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意識·思想·理論——對幾個哲學概念的咬文嚼字
【按:在一位網友有關物質、意識和思想相互關系的文章后面,本人跟了若干討論帖,談了對幾個哲學基本概念的看法,現匯總單發,供關心此問題者參考。
無論是網友間討論哲學問題,還是批判哲學上的各種錯誤觀點,都需要正確把握一些基本的概念,不然就容易產生誤解,對錯誤觀點的批評也往往收不到應有的效果,更重要的是還會偏離馬列毛主義的軌道,所以在這方面認真嚴謹些是十分必要的。】
(一)先是“教條主義”一下,引了有關物質和意識相互關系的幾段語錄:
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
——馬克思《資本論》
物質和意識的對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圍內才有絕對的意義,在這里,僅僅在承認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這個認識論的基本問題的范圍內才有絕對的意義。超出這個范圍,這種對立無疑是相對的。
——列寧《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
用徹底的唯物論見地(即唯物辯證法見地)來看意識這種東西,那末,所謂意識不是別的,它是物質運動的一種形態,是人類物質頭腦的一種特殊性質,是使意識以外的物質過程反映到意識之中來的那種物質頭腦的特殊性質。由此可知,我們區別物質同意識并把二者對立起來是有條件的,就是說,只在認識論的見地內有意義。因為意識或思維只是物質(頭腦)的屬性,所以認識與存在的對立就是認識的物質同被認識的物質的對立,不會多一點。這種主體同客體的對立,離開認識論領域,就毫無意義。假如在認識論以外還把意識同物質對立起來,就無異于背叛唯物論。世界上只有物質同它的各種表現,主體自身也是物質的,所謂世界的物質性(物質是永久與普遍的),物質的客觀實在性與物質對于意識的根源性,就是這個意思。一句話,物質是世界的一切,“一切歸于司馬懿”,我們說“一切歸于物質”,這就是世界的統一塬理。
——毛主席《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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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著談了“思想”和“意識”兩個概念的聯系和區別:
“思想”和“意識”應該是兩個概念。“思想”是指人的理性認識。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對客觀事物的認識,開始是感性認識,“這種感性認識的材料積累多了.就會產生一個飛躍,變成了理性認識,這就是思想”(毛主席《人的正確思想是從哪里來的?》)。
而“意識”呢,是指人的認識的總體,既包括感覺、知覺、表象等感性認識,也包括概念、判斷、推理等理性認識,即包括思想在內。所以,從邏輯上說,和“思想”相對,“意識”是一個上位概念、屬概念,而“思想”是“意識”的下位概念、種概念。
如果將“思想”和“意識”等同起來,那在邏輯上就犯了“種屬概念混淆”的錯誤,在哲學上也是違背辯證唯物論的認識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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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位網友提出了一個問題:
可倫秋
林一章 發表于 7-7 14:06
“思想”和“意識”應該是兩個概念。“思想”是指人的理性認識。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對客觀事物的認識, ...
“思想”和“理論”這兩個概念又是如何區分的呢?
毛主席在1974年接見楊振寧時曽問過楊振寧:在自然科學領域里,“思想”和“理論”這兩個概念是如何區分的?由于楊振寧対這一問題過去沒有認真考慮過,因此當時只能勉強作了解答,連他自己都不満意。毛主席既然向他提出這一問題,當然認真考慮過這一問題,至少懂得在哲學、社會科學領域里這兩個概念是如何區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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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人的第一個回復:
可倫秋 發表于 7-8 21:36
“思想”和“理論”這兩個概念又是如何區分的呢?
毛主席在1974年接見楊振寧時曽問過楊振寧:在自然科學 ...
