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回應299名公務員買保障房:都是臨時工
4月10日,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受理初審合格家庭公示期正式結束,在為期15天的公示過程中,出現了不少奇怪的現象:例如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扎推出現,至少有299戶初審通過者在政府部門工作,齊齊哈爾市駐深辦主任也通過了申請,不少申請者甚至還擁有每平方米售價超過5萬元的豪宅。據悉,在接到群眾舉報和輿論監督后,部分申請人已經自動退出申請。市住建局表示,將在終審階段對申請人的財產、房產等進行實質性審核,預計今年6月中旬進行第二次公示。
一怪:299戶申請者來自政府機構
此次保障性住房申請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申請單位確定一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作為共同申請人,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然而,在初審通過者填寫的“工作單位”一欄里,出現了諸多政府機構的名稱。例如海關、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中院等。在政府機構中,初審通過者最多的是深圳海關,有12人;只有25個人員編制的福田區安監局有11人通過初審。
不少政府機構工作者都將自己放在共同申請人的位置,而讓其家人充當第一申請人。
回應:都是臨時工和合同工
對于大家都公認為待遇最好的海關工作人員,為何還有這么多申請到保障性住房呢?深圳海關有關負責人回應表示,這些通過初審的海關人員,全部是聘用的合同工,收入較低,屬于面向深圳戶籍招聘的臨時人員,每個月大概只有兩三千元。
福田區安監局副局長謝德礦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些人經查都是各個街道的協管員,安監局有241名協管員,他們都是屬于面向深圳戶籍招聘的臨時人員,扣完稅后只有1616元,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公務員。”
二怪:不少申請者住在豪宅區
在通過初審的人中,還出現了住在“水榭花都”等5萬元/㎡的豪宅區的申請者,這些申請者通過初審不得不引起人們的質疑。
根據網上公示,其中編號為SL1070051000212的申請人李某一家四口的“實際居住地”均為香榭里花園×棟601,而這里的均價達5萬元每平方米,可謂超級豪宅。
供職于福田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的胡某作為共同申請人,他們一家現在的住址在福田區金地名津7棟。而金地名津現在房價已在2.5萬元左右。即便一室一廳40余平方米房子的租價也達到3000元/月。
此外,記者發現在回執編號為SL1070041000095的家庭中,來自福田區安監局的申請人劉某在“實際居住地”一欄上寫著:福田區農林路香山美樹苑,這里每平方米的單價也超過2萬元。
在另一個回執編號為SL1010041000005的申請者的資料中,共同申請人傅某工作在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現住址為福田區南天大廈1棟。南天大廈房價在2萬元每平方米左右,貴的甚至已超3萬元。
回應:有賴于申請人的誠信
香蜜湖街道辦工作人員表示,街道辦作為基層單位,根本無法去銀行調查申請人財產、去國土部門調查房產,“我們只能依賴申請人的誠信”。
市住房和建設局住房保障處副處長謝婉華表示,初審公示4月10日結束后,如有投訴舉報還可以繼續向各區反映。
初審結束后街道辦將申請檔案材料報各區住房保障部門,進入復審階段。按工作安排,復審時間約為15天,如有必要還可以繼續延長復審時間。
對于目前發現的問題,到了終審不單是靠住建局,必須是部門聯動,聯合民政部門,并在公安、規劃國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稅以及金融辦、信息辦、銀行等相關部門的協助下,對申請家庭戶籍、車輛、住房、保險、個稅、存貸款、證券、殘疾等級及優撫對象等情況進行審查核實。
三怪:外地駐深辦主任也能申請保障房
在黃貝街道公布的保障房公示名單中,記者發現申請編號為SL2010021000037的石某引起了特別的關注。“外地的政府官員為何能在深圳申請保障房?”石某的工作單位和職務、財產狀況、子女就讀狀況都引起了網友的強烈質疑。
據查,石某的職務是齊齊哈爾市駐深辦主任。作為一個處級干部,他的收入申報財產為零,然而他的兒子卻“自費”留學法國名校“法國高等電力學院”。據了解,這所學校工程師文憑(學制3年)總學費為17900歐元;碩士文憑(學制1個月)總學費9500歐元~10000歐元。
回應:“我工資不到2000元”
石某表示,目前他一家三口只有他這點收入來源,雖然是齊齊哈爾人,但是在齊齊哈爾沒有房子,更沒有在那里分過房子。但他承認每年為在法國留學的兒子支付的生活費大約近2000歐元。
市住建局售房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潘霞云說,深圳保障房政策的保障對象,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家庭以及政府認定的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專業人才,像石黎東這種情況,“應該不屬于深圳的保障對象”。潘霞云稱,如果市民指出石某的申報材料上的種種疑點都屬實,那么他申請深圳保障性住房的行為就是“不道德的”。申請保障房還需要經過嚴格審核,除各街道辦外,各區和市住房建設部門都將按照《深圳市住房保障條例》,層層把關,發現在申報資料上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其保障房申請資格。
部分申請人已經自動退出
據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迫于壓力,已經有個別申請人因條件不夠主動退出公示。也有部分公務員退出申領。例如被媒體曝光的石某,因為怕影響在法國讀書的孩子,已經退出申請。
市住建部門會在終審階段對申請人財產、房產進行實質性審核,預計今年6月將進行第二次公示。對弄虛作假騙取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相關部門將取消相應資格、收回住房、提高租金。對拒不執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違規行為一旦查實,載入個人誠信不良記錄,5年內不得申請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情節惡劣的,在社區公示通報并通知所在單位。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為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請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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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99名公務員過保障房初審 多人擁有豪宅
