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體熱議:2013年,累計有3800萬人中斷繳納養老保險費。按全國有3億人參加城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算,“棄保”的人數要大于10%。對此,媒體稱之為“怪現狀”。
其實,此“怪”并不怪。有專家認為:中斷繳納社保主要集中在三類人群:一是下崗失業人員,這類人員大都屬于被動中斷;二是小微企業員工,企業為了降低成本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三是流動性比較大的務工人員。據媒體披露:“很多外來務工人員中斷社保的問題非常凸顯”,所以對上述第三類人員應該是沒有異議的。進一步分析,對于第一類人群,下崗失業人員,他們被動中斷社會繳納社保應該已經是個“歷史問題”(7—10年前),但現在所說的3800萬是2013年的數據,所以下崗失業人員在其中應該只是少數。這也就是說,如果算上歷年斷保的下崗失業人員,這個數字要大于3800萬。至于第二類人群,小微企業員工,其實絕大多數也是外來務工人員。如果單說“為了降低成本”企業從未給繳費的,可能也不能算是“棄保”(根本就沒參保)。“棄保”的小微企業員工,可能是因為當前很多企業不景氣或倒閉,不得不重新找工作,從而造成“中斷社保”。總之,絕大多數“棄保者”應該是外來務工人員,既包括農民工,也包括從中小城市向大城市、特大城市流動的勞動者。尤其要強調的是,后者更值得關注,因為從現行的制度安排看,他們也許就不在政策視野之內。說到外來人員,“社保中斷”的問題由來已久,其根本的原因是沒有一個可行且可操作的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4年前,有關部門曾經出臺了一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這個辦法規定:在參保者發生跨省轉移時,個人繳費可以帶走,同時還可以帶走單位繳費的12%。看起來,這個資金轉移的辦法同時考慮轉出地區和轉入地區的利益。但是,站在地方社保機構的立場來看:轉出地區會認為:辛辛苦苦收上來的養老保險費,一旦發生轉移,20%的社會統籌部分就只剩下8%,差不多等于白辛苦;轉入地區會認為:本蓋20%社會統籌部分只繳來12%,但將來支付時卻必須是足額的,這不明擺著虧大發了嗎?所以,流動人口的轉移接續問題迄今都是個大難題。這應該也是十八大報告中,專門對養老保險制度提出“適應流動性”要求的原因。
3800萬人“中斷社保”只是從另一個角度去看流動人口轉移接續存在的問題而已。在研究2011年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結果時發現,流動人口養老保險繳費的問題在統計和審計時是發現不了的,因為統計和審計都有一定的“時點性”。在某個時點上看,可能所有的流動人口都“在冊”,都在繳費。但一流動,前面繳的養老保險費可能就都白繳了。最后到退休時,就不能領到或足額領到應得的養老金。一輩子都在繳費,但最后得到的很少或者根本得不到。最近,筆者在幾篇文章中都談到,這是當前養老保險制度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但卻得不到足夠的重視。當然,有關方面可能認為,問題已經解決了——不是出了文件嗎?對此,也許公眾想了解,這幾年,或者就說2013年,全國辦妥轉移接續手續的外來務工人員究竟有幾何?從來沒見過相關的統計數字。“棄保”的問題又引出了“自保”,亦即“主動棄保”的問題。有網友在網上放言,說“25歲工作,不交養老金,每月存500元,這樣30年后,55歲總計可得381203.44元,存5年定期可得利息90535.82元,分到每月是1508.93元。再等5年拿自己存的退休金,每月就可以得3376.23元,而你的本金還是38萬多元。我看也別給國家添麻煩了,都自己養老吧。”這個說法有點天真,天真之處就在于完全把物價上漲排除在外了。今天算出來的3300多元,35年后還值多少?夠不夠保障基本生活?第一個問題現在不太好計算,不過可以對比一下,35年前一斤大米是多少錢。第二問題則可以肯定地回答:“不夠”。上述物價上漲還不能簡單地等同于CPI,因為CPI還包括了耐用消費品、家具類、裝修類等消費。但在老年生涯中,主要消費的生活必需的商品和服務是食品支出,醫藥費支出,水、電、燃氣費用,等等,這些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上漲會遠遠超過CPI。當然,這樣說的人不少,但真正這樣做的人卻沒見過,就當是調侃吧。
不管怎樣,作為個人,參加社會保險是必須的。因為養老是政府的基本責任之一,這是憲法所規定的。同時,社會保險保障的是基本生活需求,而不是商業保險承諾的或自己存銀行的一筆金額(這是死數)。當物價上漲,造成養老金標準過低而不敷家用時,政府是要作出調整的。之前的9年,政府已經連續9次調整企業職工養老金。雖然企業退休人員還不滿意,但畢竟是調整了。若是市場化的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和銀行,等等),是不會因此而作出調整的。
參考閱讀一:唐鈞: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反對延遲退休
