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恐怖主義可能是最早的恐怖主義
今天的人們大多數對恐怖主義的認識都來自于巴勒斯坦人們對以色列所實施的恐怖行為。認為恐怖主義最早便來自于巴勒斯坦人民。但真實的歷史是猶太人是最早從事恐怖活動的是從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就開始了。
那時為了盡快建國,把英國人從巴勒斯坦趕出去,一些激進的猶太人組成激進團體,開始對英國人進行“武力反抗”。猶太人沒有自己的軍隊,所謂“武力反抗”,就是搞恐怖主義。猶太恐怖主義分子在巴勒斯坦各處制造針對英國人和英國設施的爆炸和槍擊恐怖事件,美國也在暗中支持猶太人激進派的武力反抗。
二次大戰結束后,猶太恐怖主義分子的恐怖活動日益加劇,進入1946年以后,巴勒斯坦各處每隔幾天就要發生一起恐怖主義爆炸或槍擊事件。猶太人組織了武裝有哈加納,斯特恩幫,帕爾馬契,伊爾貢。他們不僅襲擊阿拉伯人還襲擊英國人,偷襲,爆炸,暗殺,劫持人質!歷史最有名的事件就是1944年的耶路撒冷大衛王飯店爆炸事件,1946年8月,后來成為以色列總理的貝京所領導的恐怖主義團體(其成員還有后來成為以色列總理的莎米爾)伊爾貢用225公斤炸藥摧毀了飯店,造成91人死亡,其中大多是平民,死者中有英國人,猶太人,阿拉伯人。
如果能把電視攝像機的鏡頭推到50年前,我們就會看與今天恐怖分子無出二轍的猶太恐怖主義分子,在巴勒斯坦爆炸大廈的恐怖場面。猶太人最后成功了,建立了以色列,占領了更多的領土。為了把領土變成猶太人的就制造了更多的恐怖!巴勒斯坦武裝人員現在只不過是在像以前的猶太人學習而已!聯合國特使在伊拉克被炸身亡事件!是恐怖主義是吧!那我告訴你們被炸死巴西人德梅洛不是聯合國最高級的犧牲者!早在1948年聯合國任命瑞典國王的侄兒、瑞典紅十字會會長福爾克-貝納多特伯爵擔任聯合國的巴勒斯坦的調停者。貝納多特伯爵提出新的安置方案,建議較公正地重新劃分疆界。9月17日,這位曾在二戰期間從德軍集中營中解救了愈五千名猶太人的可敬伯爵在耶路撒冷郊區倒在了血泊中,死在了自己的施恩對象手里!猶太恐怖分子在報紙上叫囂說,所有聯合國的觀察員都是外國占領軍的同謀,沒有權利呆在他們的領土上。
更為令人震驚的是,以色列現政府的總理竟然是著名的劊子手沙龍——1982年,時任以色列國防部長的沙龍指揮黎巴嫩長槍黨武裝,對貝魯特難民營實施長達40個小時的大屠殺,血流成河,尸橫遍野,為掩人耳目,以色列軍隊出動了20多臺大型推土機,推倒殘垣斷壁掩蓋尸首,這場血腥大屠殺造成的無辜平民死亡人數,至今無法確切統計,至少有1000到2000人,與“911事件”的遇害者人數差不多。
事后,沙龍被許多西方國家人士視為“反人類”的戰犯,因此被迫辭去了國防部長之職,但他始終都沒有受到過戰犯審判,反而被許多以色列人當作民族英雄來崇拜,后來居然成為了以色列政府的總理。讓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屠殺猶太人的黨衛軍頭子希姆萊從墳墓里爬出來當選為德國總理的話,不知道猶太人又將作何感想?同樣的道理,逍遙法外的反人類罪犯沙龍,卻在民主自由的以色列國當選為總理(他躺在病床上是他的報應),這又如何能讓慘遭其屠殺的巴勒斯坦人安心呢?
