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些天霧霾,嗓子發炎,睡眠也不好。有人說,這是霧,不是霾,沒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想說,您是真正的五毛,為了河蟹維穩辛苦了。
主流經濟學家(也就是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說只要產權清晰,一切都可以交易,就可以達到社會最美好、最和諧的狀態,政府沒有必要插手任何事情,插手只會造成不公和混亂。這是著名的科斯產權定律的一部分。比如,污染企業向被污染受害者提供經濟補償,于是皆大歡喜。1991年,科斯還靠這個定律獲得了諾貝爾獎。
這是放屁狗在狗放屁。現實就在眼前,哪個企業出錢來彌補全民健康的損失?出錢便能彌補損失嗎?它們不彌補誰能強制它們?再說,究竟彌補多少?怎么衡量損失?雙方就損失談不攏怎么辦?受害者能確定究竟是哪家企業造成了多少污染,給自己帶來了多少損失嗎?就算為此立法,民眾對污染企業提起訴訟,也必然引起曠日持久的官司,最終不了了之。
從國際上看,中國能耗增長快,歐美能耗增長慢,這倒是可以查清楚。不過,中國的制成品大批出口,實際上是在替歐美生產商品。歐美使用中國制造的廉價商品,中國承受污染,難道還要中國為他們提供額外補償?
這種破爛學說,居然能獲得諾貝爾獎。可見諾貝爾獎獎勵的是什么狗屁人。(其實,諾貝爾經濟學獎、文學獎、和平獎,其實都是工具,是資本主義意識形態風向標,沒有必要當真。誰把這些東西當真,只能說明自己腦子有病。)
當然,統治世界的金融大資本是很滿意科斯這個產權定律的——政府少插手,民間自行解決;產業資本要向金融資本做出補償,第三世界國家要向第一、第二世界國家做出補償。
說主流經濟學家是煞筆,這話并不冤枉他們。當然,領軍人物未必是煞筆,他們為了狗糧,為統治階級找理由。(文人嘛,自古以來就是吃這碗飯的。)現在世界范圍內資本勢力做大,所以他們為統治著提供新自由主義作理論依據。
主流經濟學騙人的理論很多,比如“私有制激發創造熱情,推動社會進步”。當然,如果把向牛奶里面摻三氯氰胺也可以算一種“創造”的話,私有制確實有不少“創造”,卻未必有利于社會。這些經濟學理論除了站在大資本的立場上,給年輕人洗腦,沒有任何實際用處。
按照資本主義的模式看,利潤是最高目標,有錢不掙就是傻瓜。我進入市場的目的是謀求最大經濟利益。你能看得出我買的豬肉是不是死豬肉嗎?你能喝得出我的牛奶里面有沒有三氯氰胺嗎?既然看不出來,喝不出來?我為什么不摻假?不摻假,我對得起你啊。
政府全面放開,民間充分自由發展,政府做好監管,全社會皆大歡喜。這是主流經濟學家的邏輯。說這話的人是吃得燈草灰,放得輕巧屁,信這話的人則是沒有大腦。
以政府有限的人力,對付全民無窮的邪門歪道的發財的智慧,能監管得好就邪門了。再說,私有制社會,監管者不也要發財嗎? 對于前面那句,經濟學家會說關我屁事。對于后面一句,他們會說體制問題。
主流法學家們其實也沒閑著。按照新自由主義法學家(也就是主流法學家)的理論,政府永遠會危害公民,所以一定要用各種手段制約政府。這是法學家的邏輯。現在的法律其實已經越來越向這方面發展了,用各種手段限制政府的權限,比如采證的程序正義否則證據無效,比如疑罪從無,比如法官裁決終身追責,比如九罪廢死。
限制政府權限,其實就是擴展資本的權限。法律不管皆可為,只要有錢,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問題是,殺人嫌疑犯被疑罪從無了,法官不敢輕易判處死刑了,必然有大量殺人案成為懸案。那么那些被害人的權益誰來保護呢?殺人也很難定罪,那法律還有什么震懾性呢?社會治安能好得了嗎?
為什么美國人遇到沖突喜歡拔槍,下手又黑又重?因為死者不會說話,打死了對方,就只有自己在法庭上矯情了。已經有一個人死了,不要再傷害另一個可能無辜的人,這是歐美律師常見的說法。所謂“寧可站著見法官,也不躺著見上帝”,就是這個道理。
失去了法律的震懾力,以政府有限的人力,對付全民作惡的沖動,治安能得好就邪門了。這時,法學家會說這是體制問題。
既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又束縛住政府的手腳,還要政府加強監管、維持治安,創造安寧和諧的社會環境,否則就是失職。你妹的,這種事情誰做得到?
學經濟學和學法學的同學,如果沒有被洗腦洗迷糊的話,就會很困惑。比如,有學經濟學的同學說,讀教材的時候也挺納悶的,書上說只要產權明晰了,就有人負責了,把河流空氣都給賣了嗎?可惜考試要考這些東西,好痛苦……沒辦法,現在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和法學是主流,很多學生覺得談西方經濟學立馬高達上,國內的名校參考書清一色的洋人編的。
我寫《盧瑟經濟學》的時候,就說過本書是給主流經濟學扒內褲的,不適合在校同學閱讀。如果你們讀了以后,知道了事實真相,很可能會很矛盾——如果要考試、答辯過關,還是要按照主流思想去考試、寫論文,否則會死得很慘。
新由主義的經濟學和法學可以歸納為兩條:1.資本永遠是對的,政府永遠是錯的。2.如果出現了各種丑惡現象,請參考第1條。也有些人也可以歸納為兩條:1.政府永遠是對的。2.如果出現了各種丑惡現象,請參考第1條。相信這兩種邏輯的人,其實都是愚蠢而盲從的人。如果政府借著堂而皇之的名義,摸著石頭,走新自由主義的路, 兩類人是很容易在思想上勝利會師的。
文人,自古以來就是給別人的行為找合法性的。所以,說到底,還是有人愿意讓這些煞筆經濟學家和法學家占據主流思想的位置。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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