核心提示:養老保險問題不在于幾個人養幾個人,而是取決于這個社會能夠創造多少財富,以及財富怎么分配。
延遲退休年齡為何屢遭反對?養老金并軌存在何種誤區?上周六,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唐鈞做客嶺南大講壇·公眾論壇,就養老制度改革與社會保障與公眾交流。唐鈞表示,對“延遲退休年齡”被寫入《決定》感到非常遺憾,但《決定》的措辭是“研究制定”而不是“制定”,因此似乎還有討論的余地,還有發表不同意見的空間。當然,不同意見被采納的可能性很小,就當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吧。
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社會階層結構不同
唐鈞說,我國第一次提出延遲退休年齡應該是在2004年,9年來我一直表示反對。發達國家是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搞延遲退休,但并不是為了彌補養老金短缺,而是因為發達國家人口出生率一直在減少,勞動力逐漸地就不夠了。越是小的國家,這種壓力越明顯,最早延遲退休年齡的動議,其實就是為了增加勞動力。
所謂漸進式的延遲退休,以美國為例,從八十年代開始,每年往后推一個月,用30年左右的時間將退休年齡從60歲調整到65歲,這恐怕就是所謂漸進式的延遲退休。要說明的是,美國在70年代就建立起第二支柱和第三止住的養老金。開始實施延退時,這兩個支柱已經起作用,可以填補延退造成的收入間隙。
“就國際經驗而言,白領階層比較容易接受延遲退休,但是在一線勞動的這些藍領工人就比較難接受”,唐鈞表示,發達國家白領和中產階級是多數,占到60%以上。但在中國不一樣,藍領工人占到60%甚至70%。此外,歐洲國家、發達國家一般實行6小時工作制,有的一星期休息3天,年齡歧視也相對較少,職業環境與工作條件也與中國不同。
“養老保險問題不在于幾個人養幾個人,而是取決于這個社會能夠創造多少財富,以及財富怎么分配”。唐鈞表示,想要靠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來支付全部的養老金是不可能的,這其實早有定論,而且幾乎所有的社會保障教課書中都有。隨著社會老齡化,交社會保險的人越來越少、領社會保險的人越來越多,要通過財政補貼、國有資產填補等其他手段來補充。
解決“雙軌制”應該繼續提高企業職工養老金
談到養老金并軌的爭議,唐鈞表示,其中存在一個誤區,應該爭取的不是簡單的并軌,而是要將企業職工的養老金往上提,而不是將其他人的養老金往下拉。因為中國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光涉及滿足基本生活需求,還要考慮醫藥費的自付和自費部分。
唐鈞表示,延遲退休年齡本身和養老金并軌沒有關系,但一些學者把養老金并軌的“公平問題”說成是延退的前提,說只要并軌公眾就愿意延退,這恐怕是一個陷阱。
唐鈞建議,根據國際經驗,可以將養老金分為兩部分,一個是基本養老金,追求公平,以公民的身份根據自己收入的一定比例來繳納,從國家領導人到普通百姓都在一個水平上領取,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并隨物價上漲每年調整;另一個是補充養老金,跟效率掛鉤,收入多就可以多繳,將來可以多得,由國家托底的準市場來運營。現在大多數國家的養老金都是這樣的結構,這才是真正的國際趨勢。
參考閱讀二:唐鈞:養老問題已成政治問題
核心提示:如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給公眾的印象是:政府在不斷地對以前的承諾反悔,千方百計地想多收錢、少發錢。另一方面,最終承受“改革后果”的總是中低收入者,尤其是50—70年代出生的那幾代人。從某種意義上說,養老保險問題實際上已經成為一個政治問題,萬萬不可等閑視之。
1.官方不參與“共識”的“閉門會議”
10月中旬關于養老保險問題的“閉門會議”已經過去半個月了,盤點一下此次會議經媒體披露而“泄”出來的“利好”或者“利不好”消息,似乎看不到什么那怕是可以謹慎樂觀的成果。據媒體報道:與會者達成的“共識”有二,即“延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養老金實行并軌”,并謂之“基本沒有懸念”。
然而,隨即媒體上又傳出有關部門的領導講話,表達了幾層意思:其一,達成共識的只是“來自4家國內和3家國際研究機構的專家”,“相關部門并沒有發表具體意見。”其二,關于“延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具體政策還在研究”,“希望職工和居民參保者在有能力時先自愿增加繳費年限。” 其三,關于“養老金實行并軌”,“下一步人社部的工作重點首先就是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人社部也會及早提出合理建議,但目前并軌問題暫無明確時間表。”——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前,媒體曾經趨之若鶩,試圖給予特別關注的民生大事,就此GAME OVER,至少在目前好像只能這樣解釋。
2.為什么對“延遲退休”如此情有獨鐘?
