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孕婦的真兇就在眼前
覓雷
前幾天,在北京,因感冒,一孕婦進醫不到三個小時就死亡了.媒體及一般大眾一味地認為是由于是她的丈夫不簽字,而不能作手術而導至了孕婦的死亡.許多人都極力指責他的丈夫.但他的丈夫也有理由:當時進醫院時她妻子還好好的.是想治感冒的,”醫生用力按她的肚子,不是這樣治的”,”是謀殺””.當時說要交10000元錢才能住院,磨了很久才說先不交”
還有的記者為了弄清事情原委,作了更深入的調查,得出的結論是:他們夫妻病前因為沒結子婚證被房東和警察趕出來的,在醫院的大廳住了兩晚才引起感冒的!他們當時身上只有關100元錢.
試想一下,夫妻二人剛進醫院就被告知要做手術住院,他們可是來看感冒的啊.在醫院想盡一切辦法掏病人口袋里的錢的今天,誰會這么輕易相信這醫院不是在騙錢?何況”醫生用力按她(孕婦)的肚子”.真讓人感覺不是這樣治的.讓人感到是把病人不當回事.所以他丈夫說是謀殺看來也不是全無道理.試想一下,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叫當事人如何相信醫院而簽字呢?
試想一下,他們是初出來打工的,身上只有100元錢了,連住的地方都還沒有,如果真的做了手術花了一兩萬,還不是等于把他們逼上絕路?
所以表面上看,是她的丈夫不簽字導至孕婦死亡,但本質上不是.已有人論證出是法律殺死了孕婦.但我認為這只能算是找一個有點象樣的替罪羊而已.因為你說是法律殺死了孕婦,哪這法律又是怎么得來的呢?可見法律后面還有黑手.
試想一下:這樣的情況在毛澤東時代會發生嗎?根本不可能.
但至改革時代到了今天卻發生的如山西黑磚窯事件一樣的天經地義,正正當當,所以如果要說真話,要說真正殺死孕婦的兇手.不是他的丈夫,也不是醫院,更不是法律.而是復辟后的造成社會道德淪喪的社會
如同山西黑磚窯事件一樣,類似的孕婦的死亡事件決不是偶然發生的.而是無時無刻都可能在中國的大地發生著.是必然的.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現在的這些個案,不過是種改革這種瓜結的無數果中的一小個而已.
所以說,造成今天社會道德淪喪的人--------資改派及其走狗精英才是殺死孕婦的真正兇手!
200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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