某些支持以色列的人士一談起阿以沖突就說:第一次中東戰爭是阿拉伯軍隊先發動的,言外之意,以色列是被迫戰爭,巴勒斯坦現在被侵略是活該!真的是這樣嗎?1907年,阿瑟-魯平博士受世界猶太復國主義組織之委托,對巴勒斯坦進行了5個月的實地考察。他提出,猶太人要在巴勒斯坦站穩腳跟并獲得自主權,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猶太人必須在巴勒斯坦居民中占多數;
2、猶太人必須在巴勒斯坦掌握多數土地;
3、猶太人必須在巴勒斯坦表現出強烈自主愿望。
由于在近期內不可能具備這些條件,所以必須“創造條件”。即猶太人先在人口和土地占優勢的某個點實現猶太自主,然后購置聯絡各點的“走廊地帶”的土地,將點聯結起來,最后由少到多,由點到面,形成總體上的人口和土地上的優勢。說簡單點就象是下圍棋一樣,先放上幾個點,再把點連起來,最后吃掉中間的“大龍”!到1946年,數百個猶太定居點已星羅棋布遍及巴勒斯坦全境,并形成大片的猶太控制區。到1948年以色列國建立時,巴勒斯坦的猶太人已由當初的24000人暴增到65萬,占巴勒斯坦總人口的33%!
英國于1922年接受國際聯盟的委托,統治巴勒斯坦,為期25年。按照國際慣例,委任統治結束后應建立一個獨立的、有主權的巴勒斯坦國,把權力還給當地人民。而國際聯盟委任統治的《訓令》中全盤接受《貝爾福宣言》,同意在巴勒斯坦為猶太人建立“民族之家”。這是兩個相悖的目標,勢必引起混亂。于是英國把巴勒斯坦問題提交聯合國。
當時有三種解決方案:
1、延長英國委任統治,在委任統治庇護下,建立兩個自治區,把阿、猶分開。
2、建立統一的巴勒斯坦國,猶太人作為少數民族享有充分公民權,占人口67%的阿拉伯人是這個國家的主體民族。
3、實行分治,建立兩個獨立國家。
1947年4月2日召開第一屆聯大特別會議,決定建立聯合國巴勒斯坦特別委員會,實地調查巴勒斯坦問題,并向第二屆聯大提出建議。巴勒斯坦阿拉伯最高委員會拒絕與特委會合作。特委會提出兩個方案:
1、巴勒斯坦政治分治,經濟聯合管理(多數建議);
2、巴勒斯坦成為一個獨立的聯邦國家,首都耶路撒冷(少數建議)。
為此專門成立了兩個小組委員會。其中第二小組委員會提出三項動議,提交特設委員會:
1、聯合國是否有權作出劃分巴勒斯坦的決議,如果有權,那么它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2、進行廣泛國際合作,妥善解決猶太難民問題;
3、建立獨立的、統一的巴勒斯坦國。
在美、蘇的聯合施壓下,特設委員會否決了第二小組的三項動議,并決定不提交第二屆聯大討論。1947年11月29日,第二屆聯大全體會議對巴勒斯坦特設委員會提交的“政治分治,經濟聯合”方案進行表決,杜魯門要求所有指望美國友誼的國家必須投贊成票,至少不能投反對票(中國政府本來即準備投反對票,后改為棄權),斯大林為了在中東制造混亂局面以便插手,也對其小弟兄們施加了類似的壓力,分治決議以33國贊成、13國反對、10國棄權,正式通過。
分治決議是聯合國歷史上通過的最可恥的決議。它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前提下遵從美、蘇兩大國的旨意肆意分割巴勒斯坦人的土地:阿拉伯國占四部分,共11203平方公里,占總面積的42.88%,其中阿拉伯人72.5萬,猶太人1.0萬;
猶太國占三部分,共14942平方公里,占總面積的5**7%,其中阿拉伯人49.7萬,猶太人49.8萬;
耶路撒冷為聯合國管理的國際特區,共171平方公里,占總面積0.65%,其中阿拉伯人10.5萬,猶太人10.0萬。
稍一觀察便可發現,除耶路撒冷外,分治決議幾乎把凡有猶太人存在的土地全部劃給了猶太國!這份明顯一邊倒的決議是對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根本利益徹頭徹尾的販賣,成為中東五十年戰爭的禍根,也自毀聯合國的公正形象!