根據媒體報道,在社會輿論中紛紛擾擾將近10年的“延遲退休年齡”,似乎沒能成為這次會議的主題(那怕是之一)。當然也有可能議是議了,但分歧很大,因此最后被排除在會議的“共識”之外。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會后不久,有關部門領導再次表態:雖然“因問題爭議較大,還暫無定論”,但“延遲退休可應對勞動力減少”。領導的意見是值得商榷的,因為領導對此給出的論據是:“延遲退休年齡,考慮的不僅僅是養老金的長期收支平衡,更大的背景,是隨著老齡化社會加速,中國的新增勞動力已開始減少。”中國16—25歲的新增勞動力其實從2004年開始就逐年減少,但這不是“老齡化社會的加速”造成的,而是長期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結果。新增勞動力(勞動年齡人口)的減少是使老齡化社會加速的原因之一,領導顯然是把因果倒置了。
還有一個社會背景,領導講話沒有涉及,這就是中國16—59歲的勞動年齡人口目前正處于峰值,有9億多,而且這個規模將一直會延續到2025年。到2035—2040年,中國老齡化最高峰時,中國的勞動年齡人口仍然有8億多。所以,就絕對值而言,與中國的經濟規模相適應,中國可能并不缺乏勞動力。何況今后中國經濟改革的主要方向是 “改變經濟增長方式”。按照國際經驗,這就意味著要減少勞動密集性產業。用大白話來表述:就是會少用人。同時,有研究表明,中國目前有將近1億人處于失業或就業不足的狀態,經濟學家專門為此創造了一個新詞,叫做“總量性失業”。如果勞動力總量減到8億,正好可以緩解嚴峻的就業問題。所以,退一步說,中國將來會不會缺乏勞動力?何時會缺乏勞動力?或者從另一個角度說,中國的勞動市場能否容納這么多勞動力?今天看來,至少還是一個“懸案”。
當然,按這樣的發展趨勢,中國勞動力的年齡結構會逐漸偏大。但延遲退休年齡解決不了這個問題,而且只會使勞動力的年齡結構更加偏大。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是放開計劃生育,僅以常識而言,顯然只有提高生育率將來才會有更多的新增勞動力。現在放開,還來得及,按照中國社會的法律和慣習,16年就能養成一條“好漢”;而到老齡化高峰,至少還有22年。
接下去,也有媒體跟著起哄:“延遲退休5年 每月養老金可多拿900多元”。網友評論:這是典型的“占小便宜吃大虧”。因為在延遲退休的5年中,不但不能領取養老金,而且還要繳納養老保險費。一進一出之間,每月多交400元,少領3000元,5年中“損失”204000元。這筆“損失”,按每月多領900元計算,要19年才能找補回來。也就是說,65歲退休,到84歲時,他每月多領的900元才有實際意義。當然,更為關鍵的是:在中國,現在有多少人可以一直工作到65歲。一旦被辭退,不但沒有穩定的收入,還要繼續繳養老保險費,這日子怎么過?
