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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規范的國企改制,只能是“坑國家,害職工”,這個道理很多人都明白,但查處起來,太難了,難于上青天,請看案例:
一.凈資產一千七百多萬元的國有企業,奇特的改制結果
北京海淀區房地產經營開發總公司材料設備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后更名為北京市海開建業建筑材料經營中心(以下簡稱海開建業中心),國有獨資性質,海開建業中心的經理是徐金祥,其上級主管單位為北京市海淀區房地產經營開發總公司(現更名為北京海開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海開集團)。2000年7月海開建業中心改制為北京華祥建業建筑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祥公司)。
2000年7月改制時,海開建業中心國有凈資產經有關部門評估價值為1703.09萬元(國有總資產近億元,實際價值遠高于此,含一個國有地產項目),可奇特的改制結果卻是:海開集團僅僅以國有凈資產評估價中的180萬元作為國有股投入改制企業;國有凈資產評估價中的420萬元作為內部股出讓給改制企業的職工(實質是出讓給改制企業負責人,改制企業負責人實際上并未出資到位);國有凈資產評估價中的剩余部(1103.09萬元)作為借款給改制企業(此款項不要說增值;就是按原值,至今也未歸還,已被侵吞;實際上國有地產項目銷售金額達八千萬以上)。
二.國有改制企業缺失法人治理結構,大批參加改制的職工被逼下崗失業
為了加強對國有改制企業的控制,徐金祥陸續將自己的親朋好友(43人)安排在改制企業及關聯企業的重要崗位上,全面掌握了國有改制企業的財權、人事權、經營權。而對原國有企業職工(約20人)卻找出各種借口,制造種種障礙,迫使其下崗失業(目前,僅剩5人在崗),為社會增加負擔。
此外,徐金祥為進一步控制國有改制企業,對參加改制的國有企業職工采取不分紅、降低職工報酬以及不與職工簽定勞動合同等方法,來動搖職工(自然人股東)對企業發展的信心,同時派人到處散布“現在不出讓股權,將來就拿不走錢了”等悲觀論調,逼迫職工出讓股權。
在這個國有改制企業里,董事長、法人代表、總經理三職合一(以后,在職工向各級部門反映問題的強大壓力下,為逃避經營責任,徐金祥將公司法人代表等職務變更給他人,實際上仍是一個人說了算),“一支筆”起作用,公司財務資料不公開,公司董事、監事、股東、職工的合法權益被完全剝奪;公司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職代會的職能和作用被完全取消。在這里,絕大多數參加國企改制工作的職工已被逼下崗失業(職工四險被停上),且改制企業內部沒有工會。
三.企業負責人借國企改制之際瘋狂斂財,改制企業資產嚴重流失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徐金祥借國有企業改制之機,利用職務之便,采用公款私存等手段,侵占、貪污國有改制企業財產,且數額巨大(達人民幣1.5億元);以對外投資的名義,挪用改制企業資金給徐金祥及他的親屬、朋友的私人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借機侵吞改制企業資產;并將侵占、貪污的改制企業資金,用來包養情婦,購買豪宅等個人消費,致使國有改制企業運營困難,嚴重損害國有改制企業利益。
時至今日,國有改制企業運營困難,企業負責人負案在逃(最近該負責人托關系辦了取保候審的手續),可因為是國有改制企業,究竟應該由誰來治理這家企業無法無天的混亂狀況?這個國有改制企業的原上級單位(也是這次國企改制工作的主持者),對此問題仍在論證中。企業職工眼看著改制企業中的國有資產仍在快速流失,心都要碎了,卻無能為力。
這種無法無天的事,發生在首都北京,查處起來都很難;如果發生在“天高皇帝遠”的地方,那情況就可想而知了。改制企業負責人的話:“我有的是錢,你們去告吧”,道出了其中的原委。是啊,改制企業負責人可憑借手中侵占的巨額國有資金,不惜用重金打通關系,干擾案件的正常查處工作。
看來,國企改制任重道遠,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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