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朱永嘉著《讀史求是》(2015年1月,中國長安出版社)
近日報端多有討論北宋養廉與大明肅貪的事,先見于二〇一二年二月三十日的《學習時報》,又見于十二月十日的《中國青年報》。二文對北宋所謂高薪養廉的問題似皆有誤,他們的論述皆以《宋史·職官志》上關于俸祿的記載為依據:宰相、樞密使,月三百千,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各綿百兩。根據這個標準計算,他們的收入相當于當時中產之家年收入的三十倍。地方州縣官的月收入是二十千,三千戶以下的知縣是十二千。不過宰相這一級整個朝廷只有幾個人,不能作為一般官員薪給的標準,絕大部分州縣官員的待遇是不是屬于高薪養廉的范疇呢?那就很難說了。
王安石在宋仁宗嘉祐三年的(公元一〇五八年)《上皇帝萬言書》中曾這樣說:
方今制祿,大抵皆薄,自非朝廷侍從之列,倉口稍眾,未有不兼農商之利而能充其養者也。其下州縣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錢八九千,少者四五千(按:這個數字已比俸祿制的規定高),以守選、待除、守闕通之,蓋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祿,計一月所得,乃實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實不能三四千而已。雖廝養之給,亦窘于此矣。而其養生、喪死、婚姻、葬送之事,皆當出于此。夫出中人之上者,雖窮而不失為君子,出中人以下者,雖泰而不失為小人。唯中人不然,窮則為小人,泰則為君子。計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千百而無十一,窮而為小人,泰而為君子,則天下皆是也。
王安石說的“方今制祿,大抵皆薄”,主要是講縣一級和以下官員的薪俸,這一點他應是有發言權的。他曾知鄞縣,即今之寧波的知縣,在當時屬于親民官,他能直接了解到當時中下級官員薪俸太薄的問題。要整頓吏治,那么中下級官員的生活收支狀況必須有保障,所以他才會說這番話。他之所謂士,是指官僚及其后備隊伍,即現任及后任的中下級官員。從為人上講,也就是士的素質以君子、中人、小人區分,大多數人是中人,窮則為小人,泰則為君子。所謂窮與泰是指其生活水平,泰是指收支相抵過得去,窮是指收支不能相抵。其續云:
先王以為眾不可以力勝也,故制行不以己,而以中人為制,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以為中人之所能守,則其制可以行乎天下,而推之后世。以今之制祿,而欲士之無毀廉恥,蓋中人之所不能也。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賂遺,營資產,以負貪污之毀;官小者,販鬻、乞丐,無所不為。夫士已嘗毀廉恥以負累于世矣,則其偷惰取容之意起,而矜奮自強之心息,則職業安得而不弛,治道何從而興乎?又況委法受賂,侵牟百姓者,往往而是也。此所謂不能饒之以財也。
婚喪、奉養、服食、器用之物,皆無制度以為之節,而天下以奢為榮,以儉為恥。茍其才之可以具,則無所為而不得,有司既不禁,而人又以此為榮;茍其才不足,而不能自稱于流俗,則其婚喪之際,往往得罪于族人親姻,而人以為恥矣。故富者貪而不知止,貧者則勉強其不足以追之,此士之所以重困而廉恥之心毀也。
王安石這一番話是在北宋中期說的,應是當時實際情況的反映,說明宋仁宗時代,北宋的吏治已很不好,大家都“交賂遺,營資產,以負貪污之毀”。再從《宋史·職官志》的俸祿制講,其官員俸祿上下之間差距甚大,縣級及其以下的官吏根本說不上什么高薪養廉。王安石所言“方今制祿,大抵皆薄”,當是事實。大量的官員一般是縣處級官員,那個“守選、待除、守闕”是指候補的官員,他們要等六七年才能補缺為官三年,那樣計算下來,其實際收入更低。故那時的士大夫沒有不兼農商之利的,因為靠俸祿養不活一家人,加上婚喪嫁娶等紅白喜事,還有如現在農村要蓋房子、娶媳婦,城市婚姻禮俗尚奢,還有買房、裝修新房等的費用,靠薪給是無法支持的,因為社會風氣是如此。對下級官員和百姓而言,依靠俸給與土地種植上的收入是無法應對的。“茍其才不足,而不能自稱于流俗,則其婚喪之際,往往得罪于族人親姻,而人以為恥矣”,王安石這一番話講的是北宋中葉的情況,也許很能引起人們的共鳴吧。故籠統地說北宋高薪養廉,此話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那么,北宋有沒有提出過高薪養廉呢?不能說完全沒有,有過那么一次,那是王安石變法的時候。《宋史·食貨志》的會計一項下,有具體記載:
