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反腐妨礙憲政?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強力反腐,這在某些人那里引起強烈反彈,把矛頭對準了中紀委。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在《環球時報》發表題為《鼓吹“反腐亡黨亡國”極其危險》的文章,文章分析當前的反腐敗形勢時說:
“在這個歷史的轉折關頭,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聲音。部分學者把中國清代嘉慶年間反腐敗的歷史教訓翻出來,認為聲勢浩大的反腐敗不可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查封大貪官家族的財產固然能讓老百姓拍手稱快,但是,如果不進行全面改革,那么,腐敗現象還會繼續蔓延。”
喬新生分析道:
“坦率地說,這些學者看到了中國歷史上反腐敗的周期現象,但他們絲毫沒有意識到,在皇權統治時代,整個國家是一個人的天下,整個國家的財富實際上是一個家族的財富,自上而下普遍存在的貪污賄賂之風,實際上是普天之下政治權利和商業利益分配的基本形式,是統治集團內部相互‘挖墻腳’的必然之舉,是古代統治者自掘墳墓的歷史宿命。當統治者試圖通過財富籠絡人心的時候,腐敗必然會成為交易失敗的表現。統治集團內部出現大規模的腐敗只能說明,如果不進行全面的政治體制改革,那么,反腐敗不可能達到預期目的。”
文章的最后尖銳指出:
“察古知今是中國文人從事理論研究的傳統。但萬萬不可進行政治恐嚇,阻撓當今執政者大刀闊斧開展反腐敗行動。執政者必須以‘打老虎’的方式提振士氣,對腐敗分子產生強烈震懾作用,否則反腐敗不可能達到預期效果。”
“當前我國反腐敗面臨雙重任務,一方面必須徹底清除執政團隊內部的害群之馬;另一方面必須進行制度建設,包括經濟制度、政治制度的建設,通過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防止出現新的腐敗現象。學者不應該對當前這場轟轟烈烈的反腐敗運動‘潑冷水’,更不應該借助于中國封建王朝反腐敗的沉痛教訓,慫恿執政者在反腐敗的過程中留有余地。如果在反腐敗的問題上出現松懈或者‘踩剎車’現象,那么,中國反腐敗將會功虧一簣。”
此前,本人曾經發表幾篇文章,對李大眼和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張某迎的類似被喬新生批評的那種思潮進行過批評。
中紀委強力反腐,某些公知精英強力“反‘反腐’”,這是當今中國政治生活領域中的一種獨特的景象。
某些人進行政治恐嚇,阻撓當今執政者大刀闊斧開展反腐敗行動的歪理邪說林林總總,有代表性的有如下幾種觀點:
一是李大眼的“運動反腐無用”論,二是張某迎的“反腐會逼官員造反”論,三是“淪為打擊對手工具”論。四是“不如直接憲政”論,還有一些,不一一列舉,但是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哪一個“論”都與所謂“憲政”扯上。
稱所謂“憲政”,并非本人對“憲政”有什么觀點要發表,這是另外一個話題,不屬于本文討論的中心話題,這此只是想探究一下,目前進行的反腐敗與某些人所說的“憲政”是什么關系?
從反腐與憲政的關系同某些人對反腐的態度的二元組合,得出如下四種情況:
1、 反腐與憲政有關系,某些人支持現在的反腐;
2、 反腐與憲政有關系,某些人反對現在的反腐;
3、 反腐與憲政沒有關系,某些人支持現在的反腐;
4、 反腐與憲政沒有關系,某些人反對現在的反腐;
對于支持現在的反腐的人,在這里不作分析,只是對那些對現在的反腐持反對態度的人進行分析。
假如現在的反腐與所謂“憲政”有關,無非是兩種情況:
一是對實施所謂“憲政”有利,如果是這樣,某些人雖然認為這種做法不完美,不符合他們的理念,他們可以不支持,但是沒有理由反對,因為反腐是得人心的。
二是對實施所謂“憲政”不利,如果是這樣,情況可能就比較復雜了,反對的原因可能有三種:
1、某些高喊“憲政”口號的人本身就是腐敗分子,還沒有等到“掛羊頭”把“狗肉”賣出去,自己就已經被干掉了,還“憲政”個什么勁?
2、高喊“憲政”的人與腐敗分子有千絲萬縷的關系,打在腐敗分子身上,痛在某些高喊“憲政”的人心上,所以他們迫不及待地提出,要么馬上實行能夠“有效反腐”的“憲政”,要么就先別搞什么“運動反腐”。
3、也許腐敗分子與某些高喊“憲政”的人的確沒有任何關系,但是某些人需要利用在改革中出現的腐敗現象引起的民眾不滿情緒推動打著“憲政”旗號的“改旗易幟”,如果由于強力反腐消除了這些不穩定因素,民心重新凝聚起來,就不利于某些人煽風點火了,所以就以所謂“歷史循環論”嚇唬民眾和向高層施壓。
假如現在的反腐與所謂“憲政”無關,一句話,不影響某些人推進所謂“憲政”的情況,那么某些人又有什么理由反對呢?即使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腐敗現象的嚴重程度不容低估,那么中紀委強力反腐就是防止腐敗的進一步蔓延,廣大老百姓擁護,也為某些人推進的所謂“憲政”的實現創造更加純潔的社會環境,難道某些公知精英打算留那些腐敗分子參與所謂“憲政”進程,等他們進一步掌握更多更加大的權力控制更多的政治和經濟資源以后再慢慢依靠所謂“制度反腐”清除他們?聯系到前些年某些公知精英極力推動所謂“貪官免死”,不能不讓人們對他們的目的懷有疑心。既然那些腐敗分子對你們的所謂“憲政”沒有積極意義,或者強力反腐并不影響某些人推進所謂“憲政”,那么,你們又有什么理由反對呢?
近十年來,那些在民國和西方主導下的一些國家的所謂“憲政”的結果大家已經有目共睹,埃及、泰國、烏克蘭就是很好的例子,難道等到國家一片混亂以后,或者讓某些腐敗分子篡奪了更加高的權力以后,那時候的反腐反而會更加有效果嗎?
強力反腐會妨礙憲政?希望某些公知精英們對此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中紀委強力反腐,某些人打著“憲政”的旗號強力“反‘反腐’”,原因是什么呢?我相信很多人心里明鏡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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