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這幾天持續發酵的三鹿奶粉大案再一次讓人民看清了這些“資本代言人”的人性泯滅和無恥言行!而由三鹿一并牽連出來的蒙牛等所謂的“大品牌”同樣是罪孽滔天,罄竹難書!但令世人可發一笑的是事發伊始,三鹿的田文華信誓旦旦,還自稱清白。可是短短幾天之后,這位“全國勞模+政協委員”就成了階下待審之囚!如今,蒙牛的牛根生也和田文華一樣,無恥的聲稱自己對此事毫不知情。可是牛董您現在要想撇清關系,難道就自以為可以避過人民的指斥,以杜天下攸攸之口嗎?!!
中國人做生意,歷來講求“仁中取利,義內求才!”可是大家看看今日的這些所謂“先富們”,哪一個不是“作無恥事!發卑鄙財!”??做了壞事,喪了天良,也敢明目張膽的認下,這是真惡人。那些上刑場的殺人犯就是這樣!但反觀如今的“成功人士”們,做了如此要被雷劈的斷子絕孫的惡事卻都一個個“雞飛狗竄”,不是矢口否認,就是避重就輕,這是哪門子的規矩?怪不得古人云“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由此可見,中國的“先富們”遠遠不如中國的一個”楊佳” 來的“誠實可愛”!
有了田董的前車之鑒,牛董果然聰明了許多!他不再像“愚蠢”的田文華一樣矢口否認毒奶粉與本企業無關。而是以退為進,聲稱“由于全球檢驗傳統的慣性,由于行業檢測手段的局限,或者干脆說,是由于我們自身的無知,我們沒能完全把含有三聚氰胺的原奶阻擋在廠門之外。”原來蒙牛出現毒奶是“檢驗傳統的慣性”! 是“行業檢測手段的局限”!抑或直接可以說是因為“無知”!(也可以說是無心之過,這樣在刑法上就沒有犯罪動機了嘛!)看看,各位看看啊!牛董一臉無辜的樣子,不曉事的人還真有可能就讓他和蒙牛滑過去了呢!!
可是事實卻揭穿了他的謊言,什么“由于全球檢驗傳統的慣性”! 什么“行業檢測手段的局限”,一派胡言!!2007年3月30日,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宣稱,他們在來自中國徐州安營生物技術開發公司的麥麩中發現了三聚氰胺。同年,福建、天津、山東、珠海檢驗檢疫局就已經從魚粉中也檢驗出三聚氰胺。這些事情使美國為首的一些國家發出了“中國食品安全威脅論”,雖然不能排除這一論調可能別有用心,但國際上和中國早就可以檢驗出三聚氰胺則是不爭的事實!!2007年4月30日的《紐約時報》也發表了長篇報道,細節性地報道了中國畜牧行業普遍存在加入三聚氰胺的問題。可惜的是就因為是“美國人”報道的,所以國內的主流媒體還紛紛指責,說這是“炒作”中國的毒糧,是“賴帳”,是“妖化”中國。可是,現在看來,到底是誰在忽悠誰呢?像這樣在當時掀起酣然大波的事件,作為被國外媒體早就大肆抨擊的中國畜牧行業的下游企業蒙牛會不知道?你們對美國人深惡痛絕的三聚氰胺的用途會不了解?!就算不了解,作為行內人,心里總該有個警覺了吧!看牛根生的意思是他從來就沒聽說過三聚氰胺這個名詞!!但奇怪的是,蒙牛供港奶粉卻不含三聚氰胺,這又是為什么呢?
牛董在他的題為“大品牌要負大責任”的演講中卻沒有解釋這個問題!!那么我就來想象一下這是為什么!①香港人天生的運氣好,成千上萬噸的奶制品進來了就是不含三聚氰胺!②香港的質檢機構比大陸的敬業,比大陸的技術高,三聚氰胺進不去!③蒙牛只向香港出售不含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大家自己看看,在好好想想,123你們會選擇哪一條呢??不用分析,我就會選3,你們呢??如果大家和我一樣,那我請問牛董,蒙牛為何只向香港出售不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呢?難道這也是“無心”的??如果蒙牛只向香港出售不含三聚氰胺的奶粉,那么你所說的“蒙牛的無知”又從何說起呢??結果結論就是一個,蒙牛在騙人!!你們不但知道三聚氰胺的“用途”,更清楚三聚氰胺的危害,同時你們也知道,香港的乳制品不是“免檢”的,蒙牛的三聚氰胺奶粉在那里是要被曝光的!!所以,牛董所謂的“大品牌要負大責任”針對的對象不是大陸的民眾,而是香港人,美國人,以及所有不存在所謂“國家免檢商品”的國家的消費者!!
至此,蒙牛這個黑心無良企業算是徹徹底底的將“資本主義的每個毛孔里的骯臟及血污”一覽無余的展現在中國老百姓面前!對于這樣一個做惡在先,狡賴于后的蒙牛,小生我只能用“無可救藥”來形容。而對于這個滿口“仁義道德”的牛董,我要對你說:“天作孽,尤可違。人作孽,不可活!”就像牛董你在演說里說得那樣,你趁早學學人家日本那個賣大米的社長,“我們寧可轟轟烈烈地死掉,也不能猥猥瑣瑣地活著。”(牛根生語)但可惜的是,直到現在,牛董您不僅生龍活虎的好好活著,而且嘴上說說的“辭職”也未見動靜。看來,這一切都是在逢場作戲啊!!
牛董您說:“我還想告訴大家,昨天我們管理層開會一直開到凌晨四點半,會議上雖然有各種各樣的意見和建議,但最后做出的結論只有一個:大品牌要負大責任。”小生我要仰天大笑,敢情牛董你們最后就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啊!這個結論需要您如此大張旗鼓的宣揚嗎?你們開了一晚上的會就得出這個結論你們不覺得自己是腦殘嗎?“大品牌要負大責任”,品牌怎么負責任阿??品牌能負責任嗎??負責任的只能是人,而不是品牌,你們搞什么文字游戲啊??!!大奸大惡,欲蓋彌彰,你們還真的以為可以掩耳盜鈴了不成??
這個世界上,有一種卑鄙叫無恥,過去我只在歷史書里常常看到。諸如趙高的“指鹿為馬”;秦檜的“莫須有”;汪精衛的“曲線救國”;但今天,我終于有幸親眼目睹了一個活生生的例子,這就是牛根生的“大品牌要負大責任”!!小生真是三生有幸啊!!各位以為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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