帝曰:“古者什一而稅,今取財百端。”安石謂古非特什一而已。帝又以倉吏給軍食,多侵盜,詔足其概量,嚴立諸倉丐取法。中書因請增諸倉主典、役人祿至一萬八千九百緡,且盡增選人之祿,均其多寡。令、祿增至十五千;司理至簿、尉,防團軍監推、判官增至十二千。(按:這次工資調整,對縣及縣以下各級官員薪俸調整并不高,還低于王安石上萬言書講的數字,此外當還包括有灰色收入。)其后又增中書、審官東西、三班院、樞密院、三司、吏部流內銓、南曹、開封府吏祿,受財者以倉法論。安石蓋欲盡祿天下之吏,帝以役法未就,緩其議。三司上新增吏祿數:京師歲增四十一萬三千四百余緡,監司、諸州六十八萬九千八百余緡。
從這一段記載看,北宋初年定下的薪俸制度,到神宗時,由王安石建議才進行了一次薪俸調整,理由便是王安石萬言書中講的“方今制祿,大抵皆薄”。是先給中下級官吏進行調整,起因是當時管倉庫的官員都侵蝕倉糧而中飽私囊,影響到軍餉的供應,宋神宗主張“嚴立諸倉丐取法”,也就是以懲治為主。王安石則持不同意見,主張先調整中下級官員的薪俸,然后再調整中高級官員的薪俸,宋神宗主張暫緩。后來三司,即管財政收支的官員還是報了新增吏員俸祿的數字,說明這次調整俸祿的措施是付諸實施的。對這次調整如何評價,《宋史·食貨志下》云:
時主新法者皆謂吏祿既厚,則人知自重,不敢冒法,可以省刑。然良吏實寡,賕取如故,往往陷重辟,議者不以為善。
這里反映了兩種不同的認識。主新法者,也就是以王安石為首的改革派,認為調高薪給可以養廉,可見宋代提出高薪養廉主張的是以王安石為首的改革派。議者,是保守派,對高薪養廉持否定的態度,認為高薪不可能改變吏治的狀況,認為官員中好的少,壞的多。實際上王安石調整中下級官員的薪俸之幅度并不高,三千戶以下的知縣,從每月十二千,調整到十五千,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五,如果扣除物價的因素,實際增長的數字并不多。這次薪俸調整以后,沒有發生什么變化,中下級官員對變化沒有什么直接的反應,而高級官員的薪俸卻在不斷上升,兩極的距離反而擴大了。這方面的問題,在蔡京執政時,便表現得非常明顯了,《宋史·食貨志下》云:
帝初即位,思節冗費,中都吏重復增給及泛濫員額,并詔裁損。后苑嘗計增葺殿宇,計用金箔五十六萬七千。帝曰:“用金為箔,以飾土木,一壞不可復收,甚亡謂也。”令內侍省罰請者。
這是講宋徽宗剛即位時的狀況。宋徽宗姓趙名佶,那時京師的高級官員已在重復給自己加薪了。所謂泛濫員額,包括兩部分,一是冗員增加了,機構龐大了;二是吃空額的增多了。后苑的修葺,實際上是指帝王宮廷消費的不斷上升,反映了最高統治者的奢侈之風上升,另一方面帝王身邊的內侍省官員也增加了中飽私囊的機會,實際上這是社會走向腐敗的一個重要標志。他們忙于尋歡作樂、窮奢極欲,一方面敗壞了社會風氣,另一方面他們哪里還會有心思處理國家大事呢?宋徽宗醉心于書畫藝術,國家治理就放手交給蔡京這幫貪官污吏去胡作非為了。《宋史·食貨志下》續云:
及蔡京為相,增修財利之政,務以侈靡惑人主,動以《周官》惟王不會為說,每及前朝惜財省費者,必以為陋。至于土木營造,率欲度前規而侈后觀。元豐改官制,在京官司供給之數,皆并為職錢,視嘉祐、治平(宋仁宗末及英宗在位的年號)時賦祿優矣。(按:可見北宋初年并不存在什么高薪養廉的事。)京更增供給、食料等錢,于是宰執皆然。京既罷相,帝惡其變亂法度,將盡更革。命戶部侍郎許幾裁損浮費及百官濫祿,悉循元豐之舊,宰執亦聽辭所增奉。(按:這是給高官減薪。)京不便,與其黨倡言:“減俸非治世事。(按:可見減薪之事難,建國后只有毛澤東提倡過一次減薪,是高級干部減薪。)司馬光請聽宰臣辭南郊給賜,神宗卒不允,且增選人及庶人在官者之俸。帝以繼述為事,當奉承神宗。”由是官吏俸給并仍舊,而宰執亦增如故。(按:這說明高官的既得利益只能增不能減,權在他們手上啊!)初,宰執堂食亦皆有常數。至是,品目偎多,有公使、乏支之別,臺、省、寺、監又增廚錢。(按:即擴大三公消費的開支。)侍御史毛注嘗奏論之,不行。蔡京復得政,言者遂以裁損祿廩為幾(按:指戶部侍郎許幾)罪,幾坐奪職。
