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中國青年報》發了新聞《征地時每畝給居民補償3萬元,出讓時每畝起拍價60萬元》,發這種新聞,實屬很無知.看來上層是真的不了解基層,這種現象應該說很普遍,在市縣級,哪個地方不是這樣,征老百姓一畝地不過3.06萬元(據說是國家標準),而一拍就是近百萬,幾十倍的差價,土地財政富了地方政府,富了某些官員的口袋,但卻損害了老百姓的根本利益,老百姓怎么可能不上訪,怎么可能愿意被征地.所以現在誰再提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因為你損害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誰還愿意再聽你的話.六七十年代,大家提奉獻,感到很光榮,而現在再提這話,人家會說你是白癡有病!世風日下,是誰的錯,我想政府應該好好反思反思!
從1994年至今,土地出讓金不再上繳中央財政.土地出讓金收入成為地方政府預算外收入的主要來源。在發達地區,土地出讓金數額巨大,成為地方政府財政預算外收入的最主要來源。土地收入除了增加政府預算內和預算外收入,各個部門可以借此征收土地規費,也提高了部門的積極性。出讓土地收入實際是將未來50到70年的土地收益在一年中收上來。目前的賣地財政,實際是今天政府一年花掉應當是未來政府幾十年的收入,透支未來子孫的幾十年的財政資源。哪一屆賣地多,哪一屆領導的財政日子就好過;而哪一屆賣地少,或者無地可賣了,就會陷入財政困難。
近年來,賣地求財愈演愈烈,地方財政變成了“賣地財政”。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賣地財政”幾乎占據了地方財政的半壁江山,也因此帶來耕地流失、“經營城市”等諸多弊病。土地出讓金已經成為很多地方政府財政預算外收入最主要來源。據專家調查和測算,土地出讓占地方財政預算外收入60%以上,個別市縣達90%左右。
現在全國"土地財政"比比皆是,這與腐敗是緊密相關的。很多地方政府熱衷于房屋拆遷,一些樓房建好才住二三十年就要拆除而在原地仍建住宅,開發商賺錢,政府也從中賺錢,而老百姓的利益誰來保護?政府口口聲聲實施民生工程,維護群眾利益,建立法治政府,但你依法辦事了嗎?這年頭權大于法。非法拆建說成是城市建設的需要,一些"公仆"們以土地發財,而老百姓是這樣悲慘和無奈!!
國家強制性大量征地造成的農民生活水平下降、就業無著落等問題日益嚴重,因征地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不斷加劇。 我國憲政上,把農民的地位定得太低,他們只是三等公民(一等公民有單位的,二等是原來城鎮非農業的,三等才是農民)。農民沒有退休金,沒有醫療福利(最近才象征性給點),而大家都知道,國家目前的繁榮,基本上就是全國農民犧牲該得到權益積累起來的。一個人可以不講良心,一個國家這樣欺負一個巨大的群體,讓人擔心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