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于光遠同志《我親歷的那次歷史轉折》一書披露的材料,一些同志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要求華國鋒同志對《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下稱《標準》)表態,承認“兩個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的提法是錯誤的,成為華國鋒同志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上實際下臺的一個原因。
查《標準》一文,是胡耀邦同志組織中央黨校、《光明日報》社若干人員,改寫南京大學某教師的一篇文章而成。一九七八年五月十一日,即華國鋒同志結束訪朝行程的次日,以《光明日報》特約評論員的名義發表。這篇文章雖然規格顯赫,但名不副實,只是把真理標準這個哲學常識再講一遍。一篇講真理標準的文章,如果用黨報特約評論員的規格發表,那么,這篇文章的發表就不僅僅是理論行為,同時也是政治行為,而且,通常被認為是黨的指導性政治行為。但是人們知道,中央并沒有決定實施這個政治行為。顯而易見,這篇文章的發表,不是黨的政治行為,而是胡耀邦等同志的個人政治行為。胡耀邦等同志能不能以個人的名義,實施某項政治行為呢?可以的。但他們不能冒用黨的名義,來擴大個人政治行為的影響力。在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他們也不能把個人的政治行為提升為黨的政治行為。因此,這篇文章的發表,是公開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政治行為。真理標準是共產黨人的“官鹽”,這是確定的。可是這個“官鹽”又是這樣的不確定:在一定條件下,它也有可能變成“私鹽”。一些反共精英把胡耀邦同志說成是中共的“政治良心”,恐怕是高看了胡耀邦同志。
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馬列常識,直接比對中共當時迫于形勢采取的高舉毛澤東旗幟的政治決策(當時的形勢是,四人幫倒臺后,各種政治勢力重新組合,不維護毛澤東同志的歷史地位,中共即有分裂的危險),說這個嚴肅的政治決策不符合真理標準,說白了,是將哲學命題與政治策略混為一談,將哲學原理庸俗化,實用化,搞哲學條條指揮黨。歷史有驚人的相似之處。胡耀邦等同志對林彪搞庸俗化、實用化的一套,曾表示深惡痛絕,可是他們也不能免俗,自己搞起來也是駕輕就熟。教條主義和資產階級自由化是好鄰居,好伙伴,好同志,胡耀邦同志的歷史結局寫得很明白。
值得慶幸的是,依靠全黨的團結和中央領導集體的政治智慧,中共因勢利導,還是堅持了真理標準的“官鹽”身份,并沒有發生分裂。三十多年過去了,鑒于于光遠同志在其公開披露的有關材料中,有夸大胡耀邦同志個人的歷史作用的傾向,我們今天來指出《標準》一文的另一面,也許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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