于時天下久平,吏員冗溢,節度使至八十余員,留后、觀察下及遙郡刺史多至數千員,學士、待制中外百五十員。(按:指機構龐大,冗員繁多。)京又專用豐、亨、豫、大之說,(按:此是說好話、大話、假話,借以掩蓋矛盾、粉飾太平也。)諛悅帝意,始廣茶利,歲以一百萬緡進御,以京城所主之。其后又有應奉司、御前生活所、營繕所、蘇杭造作局、御前人船所,其名雜出,大率爭以奇侈為功。歲運花石綱,一石之費,民間至用三十萬緡。奸吏旁緣,牟取無藝,民不勝弊。用度日繁,左藏庫異時月費緡錢三十六萬,至是,衍為一百二十萬。
又三省、密院吏員猥雜,有官至中大夫,一身而兼十余俸,故當時議者有“俸入超越從班,品秩幾于執政”之言。
從這一長段敘述可以知道,王安石調整薪俸的口子一開,下面就很難收拾了。蔡京是興化仙游人,熙寧三年的進士。他早期追隨改革派章惇,后來是巴結宦官童貫才得到宋徽宗的寵信而為相的。這個人自己很貪,《宋史·蔡京傳》稱:“京既貴而貪益甚,已受仆射奉,復創取司空寄祿錢,如粟、豆、柴薪與傔從糧賜如故,時皆折支,亦悉從真給。”故其一人便拿了幾份俸祿。他“倡為豐、亨、豫、大之說”,“視官爵財物如糞土,累朝所儲掃地矣”。這個人是典型的敗家子,提倡超前消費,首先是刺激帝王的宮廷消費,如土木營造等,然后是官僚的吃喝風盛行,宰執堂食,也就是公款吃喝盛行,在今天也就是三公消費。由于臺諫官交論其惡,蔡京曾一度致仕退休。宋徽宗曾經要整頓財政,給高官減薪,蔡京通過其黨羽作梗,結果是故態復萌。他復職以后,將主持減薪的許幾奪職,結果是官僚機構進一步膨脹,冗員增加,宮廷與官員的消費擴大,最終是農民的負擔加重了。
花石綱在《水滸傳》中便提到過,因為愛好畫畫的宋徽宗喜歡花石,“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要把巨大的太湖石,從江南運到京師開封,那可是一個巨大的負擔。《宋史·朱勔傳》云:“嘗得太湖石,高四丈,載以巨艦,役夫數千人,所經州縣,有拆水門、橋梁,鑿城垣以過者。”可見其運輸過程破費之大,濫用民力之甚。朱勔是蘇州人,在蘇州為官,太湖石的運輸是從蘇州出發,這樣的巨石在運河沿河運輸,對百姓的騷擾可想而知。當時為了尋找花石,更是擾民,史稱:
所貢物,豪奪漁取于民,毛發不少償。士民家一石一木稍堪玩,即領健卒直入其家,用黃封表識,未即取,使護視之,微不謹,即被以大不恭罪。及發行,必徹屋抉墻以出。人不幸有一物小異,共指為不祥,唯恐芟夷之不速。民預是役者,中家悉破產,或鬻賣子女以供其需。
宮廷消費擴張以后,帶來的是各級官僚與此相關的貪欲,沉重的負擔壓在百姓身上,結果是“中家悉破產”。朱勔“所居直蘇市中孫老橋”,“忽稱詔,凡橋東西四至壤地室廬悉買賜予己,合數百家,期五日盡徙,郡吏逼逐,民嗟哭于路。”這就是地方官搭宮廷消費的便,為自己圈地建屋造廟,城市強拆之風,北宋晚年已見端倪,亦可見其擾民之甚。
北宋的高薪養廉,王安石與蔡京兩個人的出發點是不同的,王安石的著眼點是放在中下級官僚,“大抵皆薄”,目標是縮小差距。蔡京的高薪是養貪,不是養廉,放肆于吃喝風,讓高官們先富起來。然后是朱勔這樣的地方官肆無忌憚地借著宮廷消費的花石綱之類貪贓枉法,搜括民脂民膏,結果是中家悉破產,北宋亡于外禍。宋徽宗看到時局已不可收拾,女真的金兵已南下逼近首都了,把皇位讓給兒子欽宗去對付。欽宗姓趙,名桓,在位兩年不到就與父親徽宗一起被俘北去了。他在靖康元年(公元一一二六年)曾下詔想與民更始,《宋史·食貨志下》載其詔云:
朕托于兆庶之上,永念民惟邦本,思所以閔恤安定之。乃者減乘輿服御,放宮女,罷苑囿,焚玩好之物,務以率先天下;減冗官,澄濫賞,汰貪吏,為民除害。方詔減上供收買之額,蠲有司煩苛之令,輕刑薄賦,務安元元;而田里之間,愁痛未蘇,儻不蠲革,何以靖民!今詢酌庶言,疏剔眾弊,舉其綱目,以授四方。詔到,監司、郡守其悉力奉行;應民所疾苦,不在此詔,許推類聞奏。
