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獨立這個東西嚴格講并非從資本主義時代才開始的,在階級社會產生初期,法和律法就從其它的國家機器中相對分離出來,舊時的什么大理事,刑部等部門就是專門相對獨立從事司法刑戒的,但都不能獨立于封建君權,他雖然在一定意義上高于具體的個人或團體,但他永遠不可能不附屬于封建統治階級,他在怎么獨立,也只能是封建統治階級的一個工具,不會成為反對封建社會的一個因素。<strong></strong><strong></strong>
一句話,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形式,在奴隸社會,法不可能獨立于奴隸主而存在,在封建社會,法是不可能反對君權獨裁的。而到了資本主導一切社會活動的時候,我們的資產階級精英們說,法是超越于一切階級而存在的,如果法是普世甘露的話,那么它滋潤眾生,如果法是枷鎖的話,那么它也是眾生的桎梏。在這里,法解放了,成為神仙或者是枷鎖站在人類之上,成為獨立的國王,它不再是某個階級的皮影,它在自己跳獨角舞,法地秩序就是現實的秩序,而操弄法律的司法和律師們則是這個神的貼身仆人,是神的旨意的解讀者。它們的意思不是這樣嗎?我看就是這個意思。<strong></strong><strong></strong>
如果說在封建獨裁制度下,朕即國家把司法的獨立性很直白的界定在君權范圍內的話,在資產階級的司法獨立中朕不在了,獨立是獨立的本身,就像上帝就是上帝的本身一樣拗口,但不管是虛幻或者是實在的上帝,他的仆人們總是唯一能傳達上帝旨意的人,那么,他們,這些在上帝面前低賤的仆人在眾生面前無異于就是上帝,而其實,他們知道虛幻的上帝壓根就不存在,現實的上帝倒是有,不就是他們的衣食父母資本嗎?我終于知道什么叫司法獨立了,原來以資本的意志打造的壓在普羅大眾頭上的資本秩序就叫司法獨立。神棍們玩弄神并非為了神的教義,而是為了神的權利,這才是這些資產階級司法獨立的實質。<strong></strong><strong></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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