鑒于以上所說的種種原因,近日“人民網”發表的調查,仍然是將近70%的受訪者反對“延遲退休年齡”。其中,外企工作人員反對聲最高,達79%;黨政機關中也有53%的人不贊同。在這個方面,不知道為什么有關領導就是不愿意“走群眾路線”。
3.中國式養老:不患貧而患不安
在談到中國人的民族性時,孔子的一句名言常常被引用。這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實際上,這樣引用并不完整。因為后面緊跟著還有一句,這就是:“不患貧而患不安”。一個社會,要可持續發展,就要消除不安定因素。這個知識點常常有領導叨叨,所以在人民群眾中也很普及。在所有的不安定因素中,是否能夠看清未來,或者說對未來的可預期性,實在很重要,但這一點領導卻不常提及。延遲退休的問題,討論至今,已經將近10年。反復地試探,反復地提出,反復地被人民群眾所否定,但有關領導依然對此情有獨鐘,于是就形成了反復地反復的局面。其理由不外乎“國際趨勢”(也許就是“閉門會議”中要請3個國際機構參加的原因),進而就是“大勢所趨”,或曰“遲早的事”。
如今,在這個問題上,廣大人民群眾是“尚未被蛇咬,已然怕井繩”。只要是與退休養老相關的事情,幾乎第一反應就是質疑。如最近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事業的意見》中提到“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到媒體上就變為“以房養老”;繼續發酵,在坊間就以訛傳訛地變成“政府要打老百姓住房的主意”。相關部門再三解釋,但人民群眾依然報以疑慮慌忽的眼神。
更重要的是,社會保障和社會保險所提供的僅僅是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資金和服務。也就是說,人民群眾得到的僅僅是政府給予的一個保底的承諾,為什么有了這樣的制度社會就會安定?實際上這與社會心理有很大的關系。公眾的社會心態永遠是一面凸透鏡,常常不會“如實”地反映社會現實,而是不是放大就是縮小。社會保障或社會保險本身是利用社會心態的放大作用,把對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放大為一張可期待、可依靠的安全網。現在,部分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一再強調“社會保障安全網”不可靠,使公眾的社會心理向“不可預期”的方向逆轉。加上中國人的國民性“不患貧而患不安”,最終是否會造成社會的不安定乃至動蕩?如今,中國的大多數退休人員拿著不到1800元的養老金,過著不那么富裕的日子,但他們卻是中國社會最安分守己的一個群體。他們安貧樂道地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著——他們中的相當一部分人,尤其是女性,退休生涯的第一選項就是幫子女帶孩子,在怡兒弄孫中享受天倫之樂。孫子上學了,他們又將服侍上一代老人和老伴視為己任。也有一部分人,自己在生活中找樂,拉著老哥們老姐們扭秧歌、唱大戲、跳舞唱歌,下棋打牌,寫字畫畫,忙得不亦樂乎。也有人把健康長壽作為目標,把鍛練身體,聽健康講座當作每日功課,樂此不疲。老年生活的最高境界應該就是旅游,逛逛名山大川,看看異國情調。這樣一個自得其樂的社會群體,雖不富裕,但與世無爭,令從7歲起就要為學業、為工作疲于奔命半個世紀的中國人,尤其是中年人好生羨慕,總想著能夠早日加入其中,一舒身心。令人不解的是,為什么有些官員和學者就不能理解和體諒中國人的這份心情,非要打破他們的好夢,非要讓他們既患貧、又不安呢?
如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給公眾的印象是:政府在不斷地對以前的承諾反悔,千方百計地想多收錢、少發錢。另一方面,最終承受“改革后果”的總是中低收入者,尤其是50—70年代出生的那幾代人。因此,學者也好,官員也好,考慮問題應當從養老保險的一些最基本的原則出發,譬如社會保障的“剛性”原則,譬如社會保險的“三方籌資”原則。這對于社會保障理論來講就是基本常識,圈內的官員、學者都可以倒背如流。不要違背社會保障和社會保險的基本原則和常識去進行頂層設計,不要開口閉口美國怎樣、歐洲怎樣、日本怎樣,但實際上又是選擇性地對國際經驗采取“拿來主義”。如今,從某種意義上說,養老保險問題實際上已經成為一個政治問題,萬萬不可等閑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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