這個時候才想到老百姓,已經太晚了,再沒有時間讓宋徽宗父子與民更始了。徽宗父子最后被俘后終老于金國,北宋終于亡了。整個北宋王朝,維持了一百六十六年,它是在腐敗中坍塌于外禍的,腐敗不是導致亡國的唯一因素,腐敗與外禍相重疊,那就難免亡國了。高薪養廉很難遏制腐敗之風,如果不改變社會風氣,不改變人的思想面貌,貪腐是無法遏制的。目前揭露的貪腐高官,據中紀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分析,有三個特點,“一是領導職務高的案件多,二是案件涉及金額大,三是查處案件中的一把手多”。我看還應加上一點,即窩案、串案多。他們犯案并非由于衣食不足,問題出在他們的世界觀和人生觀。貪腐現象的思想基礎是私有制下人的貪欲,而且這個貪欲是沒有止境的,高官權貴們的奢侈之風也是沒有止境的。
最后應交待一下蔡京和朱勔是怎么死的。《宋史·蔡京傳》稱:“欽宗即位,邊遽日急,京盡室南下,為自全計”,蔡京是逃跑的,“行至潭州死,年八十”,是死在逃跑的途中。而朱勔是在靖康之難時,“欽宗用御史言,放歸田里,凡由勔得官者皆罷。籍其貲財,田至三十萬畝。言者不已,羈之衡州,徙韶州、循州,遣使即所至斬之”。(《宋史·朱勔傳》)這二人的下場大概是貪官們共同的下場。
從歷史上看,明代地方官員額定的俸祿也很低,清初同樣很低,但地方官的實際收入往往要高于京官,那么他們的收入靠什么呢?靠耗羨。收實物時有鼠雀耗,收銀兩時有火耗,火耗是指碎銀融化為元寶時的損耗,因為收的是碎銀,上交的是元寶。這是指稅收收入以后損耗的部分要農民負擔,實際上這一部分多收的稅入了各級地方官的私囊,這是借著麻雀老鼠偷吃的名義來中飽私囊,說穿了這正是不知何謂羞恥。(我剛寫到此處,阿姨叫了,貓兒偷魚了,剛買的一條魚給貓兒拖走了,我哈哈一笑,怎么那樣應驗得快啊!哪有魚兒不貪腥呀!)故明清兩代地方上總督巡撫的收入高于京官,京官做久了,都想到地方上去撈一把。清代雍正年間在稅制改革上,有一項措施便是耗羨歸公,這不是歸中央直接的財政收入,而是把耗羨的數字公開了,在地方各級官員之間進行分配,這樣的數字遠遠高于他們的俸祿,這就是所謂高薪養廉的實際狀況,把貪污所得公開,在各級官員中進行分配,這個耗羨相當于稅外之收費,在經手人內部私分,然后這一部分收費合法化,在各級官員中私分,這才是當時高薪養廉的本質。故對于所謂的“高薪養廉”,必須循名以責其實。
我們應懂得“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天下皆競逐于利不見得是好事,《史記·貨殖列傳》在結尾還講:“富無經業,則貨無常主,能者輻湊,不肖者瓦解”,這才是常態。在這一點上陶朱公范蠡就比較聰明,他能“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與貧交疏昆弟,此所謂富好行其德者也”。財要能聚,也要能散,才能常保其身之富裕。陶朱公“后年衰老而聽子孫,子孫修業而息之,遂至巨萬”,其道理是不做守財奴,對子孫不是授其魚,而是授其漁。對國家而言,若真要高薪養廉,眼睛要向下看,不是培植少量富豪,而是藏富于民,民富才能國強,否則的話,難免種下亡國的種子,北宋的教訓可是一面很好的鏡子。說實在的,當今反腐倡廉這件事,路漫漫其修遠兮,我抱希望,但還不敢樂觀。
本文僅就北宋養廉的問題說一點自己的看法,北宋所謂“高薪養廉”這個故事,以訛傳訛已很久了,其實讀一下王安石上仁宗的萬言書,便可見其真相。報刊上登載一點史論是好事,然而論史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古代歷史上官方的文告與事實往往有一些差距,還得從相關的傳記及當時人的記述中找到根據,弄清其來龍去脈,才能說出一個所以然來,否則,文章的論據很難充足,難免以訛傳訛,誤導讀者。
二○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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