這時的阿拉伯世界惟有拿起武器!12月阿拉伯聯盟議會宣布,要用武力阻止分治。事實上的戰斗在聯合國表決的第二天就打響了。本-古里安給武裝力量下達了兩條命令:
1、所有劃給猶太國的土地,即使沒有猶太人定居都要占領;
2、沒有劃給猶太國的土地,只要有猶太移民點和猶太人都要去“保衛”。
1948年4月9日,一批全副武裝的猶太法西斯匪徒突然闖進位于耶路撒冷城郊的阿拉伯人聚居區德爾亞辛村里,對手無寸鐵的巴勒斯坦居民進行滅絕人性的大屠殺。
這個劊子手是貝京。早在以色列立國之前,貝京就追隨猶太“極端派”頭子賈鮑京斯基,極力想在整個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大以色列國”。他秘密組織恐怖組織“全國軍事組織”,進行了一系列的暗殺爆破活動。震驚世界的德爾亞辛村大屠殺就是這個組織領導策劃的。當時貝京就信奉法西斯格言:“花一塊美元,干掉一個阿拉伯人”。他在1951年還把德爾亞辛村的大屠殺稱之為“軍事勝利”,說什么沒有那次事件,“就不可能有一個以色列國。”
國際紅十字會首席代表雅克•雷尼埃曾目睹這場大屠殺。他在1950年出版的《耶路撒冷有一面旗幟在火線上飄揚》一書中寫道:300個人慘遭殺害……沒有任何軍事上的理由,也沒有任何引起這場屠殺的原因。猶太軍隊在其頭目的指揮下,用手榴彈和大刀野蠻地屠殺了老人、婦女、兒童和新生的嬰兒。他親眼看到匪徒們拿著“大多還是血跡斑斑的大刀”,看到了許多受害者的殘缺不全的肢體,其中有一個10歲的女孩和兩個老太太,還沒有完全停止呼吸。這些被害者,半數是婦孺。隨后,猶太極端主義分子有計劃地散布恐怖情緒,通過喪心病狂的種族清洗將72.6萬巴勒斯坦阿拉伯人驅趕出家園,淪為難民。到1948年底只剩下16.7萬阿拉伯原住民還留在已經變成猶太國的國家里。代爾亞辛村大屠殺的記憶將永留于巴勒斯坦人的心中,成為刻骨銘心的仇恨之源!
到1948年3月和4月,戰爭形式開始轉變得對猶太人有力,他們搶劫英國軍火倉庫,不斷得到武器,盡管聯合國規定武器禁運,他們仍然從山姆大叔和捷克斯洛伐克手里得到源源不斷的軍火供給,使身經百戰的“哈加納”、“伊爾貢”和“哈達契”(突擊隊)在實際上取得遠勝阿拉伯軍隊的優勢。戰爭結束后,本-古里安說:“……阿拉伯人沒有進入獲占領一個猶太移民點,不論它是多么偏僻,而‘哈加納’……則占領了許多阿拉伯的據點,解放了太巴列、海法、雅法、策費特……”
1948年5月14日下午4時,以色列不顧聯合國要求它延緩建國的呼聲,在在特拉維夫現代藝術館宣布建國,本-古里安任總理,魏茨曼為總統。美國于10分鐘后承認以色列。第二天,阿拉伯聯軍從北、東、南三個方向沖進巴勒斯坦,第一次中東戰爭于是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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