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報紙和網上都報道了北京將“部分經濟適用房改商品房出售”,此消息令人震驚又費解。
近期也曾聽說外省市有開發商把經濟適用房項目建成商品房出售,受到各方廣泛批評終被查處,怎么也想不到北京將經濟適用房改成商品房出售,根據報道還是在人大會上決定的,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質疑。
一、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是劃撥的,再“隨意改變土地用途”是否違反國務院土地管理的有關規定,改為商品房用地也沒經過“招拍掛”,程序上是否違法?
二、 報道上沒有說明“人大會”是多大范圍什么比例通過市建委的提案建議的,百姓是不是“被代表”了。
三、 減少經濟適用房、保障房供應不符合中央三年解決保障住房的具體要求。領導說調整不會擠占經濟適用房的房源,政府通過新建經濟適用房來彌補,那有何必呢,將新建經濟適用房的用地給虧損開發商建商品房,還能避免既違法又不符合程序的瞎折騰行為。
四、 開發企業的虧損不能光聽開發商的,應請專家評估核實,公開透明找出真正的原因,給百姓一個交代。即便真的虧損,解決歷史遺留經適房項目的虧損問題也不能動京城老百姓望眼欲穿的少得可憐的奶酪----經濟適用房。為什么不能用計劃外收入的土地出讓金去明補呢?北京09年前三個季度的土地出讓金已達512億元。首開、住總、金隅是大公司,賺大錢時怎么不叫喚?
五、 據報道北京已經確定將部分經濟適用房房源調整成限價商品房或商品房銷售,據了解這些項目在建的房均屬經濟適用房,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與政府的理念不相符,此種做法極不嚴肅,隨意性太強。
六、 急于將經濟適用房改為商品房以彌補商品房之不足,難道北京不急缺經濟適用房嗎?老百姓不想得到住房保障嗎?
據了解北京市經濟適用房的門檻是最高的,也是最急缺的,北京職能部門為什么不查處“捂地捂房”利用錢權占有多套經濟適用房的人們,而拿經濟適用房去保障開發商?值得深思。
七、 職能部門此舉在為誰服務,給誰鳴鑼?為什么北京棚改、危改進展艱難緩慢?北京老百姓大喊房價離譜他們在哪兒?為什么均價7000元/平米的兩限房也列為保障性住房,是首都特色嗎?是首創嗎?這樣的表率不做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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