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媒體上掀起了一股討論“以房養老”的熱潮。然而,應該注意的是,若按國務院“意見”的提法,原本說的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而不是其他。稱之為“倒按揭”,倒也無可厚非。但用“以房養老”來稱呼之,其實是以偏概全了,因為有專家指出:以房養老其實還有其他4種形式。
要推行“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其實需要兩個必要的前提:首先是所有的個人或家庭只要有需要并通過自己的努力就能購得房產,這就使老人名下的房產成為可以自由支配的,而且完全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擾;其次是住房的市場價格穩定并且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可持續,這就意味著作為抵押物的房產的市場價值可預期,不會讓金融機構因為“倒按揭”而陷入中國式的“倒次貸危機”。
但是,在當今中國,社會現實決定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只是一項非常“小眾”的政策。就像媒體評論的那樣:只適用于有房產的孤寡老人。因此,基本上不會對老年保障和老年服務的大局產生多大的影響。但既“小眾”,就應該放手讓市場去運作和調整,政府似乎沒有必要為此興師動眾地出政策、搞試點。現在的輿論似乎對“以房養老”(其實應該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有點過度詮釋了。有人懷疑出臺這項政策是否意味著“以房養老”將會代替政府養老,這樣的懷疑引出了一些情緒化的激烈意見。在網上,這樣的意見還是值得中國社會深省的:“民政部長回應‘以房養老’是自愿自主行為,民眾最擔心的剝奪資產的疑問告一段落。在國外的常規養老手段在國內卻掀起軒然大波,這說明互信已成基本難題。” 另一方面,也有專家熱烈地推崇這項政策。近日見報的上海市統計局一份調查報告給了他們底氣。報告中指出:“采用反向抵押的按揭方式‘以房養老’,也受到大部分老年人的歡迎”。調查數據顯示,有73.1%的受訪者對“以房養老”表示“贊同”或“較贊同”,26.9%表示“不贊同”。這份報告沒有列出受訪者“贊同”的理由,卻列出了“不贊同”的原因,諸如“‘以房養老’容易激發家庭矛盾”、“家庭和睦、子女孝順,不需要‘以房養老’”。接著,報道引用了一位家住楊浦區的82歲獨居老人的話:“兒女還等著我的房子呢,我怎么能隨隨便便就抵押掉”。老人認為:自己身體沒有問題,養老金也足夠,兒女們也會定時來看望她,沒有必要選擇以房養老。上海老人的表態顯然是一枝獨秀,在網上搜尋:有《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一項有127815人參與的調查顯示:“85.0%受訪者選擇把房子留給子女”。從各地的意見看:“廣州?7成老人不想‘以房養老’”;“沈陽八成老人和子女反對‘以房養老’”;“杭州中年人多數反對‘以房養老’”……
作為學者或準學者,不管怎么力挺“以房養老”,也絕不要說過頭話,譬如:“如果按照國際慣例開征遺產稅后,‘以房養老’將成為子女歡迎的養老形式”,這樣的言論只會對公眾質疑的“圖謀百姓住房論”火上加油。“以房養老”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只是一項非常“小眾”的政策,千萬不要隨意過度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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