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18日聯合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對公安機關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管轄的86種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訴標準作出了規定。
根據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規定也明確指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規定明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達到5000元將被立案追訴。
根據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個人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規定明確,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規定指出,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使其親友非法獲利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規定指出,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規定明確,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根據規定,金融機構、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一百萬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者逃匯一千萬美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下面一則網友建議:
應該按照級別規定立案,省部級以上1億以上(不含1億),市廳級以上3000萬,局級以上1000萬,科級以上100萬,普通公務員10萬,平頭百姓5000,農民工100,喪失勞動能力者1塊,靠前幾類主要以說服教育為主實用X內警告,平頭百姓開始要嚴打重判,最高可使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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