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私與善惡
“完美世界”是不存在的,所謂的“大同世界”“共產主義”都只是人類追求的目標而永遠不可能達到,就如今天所說的“和諧世界”也只是一個目標而不可能實現一樣。其原因就是事物的發展總是因為矛盾存在,矛盾就是對立,是事物發展的動力。沒有了矛盾也就沒有了發展,這樣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但是,人有仁人、賢人、君子、庸人、小人、惡人,社會也就有較好的社會和不太好的社會還有極惡劣的社會。人類要追求的就是社會的進步,一個越來越適宜于人類生活的社會。
“仁之道,要之只消道一‘公’字”,“一心可以喪邦,一心可以興邦,只在‘公’‘私’之間爾”。人類從財產共有的原始部落到以私有制為經濟基礎的國家,是歷史的一大變化。雖然原始部落之間有利益之爭,但同一團體之內,人與人是互助互惠平等的關系。國家這種形式把同一團體內的人劃分成了統治者和群眾,政治上的對立出現;同時由于私有制,人與人之間經濟上的對立也出現了。
一個社會團體的社會成員之間的關系是對立統一的。他們處于同一地理區域,同一個經濟圈,同一個政治圈,彼此聯系,所以也就會有共同利益;同時又有各種矛盾,矛盾的產生是因為彼此利益的對立,這種利益往往是私利。我們所說的“公”“私”,常常指的就是這種“共同利益”和“私利”。共同利益也可叫做公共利益。
人類文化中有兩個基本的概念“善”和“惡”。善常常是和“公共利益”聯系在一起,“惡”往往和“私利”聯系在一起。什么叫善?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你在公共生活中,不要為了私利而損害他人的利益,他人的利益也就是公共利益。比如買火車票不要插隊,不要偷竊他人財物。尊老愛幼、孝敬父母同樣是在維護公共利益。什么叫惡呢?損人利己就叫惡。有時為了消除惡,人們采取的行動在形式上和惡有所類似,比如正義的戰爭和非正義的戰爭在形式上是相似的,都是一方要剝奪另一方。但這其中的善與惡的區分還是明確的,為了公共利益的戰爭是善的,損人利己的戰爭是惡的?;蛘呖梢哉f得更確切些,善指的是“促進人際關系的和諧”;惡,指的是破壞人際關系的和諧。這里所說的人際關系當然不只限于某一個社會團體,而是整個人類的交往圈子。比如你不能為了本國的利益而去侵犯其他國家人民的利益。侵略戰爭仍然是為了“私”,——一國之私,或者某一個集團之私。
二、損人利己的現象能否隨社會的進步而消失
前面我們說了社會永遠不可能完美,不可能實現和諧。社會的不和諧主要表現在人們私心的存在,也就是說損人利己的現象的存在。那么,這種損人利己的現象能不能因為人們的努力而消失呢?這是不能的。因為,社會的發展過程正是善與惡、公與私的矛盾的斗爭過程。善與惡、公與私的矛盾正是社會發展的動力。
也就是說,社會上總會有人做損人利己的事。這里面的邏輯是這樣:1、社會永遠不可能和諧,只能是不斷接近和諧;2、損人利己是社會不和諧的原因;3、損人利己的現象會永遠存在下去。
三、關于“私心”
“人之初,性本善。”(《三字經》)
“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
“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荀子》)
關于性善性惡的討論有很多。這里為了便于討論,我們還是把善同公共利益聯系起來,把善稱作“公心”(社會上使用更普遍的詞是“愛心”)。而把惡稱作“私心”。
關心他人,不圖回報。這種心都可以稱作“善”,稱作公心。“個人”是私,個人之外的他人,都可以稱作公。比如對一個叫張三的人來說,李四的利益就屬于公。張三做事時,不侵犯李四的利益,或者幫助了李四,這都可以叫“善”,叫“公心”。所以,從這個角度看,我們可以發現世界上恐怕沒有一個十惡之人。即使一個在社會上惡行累累的人,回到家里,可能就是一個孝子慈父,為了家人,他可以犧牲自己。這也就是說,任何一個人的心中,都是既有“公心”,又有“私心”。我們所說的一個人的道德境界的高低,往往說的是這個人公心多一點,還是私心多一點。
絕對大公無私的人是沒有的,徹頭徹尾的惡人的人也是沒有的。一個人在做這件事時,公心壓過了私心,他的行為就成了善。一個人做另一件事時,私心壓倒了公心,他的行為就表現為惡。我們對待這個人群時,公心會多一點;我們對待那個人群時,私心會多一點。善有大小,惡也有大小。你因為貪嘴偷吃了同伴的一顆糖,這種“惡”,僅僅可稱作“自私”,不必事后在內心大加撻伐。荀子所說的“人之性惡”,這其中的“惡”大致指的也就是“自私”。
2014年5月,河南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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