設問題”之根源在于“一些人放棄甚至公然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筆者認為實實在在地是切中時弊,特別是就發生在我們現在的中小學課堂、大中專院校課堂上面,有多少人已經早不知“四項基本原則”為何物,真正是到了“一問三不知”和“一問三搖頭”的危險地步,不然,何以解釋現在出現的甚囂塵上的以“解密”或“獨家”之名,各路貨色的“黨校反黨”、“砸鍋黨”之流的奇談怪論反倒大有市場,甚至聽來是“津津有味、意猶未盡”,實則其本質就是早已經喪失了共產主義原則,是現實版的“假共產黨”、“真國民黨”,長此以往發展下去,必然是地主階級“還鄉團”、“胡漢三”們再次回來叫囂“吃了的、拿了的、全部吐出來”,必然是人民受“二茬苦”,遭“二茬罪”。而現實是似乎誰再提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誰就會被扣上“文革余孽”的帽子;誰替人民說話辦事,誰似乎就成了“極左”的代言人和大逆不道,更有可笑之極的是“拿富人的錢、替窮人說話”之論,活脫脫一個“老而不死是為賊”的乏走狗。試看時人、公知、非主流派、大V民主派們無不極盡諂媚“華盛頓”主子之能事,不僅“A國的月亮是圓的”,其連“華盛頓”主子放的屁都是香的,君不見“華盛頓”主子家庭院內刮了一場“沙塵暴”都要怪罪在中國人民的頭上;君不見發表在“華盛頓”主子主辦的《新英格蘭醫學雜志》上竟有關于“中國醫生不夠專業或破壞醫改進程”之奇談謬論;君不見所謂“霧霾”都被冠以“中國式”的“資質”;君不見所謂“洋垃圾”經過改頭換面,一番立意新穎的包裝之后卻又變成了“中國式垃圾”,似乎“一切萬惡之源”都來自于中國,似乎“一切萬惡之源”都來自于中國的“國有資產”,似乎“一切的萬惡之源”都非要等鏟除務盡中國的“公有制主體”,方能顯得“白茫茫大地”之干凈徹底民主,似乎非要“壯士斷腕”般“任性”地推行“華盛頓”式民主方法才能解決中國式的“一切萬惡之源”(包括教育、醫療、環保、住房等等領域),似乎中國人民的一切不恢復到“華盛頓”式民主的狀態,就不算是真正的“民有”,大有非炸平一個“中南海”,而重建一個“華盛頓”不可的咄咄逼人之氣勢,這一切也許是公知、大V們在“試吃”了“轉基因”之后,竟至于真的健忘到如此地步吧,這也算是“轉基因”危害佐證之一嘍,不然,即使是在那民主源頭的“華盛頓”主子那里,請試試看:大罵A國國父、勇闖白宮,你們就知道“民主”的利害了!如何卻置這么一個淺顯的道理于不顧呢?而在一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內部,卻有人肆意凌辱人民的領袖、以“非毛”為榮、以虛無人民革命斗爭歷史為快,而任這種現象大行其道、放縱逐波,豈非咄咄怪事?
再次,關于“要加強馬克思主義哲學教育”的觀點,自然更加的理所應當。筆者僅僅對作者文章中提到的所謂“宏大敘事”與“私人敘事”的區別一時未能有稍加深刻的領會。現時筆者理解的“宏大敘事”大概是指“高大上”的事物,而“私人敘事”則大概是指“小資的、中產的、小我的”事物,其實,不是這個意義上的“宏大敘事”不好,也不是“真我、本我、大我”的事物不好,本質上這些才是事物的根本,這才是事物的發展規律之所在。只不過時下所謂“毀三觀”意識形態的東西太多太甚了,從劉胡蘭先烈事跡遭到“違法性”的質疑,再到近期邱少云先烈事跡被質疑違背“生理規律”,反觀,倒是“私人定制”的東西大行其道、堂而皇之的公然占領我們的意識形態“市場”,這當然是馬克思主義“主流價值觀”被邊緣化、污名化的現實表現,好在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羊年新春第一場政治局集體理論學習就集中學習“辯證唯物主義”,可見,黨中央習總書記的英明遠見和切中要害,在馬克思主義的哲學教育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引航作用,因此,筆者十分贊同加強馬克思主義哲學教育的問題,不僅是十分必要的,更是十分迫切的。
最后,關于“強化各級公共管理機關對于高校意識形態建設的監督責任,完善立法”的意見,這自然是十分符合黨的十八大以來依法治國、依憲治國、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根本要求,筆者只是認為稍顯“失之于常、失之于軟”,亦即加強高校意識形態建設應更注重“頂層設計”和“群眾路線”相結合。頂層設計當然涵蓋了“各級公共管理監督機關”依法履行“監督責任”,但是,對當前那些受自由主義思潮影響的相當一部分高校教師,特別是那些“公然發表反黨、反社會主義、造謠抹黑毛澤東”等的言行,除了依法的剛性制約與追究,還必須要過好“群眾關”,必須要用人民“正義性的質疑、冷嘲熱諷和人肉搜索”來堅決反對“蠱惑者”、“砸鍋黨”、“抹黑派”等一切敵對勢力“非正義性的虛無、標榜正義和惡意勾連”;必須要讓“蠱惑者”、“砸鍋黨”、“抹黑派”等一切敵對勢力向群眾老老實實交代其歷史、老老實實交代其現實、老老實實交代其思想;必須要讓“蠱惑者”、“砸鍋黨”、“抹黑派”等一切敵對勢力從靈魂深處徹底斗爭其“私人敘事”的主觀“私心雜念”。那么,觸及靈魂的交代與斗爭之合格與否的標準,則只能是群眾通不通過,這也是向人民負責的一種具體表現。當然這種表現的手段可以是靈活多樣的,可以充分挖掘利用好傳統紙媒、電視臺、電臺,更加要充分認識到新興的電子媒介、互聯網平臺的傳播導向作用,這些都可以作為民眾了解、認識、監督社會主義大眾民主的各種形式。只有人民真正意識到作為“人民國家”的主人翁地位,只有人民真正起來監督負責了,才能讓那些為“博得眼球受到追捧”的人既“受到法律的追究”,更受到“靈魂深處的洗禮”,而不再會讓那些起來“亮劍”--“旗幟鮮明反對違反憲法言行的人”受到“冷嘲熱諷、遭遇圍攻、人肉搜索”,也才能徹底改變所謂“劣幣驅逐良幣”的現實狀況,相信這也是當前黨中央習總書記“嚴肅法紀、依法治國、嚴明政治紀律”的題中之義。(揚魯作于乙未年清明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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