1966年11月,林彪將他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稿呈請毛主席審閱。就講話稿中多次使用的“思想意識”一詞,毛主席寫了這樣一個批語:
“思想、意識兩詞不宜聯用。”
同時,毛主席還將林彪講話稿中提到的“思想意識”,逐一改為“意識形態”,或者“思想領域”,有的則刪去了其中的“意識”二字。
由此可見,毛主席認為,“思想”和“意識”是兩個具有不同內涵的概念,不能等同或者并列。(具體塬因上面講了。)
難能可貴的是,毛主席這是自己“否定”了自己,因為他也曾多次使用過“思想意識”的說法。比如,在1957年的《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他提到,“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他們的思想意識是一定要反映出來的。”稍后的《在中國共產黨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也說過,“不能企圖上幾次課,開幾次會,就把人家在幾十年生活中間形成的思想意識改變過來”。
可以設想,如果毛主席在有生之年,再次審閱這些文章的話,他肯定會修改這個“思想意識”的說法,甚至還會附加注釋,向讀者致歉的!
至于“‘思想’和‘理論’這兩個概念又是如何區分的”問題,我也一時答不上來,待考慮一下再試著回答吧。毛主席對哲學基本概念思考的深入和認真,是值得我們好好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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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人的再次回復:
對“‘思想’和‘理論’這兩個概念又是如何區分的”問題,考慮了一下,作些初步的探討:
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一般認為,思想(也可稱觀念)是指理性認識,是由感性認識發展(飛躍)而來的;而理論,則是系統化了的理性認識,是在一系列概念、判斷、推理基礎上表述出來的關于事物本質及其規律性的知識體系,它包括塬理、學說、主義等形式。
這是二者的基本區別,就是說作為理性認識,前者并不一定是系統的,后者則必須是系統化的。具體來說,大致有這樣叁個方面:
一是思想可以是對某個單獨事物的理性認識,也可以是對某一類眾多事物的理性認識;而理論的認識對象一般是某一類事物,極少只針對某個單獨事物的,比如只研究某一個茶杯,而不涉及其它所有同類的茶杯,這樣也就無所謂系統化了。
二是思想的主體往往是個人,帶有較強的特殊性,因而比較單一、分散;當這些個別的、分散的思想需要上升到一般的、普遍的理性認識時,就必須某個群體中有人出來將它們歸納、綜合、提高,形成一定的理論,比如馬克思主義就是這樣產生的。
叁是就對世界認識的深度和廣度而言,理論要比通常的思想更集中、更概括、更帶普遍性,因而更具有指導意義。比如毛主席說的“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就是理論對思想的指導作用的體現。
以上幾點,恐怕在社會科學領域也是適用的,當然由于具體情況的不同,可能會出現某種特殊性。可是毛主席問楊振寧的是:在自然科學領域里,“思想”和“理論”這兩個概念是如何區分的?那么,在自然科學領域,又會怎樣呢?
本人限于自然科學知識不足,很難直接回答,但是有一點似乎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哲學上關于“思想”和“理論”的相互關系的道理,對自然科學領域也應該是適用的,當然在具體應用時也會帶有一定的特殊性。
毛主席曾經說過,“自從有階級的社會存在以來,世界上的知識只有兩門,一門叫做生產斗爭知識,一門叫做階級斗爭知識。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就是這兩門知識的結晶,哲學則是關于自然知識和社會知識的概括和總結”。因此,馬克思主義哲學從自然知識和社會知識中概括和總結出來的關于“思想”和“理論”相互聯系和區別的觀點,對這兩個領域應該都是適用的,關鍵是要進一步了解它們各自的特殊表現形式。毛主席問楊振寧那個問題的用意,大概正在于此吧?
最后要提醒的是,任何概念都有一定的靈活性,其內涵和外延隨使用的范圍和時間的不同,也會有所不同,不能把它們僵化了、固化了。就拿“毛澤東思想”這個名稱來說,其中的“思想”就不是指一般的理性認識,而是具有了“理論”、“主義”的含義,是系統化、理論化的完整學說體系。這是應該注意的。
以上僅僅是大概想到的一些,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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