核心提示: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審合格家庭(單身居民)公示名單中,據不完全統計,全市通過保障房初審家庭中至少299戶有成員在政府機構工作,有些家庭甚至不止一個是政府機構人員。還有不少人家住豪宅。
漫畫/鄺飚
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審合格家庭(單身居民)公示名單中,本報記者昨日不完全統計,全市通過保障房初審家庭中至少299戶有成員在政府機構工作,有些家庭甚至不止一個是政府機構人員。還有不少人家住豪宅。
在初審通過者填寫的“工作單位”一欄里,有政協深圳市委辦公廳、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中院、海關等顯赫單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也有旗下機構人員通過申報。在政府機構中,初審通過者最多的是深圳海關,有12人;只有25個人員編制的福田區安監局有11人通過初審。深圳海關表示,該單位通過初審12人均是合同工。同樣,福田區安監局回應,該局通過者為臨時工。
多出現在共同申請人中
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受理初審合格家庭(單身居民)的基本情況公示期為2010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此次保障性住房申請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申請單位確定一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作為共同申請人,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本報記者從公示名單上不完全統計發現,至少有299戶初審通過家庭中有成員的工作單位為政府機關事業機構。
在這299戶中,大致在各區的分布情況如下:福田區132戶、羅湖81戶、鹽田21戶、南山16戶、寶安21戶、龍崗18戶、光明7戶、坪山3戶。
本報記者統計時發現一個頗為有趣的現象,不少在政府機構工作的人員都“謙虛”地把自己放在共同申請人的位置,而讓其家人充當第一申請人。
在這些初審通過者家庭中,有不少家庭還不止一個成員在政府機構工作。如在編號為SL1020111000036中,申請人李某工作在皇崗口岸管理處,夫妻關系的共同申請人楊某則在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玩具檢測中心工作。
如福田區梅林街道辦的申請人李某,“實際居住地”填著:深圳市福田區梅山苑10棟,此人在深圳市電化教育館工作。該戶的共同申請人,與李某夫妻關系的毛某在工作單位一欄里寫著,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分局。
園嶺街道的肖某在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工作,與其夫妻關系的宋某在工作單位一欄寫了: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根據公示材料,這家人現住在福田區下梅林梅山苑。
海關供職者獨占鰲頭
在這次申請保障性住房初審合格的“特殊299戶”中,來自的工作單位分布在深圳各大顯赫政府機構里。包括政協深圳市委辦公廳、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局、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中院、深圳海關等。
其中供職在海關的獨占鰲頭,為12戶,幾乎遍及深圳海關所有部門。2008年,本報曾報道深圳海關花8億元在深圳最繁華商業區華強北建房,專門分配給海關職工的、帶有福利性質的住房。
深圳海關回應本報記者說,這些通過初審的海關人員,全部是聘用的合同工,收入較低,“每個月大概只有兩三千塊錢。”
福田區安監局通過初審人數僅次于深圳海關,為11人。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他們局有正式編制共25人,通過初審的11人他一個都不認識。該負責人認為,這些人應該是他們分布在各個街道的協管員,屬于面向深圳戶籍招聘的臨時人員,“每個月扣完社保,收入還不到2000元”。
不過,這位負責人有所不知,在這些“貧窮”的“協管員”申報者中,有不少人“實際居住地”在單價超過兩萬甚至3萬元的豪宅。
不少人住在豪宅區
在回執為SL1070041000095的家庭中,來自福田區安監局的申請人劉某在“實際居住地”一欄上寫著:福田區農林路香山美樹苑。
按照“安居客”網站提供的報價,香山美樹苑單價基本超過兩萬元,一個85平方米的房子,總售價就達到180萬元。
此外,在福田安監局的申報通過者中,也有數人“實際居住地”為福田竹子林金眾小區。這個小區的二手房價格也逼近兩萬元。
事實上,在其他政府人員通過申請者的名單中也出現不少同樣的情況。
在回執為SL1010041000005的一戶中,共同申請人傅某工作在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現住址為福田區南天大廈1棟。南天大廈房價在2萬元每平方米左右,貴的甚至已超3萬元。
供職于福田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的胡某作為共同申請人,他們一家現住址在福田區金地名津7棟。根據網上中介報價,金地名津現在房價已在2.5萬元左右。即便一室一廳40余平方米房子的租價也達到3000元/月。這種租價,深圳月收入1萬元的白領也難以承受。
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在這些初審通過的政府人員中,實際住址在金地名津的至少有三戶。此外,在實際居住地址中,出現的還有福田區園中花園等價格不菲的知名小區。
疑問
住豪宅也能請保障房?
有街道辦表示他們是暫住親朋的豪宅
保障房初審在街道辦一級完成。“我們看工作單位的。”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政府人員來申請保障房的,應該都是臨時工作人員。“從單位開過來的收入證明看,大多人月薪約2000元。”該負責人認為,收入證明需單位蓋公章,相應單位該不會冒造假風險。
對于住豪宅申請保障房的政府人員,香蜜湖街道辦認為,這種情況應該不存在。根據他們的入戶調查,這些人都是暫時借住在親戚朋友的豪宅里。不過,該負責人也坦承,不敢保證沒有人隱瞞財產情況。
園嶺街道辦社會事務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他們比較注意申報者的工作單位情況,不過在受理過程,身份不好核實,主要根據申報者自己申明不是公務員,同時派人入戶調查,讓申報者填相應表格。昨天,園嶺街道辦相關負責人記下記者提供的線索,表示進行調查。
“正式編制的公務員申報保障房不大可能。”蓮花街道辦相關負責人也這樣認為。
(本文來源:中國網 作者:周昌和 霍健斌)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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